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命诀解读(五)

又曰:上宫亡劫更刑冲,男女逢之一例凶。宝月修真非一度,朱弦再续必重逢。

如甲子、丙寅、己巳、丁卯,再醮。

凡思注:上宫即日支,甲子、丙寅、己巳、丁卯,巳为劫煞,又见寅刑之,乃因夫有刑、有一劫,主伤夫,而此例更明显的特征是丁浊丙印。

又曰:羊刃亡劫落上宫,克妻生病最为凶。进神若也同来到,死别生离疾似风。

又曰:孤寡双辰并隔宿,时日逢之刑骨肉。假子招郎何足言,仍忌男女遭耻辱。

如丁未、戊申、戊申、丙辰,其男为盗,其女淫奔。

凡思注:亡、劫、阳刃落日支,主夫、妻不利,男命之妻、女命之自身更容易应验,再犯进神更凶。

又曰:女人羊刃不宜多,合克罗纹带倒戈。祸起萧墙流粉黛,华容难避马嵬坡。

如丙戌、壬辰、戊午、壬子,因讼奔出,流落风尘。又戊午、己卯、癸未、戊午,是合羊刃,竟凶死。

凡思注:凶物逢六合,是得联合、得帮手,其凶愈凶,而非合住,阳刃多逢或互换阳刃最凶。丙戌造阳刃得局又逢冲,戊午造年、时互换阳刃,又合日支,则两刃联合伤身,再带刑,岂得不凶。

又曰:一重羊刃为权柄,三两重来凶最甚。荒淫奸妒多为娼,凶暴恶亡仍短命。

凡思注:带刃者,格局有成,易有权柄,阳刃化作宝剑,然多则不宜,纵富贵亦伤。阳刃乃旺越其份之物,女命逢之多有逾矩之处,故不喜又伤身。

又曰:妇人亡劫最非祥,时日逢之性必刚。死绝常多兼克主,合起相生亦祸殃。

妯娌公姑皆寡合,官司内起丑声扬。

 凡思注:亡劫男女皆忌,女命尤忌,亡乃死亡之神、劫才劫难之煞,其意自明。

又曰:年月日时分战降,命宫全带喜风光,男如崔子寻花柳,女似杨妃睡海棠。

子午卯酉全带,准上文。

又曰:女人天乙两三重,多贵番成吉作凶。弦管丛中为活计,死绝休囚又不同。

又曰:一坐贵人为好命,两座贵人心不定。三座贵人定作娼,晚年或作豪家正。

如丙子、己亥、己亥,娼也。又丁酉、辛亥、己亥、乙亥,年过不嫁,老而无子。

凡思注:女命不甚喜见天乙贵人,若见一位为宜,临官星最妙,若贵人两三重,则贵人身畔,暗指为贵人服务、艺妓、九流之人,若贵人死绝,其意则轻。

丁酉、辛亥、己亥、乙亥,亥中甲为夫,自刑重重,偏夫、偏印气重,终无夫(但此造不好便说一定无夫),食神为子,弱而被夺故无子。

又曰:色因倾国是登明,期我桑中太乙星,驿马更兼逢六合,一生不免有淫声。

如乙亥、甲申、己巳、乙亥,有色而淫,死三夫,又犯服内之奸。

凡思注:亥即登明,巳即太乙,前者主有资色,后者主淫欲,正偏夫丛杂,又伤官、劫煞、带刑、太乙冲合,自然云雨无度又伤夫。

又曰:满盘印绶得夫星,运向夫行子息生,造化夫星无劫夺,兴夫旺子两宜情。

印绶多,主无子,运行财官子息反多。阴干枭印重,亦莫言无子,行泄克之运,亦主子多而秀。如癸未、癸亥、乙酉、癸未,此命行南方火土运,财食之地,以财制枭,食神无损,生七子显达,夫妻偕老。一命壬午时,亦生五子,刑夫失节。

