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在我国就是个怪胎,本可以没有,如果非要有,他也不应该是今天的鬼样子。你说它是民间协会,它比政府还官僚;你说它是政府机构,他非要说自己行业自治组织。尤其是这些年来养尊处优惯了,开始利用自己“半官半民”的两面性来搞腐败。一方面以自己协会领导身份结交体制内的法官、检察官;另一方面又在协会之外担任律师,通过自己律协的人脉资源拉案子、搞关系、搞腐败。2014年山西运城整顿“官办协会”,并注销了“运城律师协会”为代表的72家官办协会,运城纪委认为律师协会等组织,虽自称是民间组织,但实际是官办组织,在组织活动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腐败行为,沦为了“拉帮结派、利益输送、自行其事的腐败温床”。可见早在7年前,有的地方纪委认识到了律协与律协领导严重的腐败问题,估计拿到了职级的证据,定性、分析都非常准确。这几年的司法腐败大案中,也都活跃着律协领导的身影。比如百亿院长张家慧的案子中,行贿律师涂显亚是海南律师协会副会长,行贿律师吴镇、赵建平也是海南省律师协会的副会长。行贿律师张杰是律师协会民商委员会的副主任。都是些律协的头头脑脑,而且他们平日联系甚密,腐败的案件数量可能远比实际报道的要多。前几天济南中院副院长孙永一落马,连同几名法官一共牵连出64名律师行贿。这里面相当一部分律师也是当地律协的领导。比如行贿的律师黄金华、范爱民、李建新、栾涛、陈静都是济南律师协会的副会长,律师周胜跃、山东省律协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其余还有六七名律师是律协的理事、委员之类。律协领导的数量之多,比例之高,前所未见。此外,各地律师协会会长所犯的罪,也都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充分说明了所谓的律协领导已经不是一般律师了,他们是商人与官僚,游走在各种灰色地带,无孔不入,肆无忌惮的腐败。比如:佛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周荣炽向佛山高明区法院院长、顺德区法院院长先后行贿1320万元,其中单独给顺德区法院院长何树志行贿仅4次,但一共给了1000万。再比如:2020年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李永先被查,而他此前被举报一天花费1280万元,一口气买了41套房。目前李会长仍然在被调查,公开信息显示,李会长横跨政界、商界与法律界,长期“拉拢腐蚀司法工作人员”。我国律师尽管收入较高,也不过是小康以上的水平,远达不到富豪和土豪的地步。这种律协会长代表不了律师群体,他们不过是顶着律师的名义,拿着律师本,实际上早就不是律师了。相反他们是律师里的官老爷,是剥削与损害律师利益的小团体。这些年来,不少人想挤入律师协会混个一官半职,认识几个律协领导,实际上不过是为了拓展资源、增加点人脉,方便自己从事腐败活动。律师协会机构自身,律协的那些头头脑脑,都应该成为重点整顿的对象,相信不会冤枉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