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5篇 辽代的东丹国“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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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藏辽代玉带。
辽代前期,在辽的东部,曾经存在过一个面积很广阔的特殊行政社区,它就是辽太祖时在已灭亡的原渤海国旧址上组建的东丹国。
辽太祖天显元年(926),渤海国在契丹军队的攻击下,土崩瓦解,灭亡了。面对较为先进的原渤海国封建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耶律阿保机毅然决定将新接手的渤海国旧地暂不划入辽的州县地方行政范围,而是更名为东丹国,由太子耶律倍为东丹国王,主持东丹国政事,继续保持原渤海国的政府体制和规模,形成了一个特殊的东丹国“行政社区”。
新成立的东丹国“特区”,除有部分州县民众被西迁之外,其统辖范围仍同于原渤海国时的区域,即包括“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之地。其疆域大致是东至海(今日本海),西至扶余府(今吉林农安),南至平壤城(今朝鲜平壤),北至怀远府(今黑龙江与松花江合流处西)。东丹国特区仍实行“汉制”,统治模式一仍渤海旧制,“赐(耶律倍)天子冠服,建元甘露,称制”。国王以下置中台省,采取契丹贵族与渤海贵族共同参政的 方式,如,阿保机任命皇弟“迭剌为左大相,渤海老相为右大相”,“渤海司徒大素贤为左次相”,任命堂弟“耶律羽之为右次相”。同时,改称原渤海国首都忽汗城为天福城,作为东丹国的首都,地方仍按原渤海国州、县建制不变。可见,辽初的东丹国“特区”在辽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下。保有较大程度的独立性,加之起用部分原渤海国旧贵族官员参政,对维护这一新接管地区的社会稳定,不失为一较好的权宜之策。但时隔不久,辽太宗耶律德光为强化辽的中央集权,便于天显三年(928),一步步削夺东丹王耶律倍的权力,开始驾空东丹国;又接受耶律羽之的建议,将东丹国民(即渤海国遗民)由原居地大量南迁辽东地区,并将东丹国都也迁刊了东平(今辽宁省辽阳市)。这样,从表面上看,东丹国“特区”的辖区面积增大了,囊括了整个东北中东部地区,但东丹国却逐渐名存实亡。东丹王耶律倍受到辽太宗的猜忌,一气之下浮海亡命中原。至辽景宗乾亨年间,辽政府最终“省置中台省官”,东丹国“特区”完全并人辽的东京道,成为该道的正式州、县行政社区之一部分。(摘自张国庆《辽代社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