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驿马▪建新:面对腐朽现象愿我们拿起批评的武器(评论)

评论:面对腐朽现象愿我们拿起批评的武器

作者/太行驿马▪建新

前言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不仅会有许多的感动,有时也会看到或遇到一些不爽的事情,特别是那些有悖法理的现象或反常的事物,总感“鱼梗在喉、不吐不快”,故作者有时也拿起评论的武器,撰写一些反映现实问题的评论之类的“豆腐块”文章投于媒体,抨击一些社会腐朽现象,陈述自己的观点。以下三篇评论报刊发表后,曾在当时产生过一定影响,再整理出来与读者共勉。
面对无奈群众的感慨
一次,笔者在某市一派出所目睹了这样一件事:一位群众来所申请办理一项户口更正审批手续,该所的一位领导接过申请和证明材料草草地翻了翻,就随手退给这位群众说:“你怎么拿来的,还怎么拿走!”这位群众满脸狐疑地问:“还缺什么材料吗?”所领导不耐烦地说:“你这个情况是假的!”这位群众解释说:“不是都有证明吗!”岂料这位领导竟调侃地说:“这样的证明我也能开!”搞得这位群众张口结舌。
面对群众的无奈,笔者想了许多。其一,即便是这位群众的申请不符合政策或规定,作为公安机关的这位领导也应该耐心向群众解释清楚,实在不应嘲弄挖苦人。其二,作为执法机关,应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怎能信口就说“情况是假的”呢?其三,这位领导说的“这样的证明我也能开”,尤其使笔者感到震惊。人们可以这样理解,一是这个派出所自己能出具假证明;二是这位领导可以利用职权从别的地方开出假证明。若照此演绎下去,那么这个派出所的问题就不可等闲视之了。
依笔者看来,且不说派出所的这位领导水平高低,仅从这几句话不难看出,他起码是缺乏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与新时代的公安精神和执法要求格格不入,是特权思想的又一表现,特别是在强调思想作风建设的今天,这块“小天地”是不是也该整顿一下,这位领导的思想是不是也该触动一下了!
“形象工程”之我见
一次,随工作组到省直某驻地高速巡警大队检查工作,听到这样的反映:某县政府以搞“形象工程”的名义,向该大队征收数目达30万元的费用。这个大队仅20多人,一切费用全靠财政拨款,所占地属国家已征用过的,也要交30万元,平均每人1万多元。大队有不同意见,县政府就动用“环保”、“劳保”等部门轮番进行所谓“检查”,实施罚款惩处,甚至还动用县检察机关“问罪”,只因检察院认为没有理由才被幸免“问罪”。对此,笔者感想颇多。
其一,搞“形象工程”本身应该说是件好事,但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经济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大兴“土木”,只搞单纯硬件建设、外在形象,只能是劳民伤财,害人害己,不但不能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还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再说,基层公安机关本来经费不足,这钱从何出?用金钱也堆不出政府形象。
其二,“形象工程”不仅仅是硬件方面的外在形象,有几座豪华的办公大楼,几件看得见的标志建筑,几个开发区等等,更重要的是要树立政府的政治形象、廉洁务实的形象、服务人民的形象,要把这些形象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形象工程”。说白了,就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的所谓“政绩工程”,根源是形式主义的东西仍在一些人的头脑里作怪,是宗强观念不强的表现。这样的“形象工程”,人民群众是不会拥护的,也不会买账。
其三,以搞“形象工程”为名征收费用,实质上是一种乱摊派行为,是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中央曾三令五申禁止乱摊派,作为一级人民政府尤要高度重视。试想,一个靠违法行为搞起来的“形象”,能是好形象吗?这样的形象只能是一个反面典型形象,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形象工程”劳民伤财,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在我国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的今天,出现这样的不和谐问题,说明依法治国之路还任重道远。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一贯的思想路线,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我党一贯要求,认真对照一下其所作所为,这个“形象工程”的做法是否也应该重新审视一下?!
三问司机师傅你横什么
一次,笔者在高速公路上见到这样一幕场景,一辆进口高级轿车超车抢道,险些酿成交通事故,被正在值勤巡逻的民警查住。这辆轿车停下来后,司机摇下车门玻璃探出脑袋,就对着正在行使纠章礼的民警吼道:“你想干什么!”值勤民警让其下车出示证件,这位司机不耐烦地把证件交给民警却说:“我是某某部门的,有急事,耽误了你要负责任!”横气十足。对此,笔者不禁要替交警,问一问这位司机师傅,你横什么?
一问:你有“急事”就应该违章驾驶吗?高速公路在给人们交通带来快速方便的同时,也是极易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场所。国家制定的有关交通法规,是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畅通的保证。只有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管理者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才能实现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目的。而违章抢道、超速行驶是造成恶性事故的最直接原因。你一个人为了“急事”,是真是假暂且不论,不顾一切地超车抢道,岂不等于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吗?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你办不成“急事”,还殃及别人的生命财产,“欲速则不达” 这个道理想必你是知道的。所以,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不管什么情况,还是要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上。
二问:你凭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交通法规是我国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人人都必须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请不要以为你是某某部门的,就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规。中国是没有特殊公民的。再说,你是某某部门的,但不一定能代表这个部门。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公民享受的权利,也同时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你享受法律给你的权利时,不能忘记了尽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义务具体到驾车行驶,就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所以,你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就应自觉地遵守高速公路的交通法规。如违章就是违法,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处罚。
三问:你跟纠章的值勤民警横什么?高速交警是高速公路管理的主体,是在依法执行公务,见你违章超车抢道不管,岂不是严重的失职?要求你遵守交通规则,不仅是为了你的生命安全,更是为了所有路上行驶的司机安全。说得严重点,你违章行驶,不仅是拿自己的生命在赌博,更是等于故意去剥夺别人的生命,是在故意犯罪。因此,不但交警可以管你,就是群众人人都可以管你。当你明白了这点道理后,再想一下交警向你敬礼的时候,你向交警耍态度,不感到惭愧吗?所以,还是请你多想想违章的后果,主动接受交警的检查、纠章,认真对待民警的管理、教育或处罚。
后语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不仅需要颂歌,也需要批评之音。对负面影响的抨击,就是对正能量的维护。特别是对那些根深蒂固的官僚主义、害人害己的形式主义现象,那些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愿我们都拿起批评的武器予以抨击,并在批评的同时,提出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以维护我们的社会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于2021年8月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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