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官印专题(一)
齐王国司印
上海博物馆藏
隋唐官印是中国印学史上的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迥异于先秦古玺、秦汉印及明清流派印。但是目前印学界对隋唐官印的关注和研究还远远不够。在中国印章史的发展进程中,秦汉与明清是两个高峰,也是建立印章制度的两个转点,而隋唐则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印章制度和印章风格体系建立和转折的原点。隋唐时期行政系统的官署公印代替了先前的官职印,官员的任命凭证及等级标志不再由职官印章承担,印章使用方法也改为钤朱制度,形成了与前朝迥然不同的制度。隋唐官印的尺寸、线条、印文篆法和排列也有较大地改变。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印,则是隋唐官印体制的延续。
因此,研究隋唐官印是认识五代、北宋甚至整个中国印学史都绕不开的一个环节。有鉴于此,《中国书法报》特策划隋唐官印专题,对隋唐官印的形成、印风的演化以及蟠条印的制作进行解读,以飨读者。(编 者)
万年县之印
上海博物馆藏
从自然流变到名家书风的主导
——隋唐印风的形成与演化
文/孔品屏
在中国印章史的发展进程中,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印章制度和印章风格体系的原点。印章制度在此期出现了重大变革,呈现出与秦汉印系完全不同的风格形态,这长期以来被视为是一个突变的现象。如果加以深入思考,看似突变现象的背后必然存在其合理的历史发展逻辑,只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没有从它前后的各种联系中去探究这一问题。
关于隋唐印章制度形成的历史渊源以及印风形成的原因,孙慰祖在1998年曾提出“所谓隋唐印制的某些因素在北朝时期已经出现”;其后又在《隋唐官印体制的形成及主要表现》一文分析新出土的北周官印“天元皇太后玺”和“卫国公印”,再与文献记载相印证,得出“隋官印印形的定格是北朝一系官印逐步递增的结果”“官印改为朱文形式应当缘于北周时期的制度变更”的结论,从印形大小、印章制度、印文属性等方面说明了北朝官印与隋唐官印之间的制度联系与具体特征。这一结论对寻求北朝与隋唐印风之间的承接关系提供了思考的线索与方法。
隋唐印风的成因除了制度性的元素外,必然与文字自身的书法演变及社会文化背景存在深刻的联系。既然印文书法的走向不能完全脱离一定时期社会应用文字的存在状况,那么,隋唐印文书风的形成与演化就应当可以从 其他领域、载体所保存的篆书资料中找到它的相关性。从这一概念出发,笔者观照北朝的篆书资料,发现预设的概念得到了完全的验证。中唐以后印风的演化也同样渊源于篆书书风的引领。本文所表述的即是这一验证过程。
本文北朝墓志篆书均来源于赵万里著《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由于官印 在隋唐社会的印风中居于代表性和主导性的地位,因此本文对于印风的论析围绕官印资料展开。
《元景略妻兰将墓志盖》
北魏永安元年(528)
北朝篆书与隋唐印文书风之比较
从秦到北朝的五六百年间,社会对篆书需求程度愈来愈低,使篆书的衰退之势无法遏止,至北朝基本丧失了秦篆的“规范”,而南北割据、连年争战的社会环境,加上民族文化的不同背景,使它在艺术范畴内亦无重振的可能。然而,这种阶段性的风格特征在中国书史上有其存在的必然。
建州刺史印
护军将军之章
上海博物馆藏
刺史章
范阳公章
目前隋唐印式可以确定是从北朝的朱文印中过渡而来。但实际上在北朝的白文官印中就已出现了摹印篆和小篆两种文字夹杂的状态。如“建州刺史印”“护军将军之章”“刺史章”等。“建州刺史印”印文中的讹变、漏笔现象较多,直线、曲线错杂使用,应是刻工随手刻就;“护军将军之章”外圆内方;“刺史章”印文字法已完全崩解。又如北燕“范阳公章”,字形大小不一、文字排列高低随意。从以上排列秩序失范、空间疏密不和谐的印例可以看出印工无所适从的书写与制作状态,这种状态暗示着印文书体的更替已经不可避免。
我们将北朝、隋代的篆铭与北周、隋唐官印中常见印文作纵、横对比,在表一中可以发现两者在风格上的连动关系。
表一
上表中印文与篆铭一脉相承的关系清晰明了。字法相同是印文和篆铭之间最为显著的特征,不同书手之间的细微差异完全可以予以忽略。细观上表,其内在联系是:
公:“
”与隋《萧瑾墓志》中所见如出一辙。以此反观北朝印文书风,可知两朝篆书结体、风格之间关系十分密合,亦可知其它领域中保留的篆书与入印文字之间关系之紧密。
司:如以秦篆篆法为标准,“
”为异化的写法,然在北朝和隋代的墓志盖(包括碑额)上这种写法十分常见,用这种形态入印表明了隋代官印文字直接来自于当时流行的篆书结体。在未形成印文专用字体之前,“从俗”是必然的。
