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条生活纪律负面清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了5条生活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个人道德品行修养及管好家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尚俭戒奢”的要求,以及违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中“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要求,在生活上贪图享受、宣扬及时行乐,讲排场、比阔气、挥金如土;工作上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拈轻怕重等。
“追求低级趣味”,是指党员在兴趣爱好、业余生活中,热衷于庸俗、不高尚、不符合共产党员道德情操的爱好的行为。
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体现的是父母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的榜样示范,体现的是长辈对晚辈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教育,体现的是子孙后代立身处世、言谈举止的准则。
遵守公序良俗,主要是指党员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本文摘自《纪律通识》
为帮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提高纪律意识,快速便捷地学习、掌握党的六项纪律的知与行,本书从基本含义、重要意义、负面清单等方面,对六项纪律的基本知识做了全面梳理;通过以案说纪、纪法链接、廉洁提醒等形式,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便于读者用纪律的尺度衡量和校准自身的一言一行。本书图文并茂,形式活泼,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和可行性,可以帮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越红线,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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