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存款是否缴纳增值税?
结构性存款对于企业来说是存量资金比较安全理财渠道,很多人认为“结构性存款是理财产品”,在购入时通常与银行签订相应合同,合同约定保本、保底收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实操
根据财税〔2016〕36号和财税[2016]140号,税企双方都认为是“持有到期”且具有保本收益的利息,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质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四、商业银行应当将结构性存款纳入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
推导
银保监会将结构性存款定义为存款,结合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因此,企业取得的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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