凡思注:印绶重主无子、少子,然克子者乃枭神偏印,非生气印绶,有无子依原局深浅而论,非由大运主导。癸未、癸亥、乙酉、癸未,女命以食为子,枭神三干统摄本主克子、无子,然丁火不明现,则无处可克,子女宫又有偏财暗藏,反主有子、多子。此与伤官本主伤子但见财见印反主有子一理。癸未、癸亥、乙酉、壬午,印绶、食神均可主贞操、底线,壬被浊则伤印,壬亦为食之象,故食亦浊,难免失节。

杂气格中禄最佳,干头便混也堪夸。运行财地无伤劫,嫁得才郎享福霞。

甲乙丑月之例,俱藏夫星,干头不忌混杂,此以月言也。

凡思注:女命最宜夫星居杂气之中,不显露不出头,暗应坤道内涵,所谓“干头便混也堪夸”,是因杂气中有财星暗存,便不会招嫁不定,其实未必如此,官杀并透还是所忌,喜有食、财相随,亦不失富贵夫。

壬辰壬戌坐中夫,庚戌庚寅亦自殊,壬午甲申戊寅日,妇人得此福偏俱。

此数日,坐下夫星只家一位为福,此以日言也。一命庚申、己丑、庚寅、庚辰,大富,八子,寿五十余。

丙庚子午各分推,己土偏于卯未宜,乙日更堪巳酉丑,癸临己未亦当时。

此数日,亦坐下夫星不宜破支独见,乃喜。

凡思注:此数日均坐下有夫星,庚寅自坐夫星长生,壬午日下正马、正官,甲申乃长生贵,戊寅亦自坐长生,有其益处,但不可执于死法。丙子庚午等日亦然。

煞星独印格中清,身主清高富贵成。不有官星来混格,号封恭淑重呼名。

女命,煞印最吉。如上,己卯、己未、癸丑、乙丑、乙酉、癸未、辛未、甲申、庚寅、戊寅、壬戌、壬辰、丙寅等日,不宜再混夫星为贵。

凡思注:女命七杀格,独印化杀,主富贵,杀格见官杀并现,有印依然可化,但论夫则有所不喜,此是夫子与格局之不同。

五阴妇女要身衰,若遇刚强灾病来;岁运再行身旺地,花前风雨恨相推。

五阴日宜弱,强多生灾。行建禄会旺地,柱无官煞,伤夫害子。

凡思注:孤阴孤阳大势不利,然亦须参考夫、子星的状况,可以主程度,并不主导吉凶,过旺过衰,无论男女均有不喜。

孤鸾日犯本无儿,一见官星得子奇。支遇旺乡多姊妹,临风惆怅绿楼时。

孤鸾日,柱中若见官星,反得其子,阴日更好,不可混以无儿断之。运行身旺及比肩争夺,真孤鸾。

凡思注:孤鸾主孤、少,大局不利方是真孤单,若夫、子星生旺得势,反主夫旺子多,我之子多,反衬之下则他人有“孤鸾”之意。

夫星得地子多余,姊妹交加反是虚,财旺更逢儿位吉,伤官相见又如初。

妇人以夫为主,夫星得时,必多子息。若见比肩分夺,反孤无子。故又喜财生之。再见伤官,又作初论。

凡思注:女命以夫为主,以食为子,夫星本身并不主多子,若夫星落于子女宫可主。夫旺若比、劫丛立,则他人享受,与我不密。官、财见,又有比劫争夺,总是不喜,难说吉字。见伤官亦不喜。

