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故事(89)——一八一二
美国故事(89)——一八一二
文|毕蓝
1812年6月1日,麦迪逊总统来到国会,宣读了他的“战争咨文”(War Message)。他回顾了自1805年《杰伊条约》结束以来英国对美国的敌对行为和美国为解决争端付出的外交努力。然而,所有通往和平的路已经封闭,战争不可避免也不可延迟。他说:我做了我的职权允许我做的一切,现在是国会做选择的时候了。他请求国会对英宣战。6月4日,众议院以79比49的压倒多数通过了宣战决议。几天后,参议院以19比13通过。参议院显然更加谨慎,因为“联邦党”在参议院还有点声音,虽然他们无力回天。
就这样,美英之间的第二场战争爆发了。爱国情绪高涨的美国人喜欢把它叫做“第二次独立战争”,但实际上它跟“独立”没什么关系,英国从来无意否认美国的主权。事实上,对英美两国来说,它都是一场被“遗忘”的战争(Forgotten War)。要是你做个调查,你可能会发现:99.9%的英国人和美国人不知道他们的祖先居然在1812年还打过一架,甚至连学者们都不知道该给这场战争起个什么名字。英国人觉得它只是“拿破仑战争”的一部分,美国人胡乱用年代把它命名为“1812年的战争”(War of 1812),尽管仗一直打到1815年才结束。但是,这场规模不大、伤亡不重、给人印象不深的战争对美国人的心理影响远远超过了他们自己的想像。
1812年,英国常备陆军25万人,海军900多艘船(有人说1000多艘);美国临时凑起来的正规军和民兵共1万人,海军16艘船(有人说18艘或19艘)。你一定认为美国人疯了,明明弱爆了却主动宣战,完全是活得不耐烦的节奏。更讽刺的是,就在美国对英宣战的同时,6月11日,英国决定接受美国国会的“麦肯2号法案”(参看上一个故事),废除“议政会命令”,放弃实施多年的海军政策,希望恢复英美贸易。也就是说,这场战争的起因消失了。可是,在没有电报、电话、电脑的年代,消息从伦敦传到华盛顿需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美国已经宣战,覆水难收,大家只能莫名其妙地硬着头皮打下去。
美国人好斗不假,但他们绝不会在丝毫没有胜算的时候出手。他们更擅长投机取巧,这次也不例外。英国虽然总体实力远超美国,但她在北美的力量有限。此时,“拿破仑战争”如火如荼,英、俄组织的“第五次反法同盟”眼看着快撑不下去了。1812年6月,拿破仑率60万大军入侵俄国,踏上了他的“地狱之旅”。但在当时,谁也不知道这是如日中天的拿破仑帝国走向灭亡的开始。英国、俄国简直吓死了,使上吃奶的劲儿应付。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根本无暇西顾。英国在北美的陆军主要集中在加拿大,一共不到6千人,海军只有16艘船。美国就是看准了自己在局部地区的相对优势才趁机发难的,跟“英雄主义”没半毛钱关系。问题是:这场战争值得吗?
