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万象,究理天人 是谁说的?

“格物万象,究理天人”,关键在“格物”,而“格物”的关键又在“格”。“格”,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格,长条儿”,树木的长枝条,所以,从“木”,“各”声,由此派生出多义:1)“到”、“至”之意;2)因“到”、“至”而“感通”;3)“纠正”;4)“穷究”,此义即是“格物”之本义,也就是“推就事物的原理”之义。  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格物致知是一个重要概念,其最早出自于《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当时的“格物致知”与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有关。格物致知的目的,是使人能达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的水平,从而追求儒家的最高理想——平天下。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格物致知”便作为认识论的重要问题讨论。他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格物即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  做法“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在这个从逐渐积累到豁然贯通的过程中,含有关于人类认识的一些合理观点。朱熹在程颐思想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认识论及其方法。他说,知在我,理在物,这我、物之别,就是其“主宾之辨”,认为连结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方法就是“格物致知”。  朱熹训格为至、为尽,至:谓究至事物之理;尽:有穷尽之意。他训物为事,其范围极广,既包括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亦包括心理现象和道德行为规范,“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他认为格物的途径有多端,上至无极、太极,下至微小的一草一木、一昆虫,皆有理,都要去格,物的理穷得愈多,我之知也愈广。  由格物到致知,有一个从积累有渐到豁然贯通的过程。朱熹认为,“要贯通,必须花工夫,格一物、理会一事都要穷尽,由近及远,由浅而深,由粗到精。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成四节次第,重重而入,层层而进”,“穷理须穷究得尽,得其皮肤是表也,见得深奥是里也”。  人们必须经过这样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能达到对理的体认。“究理”关键也在“究”。“究”者,含“穷”,“尽”,“极”之意,“究理”含有“穷理”之义。例《吕氏春秋》:“究于四海”。“物”呈“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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