钅:印文“
”之“钅”或缺少笔画,但其形体格局仍存。可看到它与篆铭中的“钅”有其一致性:外形上皆略呈外拓之势。
州、之:在篆法、体势和线条形态上的接近程度都很高,可视为篆书不加“印化”直接入印的例证。
岐州之印2
北朝篆书替换的“岐”州“之”印
再以“岐州之印”为例,用北朝篆书“岐”“之”置换原印文字,可以清晰地看到北朝篆书与隋唐印文之间可互相替换的关系。
总而言之,经过七八百年自然流变后的北朝篆书,基本不作任何“印化”的调整就被直接引入了隋唐官印文字之中,而社会通用篆书直接引入印章文字的现象曾在战国时期出现,但因此时的篆书已非战国时期作为社会通行文字使用,所以两者在艺术水平上有着巨大分野。
卫国公印
崇信府印
隋政权是在北周经过政变取得,故隋的创建是一个急速的过程,它的政权大体延续北周的行政体系。官印作为立国之初急用之器,其印制、印形与制作方式延用北周传统,甚至于留用北周的制作系统是一个自然的选择。我们认为这是隋代官印印文书风与北朝相接的主要原因之一;从审美而言,自然地接受时风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况且延续了北朝近两百年的书风也不具备产生突变的可能。即使在政治上有革新需求,享国仅38年的隋朝,也不能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文字风格的变革。
唐承隋制,这也是隋和初唐印章在风格上难以区分的一个原因。如初唐官印“齐王国司印”,字形方、圆互参,稚拙的态势仍然体现了印工对入印文字的不知所措。
至此,结论已十分明确:北朝篆书成为隋唐入印文字一个自然的、无可避免的选择,也就是说隋唐印文书风产生与之相近的风格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现象。
李阳冰 《三坟记》(局部)
唐代文人篆书的勃兴
唐代政治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的兴盛促进了文化的繁荣。唐太宗在翰林院设侍书博士,于国子监设书学博士,科举设书科以书取士,这些举措推动了书法艺术的全面发展,造就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又一个繁盛时期,而篆书艺术也在此时逐渐复兴。
唐代文人书家对篆书的复兴似乎有一种“正本清源”的使命感,如“志在古篆,殆三十年”的李阳冰在《上李大夫论古篆书》一文中交代了对当时篆籀书风失范的感慨,立意重建典范,挽回既倒之势:“常痛孔壁之遗文,汲冢旧简,年代浸远,谬误滋多,蔡中郎以'豐’同'豊’,李丞相持'朿’为'宋’,鱼鲁一惑,泾渭同流,学者相承,靡所迁复,每一念至,未尝不废食雪泣,揽笔长叹焉,天将未丧斯夫也。故小子得篆籀之宗旨……诚愿刻石作篆,备书《六经》,立于明堂,为不刊之典……使百代之后无所损益……死无恨矣。”由此看来,唐贤对于汉代以降篆书的“谬误”之弊形成了十分清醒的认识。唐代宗大历年间(766-779)李阳冰刊定《说文解字》为二十卷,也是为修正笔法,力谋篆籀中兴,是故直接溯源秦篆。“斯冰”“二李”并称既说明了他们在篆法、风格上的继承与渊源关系,亦表达了当时及后人对李阳冰篆书水平的肯定与褒扬。李氏书风其实是当时善篆群体的一个代表,当然也成为其后一千多年小篆书法的审美楷则。
柳公权 《李晟碑额》(局部)
李彝 《李元谅碑额》(局部)
《平原长公主墓志盖》
唐咸通四年(863)
宋代《宣和书谱》载唐代篆书名家除李阳冰外另有卫包、唐元度、释元雅三人。宋代赵明诚《金石录》则记有唐代石刻篆文32种,其中有乾元二年(759)的李阳冰《缙云县城隍庙记》、大历二年(767)的李阳冰《拪先茔记》和《三坟记》、瞿令问《峿台铭》和《浯溪铭》等名作。除以小篆名世的书家外,以楷、行书等其他书体名世的唐代书家兼长于篆书的并非个别现象。初唐欧阳询的篆书就被列入《书断》能品;而李邕《李思训碑》,颜真卿《东方朔画赞碑》,徐岘《徐浩碑》,柳公权《李晟碑》等,这些碑文和篆书碑额的书写均出自同一人之手。另有一些不为治书史者所重的善篆者,如李彝(官至署朝散大夫、守宗正寺丞),他于唐贞元五年(789)篆写的《李元谅碑额》线条圆转、结体端严,与李阳冰风格相近。
文人士大夫介入篆书书法艺术规范的重建,使篆书焕发出新的活力:“谬误滋多”的篆书得到了“拨乱反正”,衰落已久的唐代篆书得到振兴,重建了庄重与严谨的风范,篆书艺术的发展进入了中兴时期。这不仅仅在名家作品中得到体现,在唐代墓志盖中也表现不俗,以北朝的平均水平看,显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这也正是初唐至中唐的一百多年间,官印印文风格发生变化的深层原因。
高昌县之印
尚书吏部告身之印
中书省之印
尚书兵部之印
中唐印风的渐变与走向
