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珠宝联合会颁布《培育钻石指引》:培育钻石不适用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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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0月13日),在经过了长达两年的调研和听证工作后,CIBJO(世界珠宝联合会,或译作“世界珠宝联盟”等)颁布了《实验室培育钻石指引》(Laboratory-Grown Diamond Guidance)。这份指引会被下发至各会员单位,且在网上也能下载,不过需要联系CIBJO获取密码。
该《指引》由培育钻石行业和天然钻石行业的代表共同研究完成,其首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对于钻石行业的信心。
《指引》的一个关键原则是,消费者必须获取完整的、清晰的信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买的是什么”,这样才能做出理性的购买决定。这就需要在关于培育钻石的描述上清楚地说明,它是用科技手段,经工业流程制造出来的产品,而不是像天然钻石那样属于自然矿物。
培育钻石和天然钻石遵循各自不同的商业模式运作,在颜色、净度、重量等方面“有联系”(原文:relationship),但天然钻石具有稀有性(rarity),培育钻石没有,因为培育钻石的颜色净度等指标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控制的。
稀有性一直是天然钻石定价中的关键因素,这也决定了天然钻石的长期价值。
《指引》分成不同的板块,清晰地指出了对培育钻石描述中需要采用的原则,以及各公司在经营或展出此类产品中需要做的尽职调查等事项。
另外,《指引》强调,所有镶嵌了培育钻石的珠宝产品,都必须在销售票据或押货文件中清楚标明。不仅如此,文件中还需要说明培育钻石的检测技术等资料。
《指引》中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部分,重点讲述了各宝石鉴定实验室在针对培育钻石的检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鉴于培育钻石和“稀有性”无关,所以对其出具的检测证书也应当和天然钻石检测证书有区别。
因此,培育钻石的检测证书,应当为《培育钻石产品说明》(Laboratory-Grown Diamond Product Specification),而不是《分级报告》(grading report)。
培育钻石是工业产品,因此在《产品说明》中需要包括一些和《天然钻石分级报告》不同的内容,比如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编号、产地、生产技术(HPHT还是CVD)、后期处理技术信息等等。
除此之外,如果鉴定所采用4C描述培育钻石的话,就必须在颜色和净度这两项指标前面加上“LG”字样(即 Laboratory Grown,“实验室培育”的意思)。在重量描述方面,《指引》要求培育钻石产品说明必须同时标明“克拉重”和“克重”这两种计量单位。
另:在CIBJO的蓝皮书里,“钻石”(diamond)的定义中必须包括“天然”(natural)的内容,这一点从未变过。
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我相信讨论是不会结束的。给大伙儿总结一下,CIBJO的意思就是:
天然钻石=矿物,适用分级鉴定报告
培育钻石=工业品,适用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