看上去,战争最直接的原因是英国欺人太甚。到1812年,皇家海军已经拦截了五百多艘美国商船,抓了一万多美国水手,还封锁了几乎所有的欧洲港口,美欧之间的贸易受到致命打击。这一切确实让人无法忍受,美国人的激烈情绪可以理解。但是,就这么简单吗?若没有巨大的经济利益,美国人是不会拼命的。很多学者认为,即使没有海上的冲突,美国也会宣战,因为英国防碍了她最要命的利益:大陆扩张。
对美国来说,大陆扩张意味着向西、向北、向南推进,这是自华盛顿起就奉行的“国策”。北美是美国的,谁挡路咱打谁,没二话。向西,夺取印第安人领地;向北,占领英属加拿大;向南,吞并西属佛罗里达,侵略墨西哥。南边的西班牙和墨西哥倒霉是迟早的事,且按下不表。西边和北边最大的拦路虎就是英国,寻她的晦气不是应该的吗?“1812年的战争”既是美国反抗英国压迫的表现,也是美国自身野心膨胀的结果。
长期以来,最让美国人头痛的西部问题就是印第安人问题。自从英国殖民者来到北美,印第安人的厄运就开始了。从弗吉尼亚的“盎格鲁-波瓦坦战争”到新英格兰的“菲利普国王的战争”,从“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七年战争)”到“独立战争”,印第安人遭遇灭顶之灾,失去了北美东海岸的家园,被迫迁往西部。印第安人战败似乎在预料之中,毕竟物资、武器都差距太大,但更要命的是,他们回回站错队。“法国与印第安人的战争”中,他们与法国一起打英国,结果英国赢了;“独立战争”中,他们与英国一起打美国,结果美国赢了。每次战争之后他们都被当成“战败国”整治一番。美国人把印第安人看成英国的帮凶,仇恨自不必说,还有仇恨之外的歧视。华盛顿在“独立战争”时签发的作战命令中,凡涉及英军的,一般用“进攻”、“袭击”之类的军事用语,多少表现出对对手的尊重,从不言“杀”。但涉及印第安人时,他会用“摧毁”、“消灭”这种恶狠狠的词,恨不得斩草除根。将军们在执行命令时也是这样理解的,对英军按规则来,对印第安人却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整片整片的村庄被烧为平地,妇女儿童不能幸免。
联邦政府成立后,生活在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没有获得公民身份,印第安人部落被看做“化外之国”(Indian Nations),不受美国法律保护。华盛顿认为,印第安人只有在信奉基督教之后才可能成为公民。在发表了那篇著名的《告别演说》之后,华盛顿还专门给印第安人首领们写了封信,奉劝他们放弃传统的生活方式,转而从事农耕,融进西方文明。这篇在今天看来极为“政治不正确”又充满傲慢与偏见的文章在当时却非常“语重心长”,表达了他想以和平、公平的方式解决纠纷的企图。美国政府与印第安部落签了一个又一个条约,每次签约时都告诉印第安人:这是最后一次了,只要再让一点点,你们就安全啦!然而,每一个条约都变成了废纸,每一个承诺都是谎言,移民们入侵印第安人领地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就这样一点一点地,印第安人的大好河山落入他人之手,自己连铺块毯子的地方都快没有了。华盛顿和他的继任者们不停地镇压印第安人的反抗,麦迪逊在给国会的“战争咨文”中把印第安人称为“野人”,说他们是引起美英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见,美英战争绝不是以反抗英国的海上霸权为唯一目的,扫除西进的障碍才是更重要的。
那么,把印第安人跟英国扯上关系是不是凭空捏造呢?这倒不是。1783年《巴黎条约》后,英军没有如约撤离西部的军事要塞,他们在那儿最主要的营生就是为印第安部落提供武器和粮食,鼓励他们给美国捣乱。1795年《杰伊条约》后,英军撤离,但仍然以加拿大为基地资助印第安人。英国一直想在西部建立一个印第安人的国家,阻止美国人西进的势头,这是美国打死也不能接受的。就在美英为西部明争暗斗的时候,一位印第安人首领的出现让美国再也坐不住了,她似乎必须用战争消除自己身上多年的“隐疾”。
