药师释药——停服药物有讲究
吴文博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医院
每一个人一生中多多少少都要患病,患病后则需要治疗,在治疗的手段中80%是药物治疗。所谓药物治疗就是指用药(物)品作用于机体疾病,使疾病好转或痊愈,保持身体健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针对病情经用药多长时间后所达到何种程度,又称疗程。换句话说,用药治病,有(开始)吃药,也应该有(结束)停药(停服药物),无论吃药还是停药都要认真科学对待。是否停药,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病情,二是药物的毒副作用对人体的伤害。
一般清下,人们比较关注吃什么药、什么时间吃?而吃多长时间,特别是何时停药关注的则比较少。临床过程中,特别是家庭药物治疗中,随意停药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随意停药属于不合理用药中给药方案不合理(未在适当时间、间隔经适当的途径或药物使用方法不当)。现浅议如下:
中药的停服
与停服中药有关的两个中医概念,分别是“中病即止”和“效不更方”。
中病即止:需立即停服的中药
“中病即止”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处方用药时,其治法方药恰好切中病机,治疗用药有效,使病情好转就停药,其后利用机体的调节能力使疾病自愈。另一种情况,“中病即止”即将疾病化整为零,根据疾病不同阶段的病机重点,其治疗也相应在各阶段有所侧重,遵循“中病即止”的原则,每阶段治疗有效后即停药,又根据当前病机进入下一阶段继续治疗。
“中病即止”的“病”多指实证而言,因为实证的邪气虽盛,正气亦旺,一经治疗,邪气只要有退衰之势,正气就能乘胜进击,驱邪之残余于体外,医者不可以为初战收功,就穷追不舍,继进攻剂,否则常有伤正留邪之虞。
例如在治疗火热证时,常用清热解毒去火的中药。如牙龈肿、嗓子疼、大便干,或者是各种痘疮红肿热痛,都可以用去火药。一旦吃药之后原来的大便干燥好转了甚至开始泻肚了,这个时候就要停药了,因为腹泻本身就已经在去火。或者因为上火,鼻子出血了,这个时候的去火药也可以停,或者减量,因为流鼻血就是身体自己的去火方式,此时就不要用去火药助力了。
效不更方:需要缓慢停服的中药
“效不更方”是指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前方治疗有效,复诊时通过四诊辨其病机未发生根本变化,就继用原方原法,不更换方药的法则。效不更方的用药原则多适应于“虚证”。
虚则补之,虚证需要吃补养药,吃补药一般都要至少吃到症状改善。比如原来手脚冰凉的情况,通过服用补药症状减轻了。但这时最好不停药,这个时候可以酌减,可以减到治疗量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等到所有症状都明显好转了再停,或者改成隔天或者三天吃一次,这样的目的类似于“扶上马,送一程”。
西药的停服
需要立即停药的西药。
一些对症治疗药药物,如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扁桃体炎、头痛、体热、失眠等,其用药治疗的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治疗疾病,而是让症状减轻,使身体自身的抵抗力增强来消灭体内的病毒。这类疾病用药治疗时,一旦症状消失,即可立即停药。长期滥用药物,会给肝脏增加负担,甚至产生许多不良反应。
不能随意停服的西药
即需长期服用西药。象高血压、糖尿病、心律失常以及精神病等,目前也无特效药,一旦停药,症状又会恢复。这类疾病,大多需长期服药,甚至需终身服药,即使觉得病情好转,也不应自作主张,随意停服。如可乐定、甲基多巴等,如长期使用后突然中断,即可造成血压骤升、心率加快,且伴有失眠、头痛、焦虑、恶心、呕吐、多汗及震颤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脑出血。
需缓慢停服的西药。
临床上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癫痫病、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某些慢性病,这些疾病病情复杂,治愈后易复发,为巩固疗效,防止复发,一般均需做段时间的维持治疗。不要急于停服药物,而要缓慢停服。
总之,患病吃药、好转或治愈停药都要讲究。药不能乱吃,也不能随意的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