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解读
疫苗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药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对疫苗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今天就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起来看看这部《疫苗管理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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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宣
——食品有意思科普动漫团队 制作
亮点一:网络售药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
新《药品管理法》坚持网络售药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要求药品上市许可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需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同时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
在网络售药过程中,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有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亮点二: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制度
新版《药品管理法》要求,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和推进药品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及药物警戒制度,保证药品可追溯。
通过“一物一码,一码同追”实现药品最小包装单元可追溯、可核查。这里的“码”由监管部门定制度、建标准,允许多码并存,可以兼容原来的电子监管码,也可以兼容现在国际上常用的其他编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亮点三:鼓励新药研制,明确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新《药品管理法》鼓励新药的研究和创制,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对儿童用药优先审评审批,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以及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且能预测临床价值的,可附条件审批。
同时,新法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这不但落实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主体责任,也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创新,优化资源配置。
亮点四:重新定义假药、劣药,加大药品违法处罚力度
新版《药品管理法》抓住药品中最核心、最本质、最关键的因素,按照药品的功效明确界定出假药、劣药的范围。
本次修订提高了财产罚幅度、加大了资格罚力度、增加了自由罚手段,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实行“双罚制”,处罚到人,最严重到终生禁业。
同时,新版《药品管理法》还对民事责任制度进行了完善。出现药品质量问题,当事人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的任何一家进行索赔。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与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食品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