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子女可以作证吗?

我国法律禁止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这种行为。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如果家暴导致轻伤及以上级别的伤害,甚至可以按故意伤害罪,自诉或者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但是,一旦要起诉,就涉及复杂繁琐的举证环节。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遭受家庭暴力造成伤害的,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伤情鉴定结论、物证、被打的视频等,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进入起诉环节。

那么无论是起诉故意伤害罪还是起诉离婚,一旦进入家庭暴力举证环节,子女可以上庭作证吗?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能够向法庭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可以作为证人,但精神病人、生理上有缺陷的人等,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不能作为证人。比如听力失聪的人肯定无法证明他听到有人被家暴的求助声。

其次,家庭暴力绝大多数都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密闭空间,能在家暴现场并目睹家暴事实的,一般都是家庭内部成员,尤其是子女。

所以在故意伤害案件和离婚诉讼案件中,能够正确表达的子女是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

但是,因为子女属于原告和被告的直系亲属,证人和证言的法律效力可能偏低。

因为子女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偏见,无法客观的描述案件经过。

所以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子女为家暴作证是否会被法庭采纳?能采纳多少?实际上是个未知数。

所以家暴这件事,仅仅依靠子女来作证,很可能无法还原案件事实。还是要想其他办法举证。

当然最有效的是当事人的自认或者是公检法掌握的相关证据。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最后,赵律师提醒大家,任何人都没有在家里殴打他人的权利,任何人也没有在家里被动挨打的义务。一旦遭遇家暴,马上、即刻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以及验伤报告都会成为上庭后的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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