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021-2022学年度)
为了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与全体教师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班级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或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第二责任人对授课期间及下一节课上课前的安全负责。
2、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落实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每节课课前、课末一分钟安全教育;放学前安全教育及提醒;每周的安全教育课和班会课安全教育。
3、每位教师发现学校校舍、场地、其它公共设施、设备有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的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组织人员立即消除隐患。
4、学生在校时间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单独离校,因病需要就治的,通知家长接回就医,情况危急的现场教师护送就医,更不得在上课期间将学生拒之门外。
5、教师要按时到班上课,课前清点人数,确保全体学生到堂,课堂上要管理好教学设施设备,组织好教学。
6、要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
7、每天放学时一定要确保最后一个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校,绝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学生。
8、放学后不得无故私自留下学生,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学生留下的,要事先与家长联系并保证学生安全回家。
9、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10、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责任目标
(一)、课堂安全常规
1、教师要提前侯课,按时上课。上课期间不离开教室、不接听电话、不接待来访客人。如因教师入班不及时或中途离开教室,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的,则由相关教师承担安全责任。
2、实行每节课点名制,发现缺课学生,任课教师要及时与班主任或直接与家长联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凡任课教师没有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学生出现问题的由相关任课教师承担;如果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了情况,而班主任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则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3、课堂上对学生存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如学生疯闹、纠纷等,听之任之等不负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相关任课教师负责;
4、上课期间教师安排学生离开课堂去办事,如领取作业资料或劳动服务等必须强调安全,在此过程中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由当事教师负责。
5、教室和其它专用教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
6、上专业课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强调实验操作的规范性、安全性;体育课必须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将学生带到操场。如教师不及时到位,学生出现安全问题,相关教师要承担全部责任。正式教学前,教师要针对运动项目,询问学生身体适应现状,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采取相应措施,如因教师不按程序操作或擅离场地以及处置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相关体育教师承担安全责任。
7、教师按时下课,不能拖堂,下课铃响2分钟内要结束教学。因拖堂导致学生课间行为匆忙,发生事故的,相关教师要承担责任。
8、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是经反映调查属实者通报批评,严重者还要进行停课反思,乃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班主任要利用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预防溺水教育、消防教育、防欺凌教育、防灾抗灾的教育等
10、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学生安全离场后教师方可离开。
(二)、课外安全常规
1、早晨未正式上课时间前,班主任(教师)要求学生最早几点到校,自己也必须及时到校并到班负责管理。因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班主任(教师)承担安全责任。
2、下课前进行一分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课间十分钟不做危险的游戏,不进行危险的活动。
3、班主任要做到每日安全防范提醒。尤其要加强学生各种安全纪律教育,要求学生轻走慢放,不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疯打追逐,不爬高,不掏鸟窝。不在走廊道追逐打闹,禁止在楼梯拐角处玩耍,禁止身体躺在栏杆上下滑。
4、课间操、集会、放学这几类集中上下楼时间,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当节课任课教师要负责指导学生有序下楼、提醒随行的学生有序活动。
5、班主任必须合理安排卫生劳动,加强劳动时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求学生不用劳动工具及其它设施追逐疯闹。
6、值日教师必须按学校值日工作安排及时到位,有事须向领导请假,值日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安排。凡因不请假、不到位,造成学生在责任区域和责任时段里发生事故,应由相关值日领导及教师共同承担责任。
7、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不得利用双休日私自让学生到校补课,不按规定导致学生发生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8、学生在校园范围内发生任何意外,在场首见教师要在第一时间紧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学校。
(三)、上、放学安全常规
1、教育十二周岁以下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严禁在公路上追车、扒车。
2、教育学生上、放学要走人行横道,注意察看通行车辆,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3、加强学生按时上学的教育,对未按时上学的学生(因病除外),班主任要立即进行相应教育和处理。
4、教育学生、上放学途中不准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带危险玩具如弹弓、利器、子弹枪等上学。
5、加强雨雪天的安全教育。
6、放学时按学校铃声提示排队,有序走出校门。
三、违反管理要求的处罚措施
1、发现学生疯狂打闹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首见教师必须处理,若不及时处理和不向学校汇报的,造成后果的由首见教师负责。
2、若因教师个人不当行为或失职将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皆由相关教师负责。
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该班不参与模范班级体评选,相关责任人不参与年终评优、评先。
四、签定本责任书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五、本责任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教师签字:
安全管理责任人签字:
校长签字(加章):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