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考点:初高中文言文常见词“械”的用法; 今日文章:《聊斋志异》之《陆判》(第十四部分)
【第一部分】
【每日考点,小小拓展】今日考点:初高中文言文常见词“械”的用法
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古文中常见词“械”的用法
械
例1: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狱中杂记》)
解析:“械”指脚铐、手铐一类的刑具,作名词
句译:请求脱下刑具住在监舍外的板屋,(贿赂的)费用也要数十两银子。
例2:问之,果有杨大年,执而械之,遂伏其罪。(《陆判》)
解析:“械”指戴上刑具后拷打讯问,作动词
句译:(郡守)审问案子,果然有个杨大年。抓过来拷问他,(杨大年)就供认了自己的罪行。
PS:此外,“械”作名词也可译作器械、军械等,表示工具或武器。
【第二部分】
【聊斋短文,小小练习】 今日文章:《聊斋志异》之《陆判》(第十四部分)
《陆判》(第十四部分)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
原文:陆曰:“不难, 当使伊女自言之。”吴夜梦女曰:“儿为苏溪杨大年所贼,无与朱孝廉。彼不艳于其妻,陆判官取儿头与之易之,是儿身死而头生也。愿勿相仇。”醒告夫人,所梦同。乃言于官。问之,果有杨大年,执而械之,遂伏其罪。吴乃诣朱,请见夫人,由此为翁婿。乃以朱妻首合女尸而葬焉。
练习:陆曰:“不难, 当使伊( )女自言之。”吴夜梦女曰:“儿为苏溪杨大年所( )贼( ),无与朱孝廉。彼( )不艳于其妻,陆判官取儿头与之易之,是儿身死而头生也。愿( )勿相仇。”醒告夫人,所梦同。乃( )言于官。问之,果( )有杨大年,执而械( )之,遂伏其罪。吴乃诣( )朱,请见夫人,由此为( )翁婿。乃以朱妻首合女尸而葬焉。
练习1:翻译划线的重点字词
练习2:翻译该段
【参考答案】
练习1:
他(的)。
被。
杀害。
他,代指朱尔旦。
希望。
于是、就。
果然、果真。
戴上刑具(拷问)。
到、去、拜访。
成为、结为。
练习2:
陆判官说:“(这件事)不难,应该让他的女儿自己告诉他(真相)。”(这天)夜晚,吴侍御梦见女儿说:“女儿(我)被苏溪的杨大年杀害,和朱举人没有关系。(朱举人)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容貌)不艳丽,陆判官取走女儿的头和她换了,这样女儿身体死了但头活着。希望(你们)不要和朱举人成为仇人。”(吴侍御)梦醒后告诉妻子,(妻子)所做的梦一样。(吴侍御)就向郡守说了(这件事)。(郡守)审问案子,果然有个杨大年。抓过来拷问他,(杨大年)就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吴侍御就去拜访朱尔旦,请求见一见朱朱夫人,从这以后(认了朱夫人为女儿,)(和朱尔旦)结成翁婿。(吴家)于是把朱夫人的头安在(自家)女儿的尸体上埋葬了。
【第三部分】
【基础积累,小小补充】文常基础积累、知识拓展(孝廉、举人、翁婿等)
《陆判》本段吴公夜梦女儿说:“儿为苏溪杨大年所贼,无与朱孝廉。”这里的“朱孝廉”即朱举人朱尔旦;在科举时代,考中乡试被称为“举人”,而明清时期,举人可被称作“孝廉”。
孝廉:孝顺父母、清廉公正。这本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制考试科目,察举“孝廉”考核人才,通过后任用官员。
【补充】
举制度相关内容的简表
院试 |
乡试 |
会试 |
殿试 |
|
参加者 |
童生 |
秀才 |
举人 |
贡生 |
考中者 |
秀才/生员 |
举人 |
贡生 |
进士 |
第一名 |
案首 |
解元 |
会元 |
状元 |
补充:殿试的前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
《陆判》本段吴公知道女儿被害真相后“乃诣朱,请见夫人,由此为翁婿”,这里的“翁婿”即岳父和女婿,意思是吴公自此把朱尔旦的妻子认为女儿。
日积月累,水滴石穿;小小基础,渐入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