一位夫星姊妹多,伤官岁运便难过,纵遇有夫也伤克,寒衾独枕奈如何。

官星只一位,是怕比肩分夺,况岁运又逢伤官,其害夫也必矣。若原是伤官格,柱中不见官,无害。怕行运见官,战斗雠仇,克夫无疑。

凡思注:夫星只一位,见比肩分夺不喜,她强于我则我失夫,再遇伤官,决主分别。

格用伤官亦两猜,若逢食旺益夫财。财星旺处生官旺,无食无财印喜来。

伤官得时者,无害。但怕旺印破用。食神为用得时,尤奇。却宜见印,但不宜印多,惟中则吉。一命癸未、乙卯、庚子、庚辰,伤官用财,嫁贵夫受封,一子。

凡思注:伤官乃克夫之神,不论何格,都要财、印紧随,方可免其克性,伤官势大不见官星最妙,则无处可克。癸未造,丁火寄于未中,正印同藏,故不畏癸,若明见反作伤夫论。

妇人格局要清和,夫气休囚困苦多,运逢财官重旺相,著罗衣锦笑呵呵。

假如辛日生子酉月,干头虚见丙火,虽官无用,主巧而贫。再辛壬互见,克夫。若得行煞官及财运,生起火木,则吉。余照此。

凡思注:夫气休囚则表示没有得到夫的机会、机会少、纵得亦失,生旺则反之。

伤官性重有权舆,比劫重逢礼不疏。印绶日寻清慎独,丁壬化合晚诗书。

此言伤官性情乖觉,妇中丈夫也。

凡思注:女命中的伤官,久远以来一直处于被误解的地位,伤官也很委屈,世人所知道的伤官不足以表达其内涵之十一,其甚至成为了克夫、放荡、不本分的代名词,伤官又名“背禄”,它的最本质表达是距离、差距,而婚姻中的“伤夫”表达的是一个结果,和夫生离死别了,但往往原因是被夫抛弃、遇人不淑、阴差阳错等,从品味性情的角度,伤官更主别具风情、另类特别、气质上佳,如女中丈夫,唯有刑冲多、恶煞多,方方骂夫、不贤。伤官、食神这一对“兄弟”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伤官有“散”的特点,而食神有“聚”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比肩、劫才成为“助我身威”之具。

金水相涵秀丽佳,比肩也作金水夸。丙逢壬制颜如玉,甲逢金克貌如花。

金水涵秀,故多美貌。若壬克丙,甲见金,一煞清独,其貌亦美,性情亦静。混杂者,淫贱,貌亦丑。

凡思注:金水主秀丽,丙见壬、甲见庚更主美貌且有美名,因偏夫乃丈夫以外的男子,女人何以倾国倾城?均依“偏夫”扬名、认可,其在女命相貌、名声中的独特作用,需心领神会。

印绶生身遇煞良,伤官财旺坐高堂,如行死绝阳肩墓,独守空闺哭子丧。

煞印相生,伤官生财,皆为上格。若行财煞死绝、阳刃比肩及伤官入墓之地,伤夫克子。

凡思注:煞印相生可以为上,伤官生财未必,即便入格,亦有克性,大须伤财一体、紧密配合。

阴阳自旺日平常,身健无依未是良,运向夫乡争竞起,改容再醮补填房。

桃花红艳两交差,频向妆台理鬓斜,若有官星藏与透,却归良室福无涯。

二煞不吉,妇人最忌。如见官星则有倚赖,反主有福。

凡思注:原文的注解是纲领性原则,女命桃花红艳也罢、身旺、身衰也罢,总要看有无夫星依托,有依托则无碍,无依托方是真桃花、红艳、伤夫。

桃花与煞怕同途,官见桃花却旺夫,金水相逢虽貌美,无官贵室亦多污。

官星桃花,不害于良人;煞星桃花,则多为娼妇。桃花之煞虽一,而逢官遇煞迥异。金水伤官无官煞,其志不定。

凡思注:桃花见偏夫,肥水流入外人田,丈夫委屈,临正官则尽收于正夫,金水相逢主貌美,夫星失势反忧。

食神独旺胜诸祥,金水伤官得火康。受气不宜逢姊妹,煞星一位便为良。

一食遇生旺,金水见火,胞胎无比肩,煞星一位得时,此数格,妇命遇之皆吉。

凡思注:食神一位胜似财官,因食可合官、合印、生财,又曰以一敌三,女命食神为子、为寿、为贞、为夫之“官”,乃命之最喜者。金水伤官得火康,说的是格局,论女命断不可如此。官星明透不喜比、劫林立而分夺,甲见酉正官为胎地,即受气,煞星一位,见食、印均宜。