名家的书风自然地成为篆印者取法的对象,使中唐以来印文篆法荒疏的现象有所改变,中晚唐官印都透露了此种取法所带来的实际变化。
“伊州之印”,钤于《唐开元廿年(732)石染典过所》;“炖煌县之印”,钤于《S.514V沙州炖煌县悬泉乡宜禾里大历四年(769)手实》;“高昌县之印”,钤于《S.4682西州高昌县籍(7世纪后期)》。这三方官印线条圆转流畅,字形大小、印文排列趋于均衡,空间分布从容不迫,可以看出中唐时期印工对篆法规范的把握较初唐时期有所提升。左侧“县之印”三字风格一致,是统一制作还是有本所依还需史料进一步证实。此类官印在中唐较为常见。
“尚书司勋告身之印”,钤于天宝十四年(755)《S.3392骑都尉秦元吉告身》;“尚书吏部告身之印”,钤于建中元年(780)《唐颜真卿自书告身》;“中书省之印”,钤于景云二年(711)《S.11287赐沙州刺史能昌仁敕书。两方“告身之印”同为尚书省所颁发,印文风格似出一人之手。印文两行排列,重心居中,左右对称,并依据字笔画多少调节字形所占位置大小,笔画间距大致均整,排列有序。“中书省之印”实物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中”笔画已见盘屈。与它们风格相近的还有“尚书兵部之印”等,此印目前虽尚未确考其年限,可从上述印章反推其使用时间在中唐。
台州之印(1)
明州之印
驩州之印(印面)
郎州之印
台州之印(2)(摹本)
再如目前藏于日本、同为贞元廿一年(805)的《最澄入唐牒》和《最澄将来越州录》上分别所钤的唐代“台州之印(1)”和“明州之印”,它们不仅在字形大小、位置排列上处理得比较匀称,而且体势和线条的弧度都趋于整体的协调,摆脱了初唐时期方圆转换的突兀状态。新近发现的“驩州之印”“郎州之印”在风格与字法上均接近于上述两印,可据此推其为中唐官印。
奈良仁寿三年(853)《圆珍关系文书·台州公验》上所钤的唐“台州之印(2)”与上举“台州之印(1)”并非一印,其铸造年代应有先后。两印风格类似,文字分布均衡,表现了当时官印文字篆法已日趋规范。而结构对称、笔画间距相等、重心平稳、体态端庄的风貌在天复二年(902)《S.1604沙州节度使张承奉致都僧统等帖》上的“沙州节度使印”、《S.559佛本行集以封题》上所钤的“瓜沙州大巠印”、《S.8444唐为甘州回鹘贡品回赐物品簿》上所钤的“内文思使之印”中表现明显,由后者可以看到其已达到有唐三百年间最为工稳的状态。
虽然中唐时期的官印中存在着一些风格差异,或圆转的成分居多或方折的倾向明显,但共同的特点是:都能根据印框调整字形大小、文字重心和笔画疏密,反映了篆印者对小篆“印化”有较高的调适能力。印文中呈现的秩序感透露着隋唐印风逐步走向平正和追求匀落。
沙州节度使印
内文思使之印(复原图)
北宋 新浦县新铸印
表二
将唐官印中文字与中唐书家的篆字作一比较(表二),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在字法、风格上的联系:“县”和“万”两字印文与书家所篆风格十分贴近,“使”“州”两字基本体势与内部形态都相同,仅因印章内文字较多而上下压缩。
从中也可窥这一阶段的印文,北朝篆书的因素逐渐递减乃至于消逝,而此时得到复兴的文人篆书风格元素渐次上升为主导地位。总而言之,北朝以后篆书体势自然流变是隋唐印风形成的内在因素,唐代名家书风逐步导入是隋唐印风演化的人为推力。两种作用力的合成是隋唐官印文字书风形成与演化的制度外因素。
唐代名家篆书不仅影响了当时印风,还决定了其后印风的演化方向。中晚唐趋于规整的走势为北宋所接续,经过两宋三百余年的演化,达到了规整、严谨的极致,产生了中国玺印发展史上又一种制度性的入印文字——九叠篆。此后,中国官印的文字体系再次获得稳定的规范,未再出现根本性的转变。官印印风亦随着入印篆书逐步走向严整茂密,形成程序化的风格。
(《中国书法报》2021年313期58版、6版,原文刊载自《中国书法》2009年12期)
隋唐官印选登
万年县之印
上海博物馆藏
千牛府印
4.6cm×4.7cm×3.2cm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藏
金州治中印
5.1cm×5.1cm×3.3cm
渔樵草堂藏
观阳县印
5.3cm×5.2cm
天津博物馆藏
吏部尚书印
5.2cm×5.2cm×1.8cm
浙江省博物馆藏
天门军之印
5.3cm×5.3cm×4.3cm
黑龙江省博物馆藏
竹州刺史之印
5.5cm×5.3cm×3.5cm
文雅堂藏
武夷县之印
5.5cm×5.5cm×4.2cm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藏
左金吾卫黄龙府之印
5.6cm×5.5cm×4.4cm
辽宁省文物总店藏
通海都督府印
泽州之印
柏仁县之印
武平县之印
国宁州之印
5.5cm×5.5cm×4.2cm
首都博物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