官星得禄知夫贵,食遇临官子便贤。福位青龙格煞食,驱奴使婢夺夫权。

如己遇甲,夫得寅月,甲食丙,嗣得巳月,主夫子俱好。若煞格、食格用,遇禄神带青龙福位者,主夺夫权,聪明标致。

凡思注:夫子二星得禄自然利好,食制煞、食合官、印化煞等组合,若太过则泄夫气、夺夫权。

食神暗合己夫来,食旺无淆富贵胎,透出财星分等第,枭煞合处起疑猜。

食神不宜财轻,又不宜太过,清者第一,见官次之,枭煞相见,不吉。

凡思注:阳食神可暗合官星,故食喜旺,自可邀之,若明见财星,则食神生财,财复生官,多了一个“环节”,财的轻重就很关键,故曰分等第,枭煞合处指伤官,阳伤合杀,阴伤合枭,均不喜。

乙庚夏月正金疲,运向西方夫得时。丙子不来金水好,东方遇乙贵分之。

乙以庚为夫,夏月金失时,行西扶起为吉,见丙伤庚,见乙争合,故皆不喜。

凡思注:乙以庚为正夫,生于夏月处死地,行西方运则得时,然夫星得势与否,不是仅由天时主导,午月之庚申,或庚见申时等,均不作衰败论,原局夫有贵,运行得地方可得之,若原局无,大运亦枉然。丙为伤官、子乃官星死地,不喜,见庚见亥无妨,见乙分夫之福。

辛官金水月夫轻,再遇辛壬两度新。运行木火难胜福,不伤自己也伤人。

辛干以丙为官,辛生秋冬,遇丙则轻,时又见辛壬分克,则丙愈轻。运行火木,夫虽得时,恐不用其福,未免伤人害己。

凡思注:辛以丙为夫,若夫轻,见壬则伤,则辛则分。

己夫秋甲暗伤支,乙见干头两度期,除是东方逢木旺,击伤金木又交持。

己秋月遇甲夫,支有伤官为害,再见乙未,去彼从此,乃甲与己合,被乙战克,不能就官而从煞,主两度成婚。行东方木旺之地,有火驱金,虽好,亦不免伤夫再嫁,或多寡居。辛未,甲午、己未、甲戌,王妃。丙午、辛丑、己未、甲子,进士女,王妃。

凡思注:己以甲为夫,生申月伤官不利,再见乙透,婚姻两度。所举两例均非官杀并透,前例甲因甲而有气,不作两夫看,后造财官印食皆备,岂能不贵。

庚夫金水月逢丁,壬丙干头两见争。富贵春风衾枕冷,伤官支上怕分情。

庚以丁为官,秋冬遇壬,金水得时,乃前夫被克。又从丙火,若丙戌时,其夫入墓,子时其夫被伤,虽居富贵,终是寡居,子亦少。

凡思注:庚以丁为官,见壬是夫、子相合,不得以克夫论,再见丙火亦有取清,唯见子水伤官,方得梅开二度。

甲夫巳午及寅宫,遇丙合辛被火熔,身旺食神家富足,独眠孤枕怨春风。

甲日以辛为夫,辛生春夏失时,又遇丙火,难以吉论。盖妇人以夫为主,官既受害,虽财食赢余,不免伤夫。若柱无辛见丙丁,运行见辛,亦吉。

凡思注:甲以辛为夫,丙辛合并不伤夫,伤官才伤夫。

丙人夏癸月藏伤,若遇庚辛酉地祥,木火透干能泄水,夫财虽旺发难长。

丙干以癸为夫,夏月癸水休囚,内藏土为伤官,如不透戊己,得辛金佐之,运行西,吉。柱有木火,泄窍癸气,终是不久。不见癸用食神,更吉。伤见则非。

凡思注:丙以癸为夫,若夫休囚,见财则喜,无论偏正,但不喜偏正同现,夫弱不甚喜印星泄气。

癸水生于寅卯月,合戊经行南地宜。只恐干中明见甲,自怜衾枕与谁依。

癸日生春,遇戊为夫,行南方及印地,不为利害。若甲透及癸分夺,便伤夫。不见戊,但见甲,行至戊运亦如之。若原无戊,用食、伤官,行火地,皆吉。

凡思注:癸以戊为夫,明见伤官,无财无印,必然克夫。

壬癸如生季月中,夏间土旺亦论同。不宜寅甲连相见,重犯作伤反无功。

壬癸生辰戌丑未月及夏中,伏夫星得时,最吉。但不宜太过,若寅甲并见,食神重犯,作伤官论。单见甲或寅,则吉。一命庚辰、癸未、癸酉、戊午,嫁富贵俊雅之夫,生四子,受封。

凡思注:只要伤官明见,不在乎官星旺不旺,均可伤之,所不同者无非生离、死别。

庚辰、癸未、癸酉、戊午,夫星一位明透,一夫、一印,官星佩印之格。

甲乙秋生夫正时,煞官若混细分之,舒配去留成格吉,丁丙引强困又离。

甲乙用金为夫星,庚辛秋令得时,若官煞重见,分配去留,不相混杂,聪明富贵。见丁丙重,时引强地,则又伤金为害。

凡思注:女命官煞并现、并透,喜食神、财星,则有去留,知何为我夫主,不失富贵,见伤官则二嫁方贵。

戊己春生木正青,煞官多处便为情,支干遇合方成吉,会水重金又一评。

戊己春生有二论,己日虽官煞混杂,有甲合为贵,戊日宜清乃贵,都利煞为用,皆怕金水多,水渗其土,金多害木,南运不忌。

凡思注:戊己生春日,干头官杀并透,喜见食见财,则杀不能浊。若见伤官则婚姻二度。

庚辛夏月丙丁藏,不透干头便是良,只恐煞官交互见,非惟不吉也争强。

庚辛、己未月或寅卯戌月,俱有财官,不宜丙丁多透,煞官混杂相伤,二丙一辛争合,俱为不吉。盖金生春夏,已失之柔,再透,则太过故也。

凡思注:庚辛日主生于夏,丙丁并透则官杀混杂,若两丙透出,争合不喜。

丙丁冬月与秋同,独遇为奇乱则空。煞正官清居富贵,不堪混杂日临凶。

水,冬旺秋相。丙丁生秋冬,夫星得地,官煞皆美。见官只论官,见煞只论煞,不宜混杂。清者富贵,乱者浊淫。

凡思注:丙丁日生于秋冬月,则夫为壬、癸之水,尤忌。最要一位,不宜多透,纵有去留亦有失。

财旺生官格最稀,财官相遇十分奇,夫荣子贵因财旺,贞洁贤良五福宜。

一命丁丑、癸丑、己未、甲子、嫁贵夫,三子受封,而寿不永。一命丁酉、癸丑、己巳、甲子,受封生子,与上同。

凡思注:财旺生官是财格不明见官,财自可生出官星,财官相生是财官见正官,相生相辅,女命逢正财正官福中之福,得富贵亦得夫关爱。

丁丑、癸丑、己未、甲子,财官相生,夫坐贵人,然日支岁破,被食神寿星所破,故寿不永。

丁酉、癸丑、己巳、甲子,此造则是食神被夺而有所损伤,论格局则不存在枭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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