这位让美国害怕的首领叫泰坎西(Tekamthi),生于1768年3月9日。他所在的“绍尼族”(Shawnee)生活在肯塔基和俄亥俄地区。在他出生的那个晚上,一颗明亮的流星划过夜空。他的父亲,“绍尼族”首领帕克辛瓦(Pucksinwah),认为这是“神豹”(Panther)给他的启示,他为儿子取名泰坎西,意思是“神豹飞过”。泰坎西一点也没让父亲失望,他不到10岁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能力。他跑得最快,跳得最高,射箭最准,力气最大,更重要的是,他有个天才的头脑。11岁时,他交了个白人朋友,很快就学会说英语。很多印第安人会说英语,这不稀奇,但泰坎西没有止步于此。他旺盛的求知欲让他不仅会说,还会读、会写英文,熟悉英语文化。
泰坎西有个弟弟,叫坦斯克瓦塔瓦(Tenskwatawa)。跟哥哥相反,他长得又瘦又小,也不太合群。但他似乎接受了神的意旨,能预测未来,人们叫他“预言家”(Prophet),类似“巫师”,他是“绍尼族”的精神领袖。泰坎西和弟弟联手,领导着“绍尼族”一天天走向强大。他们提倡回归印第安人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拒绝白人的宗教渗透。
泰坎西不同于其他领袖之处在于,他看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弱点:不团结。每个部落各顾各的,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力量,或当英国的棋子,或任美国宰割。如果我们也像美国各州那样团结起来,建立统一的国家,我们就是不可战胜的。泰坎西四处联络,西部很多部落被他说服了,愿意与他联合。但南方阿拉巴马地区的部落不干,他们不相信他能成功。泰坎西的活动引起了美国官员的警觉,特别是美属印第安纳总督威廉·亨利·哈里森(William Henry Harrison)。
哈里森来自弗吉尼亚的政治世家。还记得他那位大块头的父亲本杰明·哈里森吗?当年,本杰明代表弗吉尼亚参加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陆会议,并在《独立宣言》上签字,是“建国国父”之一。威廉是本杰明最小的儿子,自幼骁勇好斗,梦想当将军。但父亲不希望他打打杀杀的,硬把他送到费城学医。他到费城不久父亲就去世了,家里少了顶梁柱,也就没那么多钱供他上学。幸好,他父亲的人脉足够他用的。上至华盛顿总统下至弗吉尼亚州州长亨利·李都对他照顾有加。1791年,18岁的哈里森加入美国陆军。他从入伍的第一天起就跟印第安人打仗。后来,他到了名将“疯子安东尼”·韦恩将军的麾下,并任韦恩的帐前助理。从韦恩那里,他学会了怎样管理军队、怎样排兵布阵、怎样对付印第安人。他深受韦恩的赏识,在“西北印第安人的战争”(Northwest Indian War)中立了大功。那场战争后,美国逼着印第安人签约放弃了大片土地。
退伍后,哈里森当选为联邦众议员。1800年,亚当斯总统任命他为新成立的美属印第安纳领地总督。哈里森因长期跟西部的印第安人打交道,对泰坎西兄弟很熟悉,也比别人敏感。他看出泰坎西的意图,深知如果印第安人联合起来,将是美国的大患。1811年11月,在没跟总统或任何上级官员打招呼的情况下,哈里森率1000人围剿“绍尼族”的村庄。当时,泰坎西去游说南方部落,不在家,只有弟弟“预言家”带领大家抵抗。
“预言家”是精神领袖,不是军事领袖。他说:不要怕!神灵会保佑我们!他会让我们刀枪不入,我们的胸膛将弹回敌人的子弹,放心往前冲吧!“绍尼族”勇士在提帕加努(Tippecanoe)突袭哈里森的队伍。哈里森稳住阵脚,抵挡了两个小时。待印第安人的弹药用完时,哈里森转守为攻。勇士们真以为自己刀枪不入,以血肉之躯迎敌。结果不用想就知道,“绍尼族”的子弟,包括“预言家”本人,死在美军枪下。哈里森血洗村庄,杀得鸡犬不留。这就是“提帕加努之战”(Battle of Tippecanoe)。哈里森队伍的人数占绝对优势,但伤亡比印第安人多出一倍,打得很难看。尽管如此,哈里森向国会和总统报捷,声称“大胜”印第安人。他因此名声大振,得了个外号“老提帕加努”(Old Tippecanoe)。这次胜得不怎么光彩的战斗成了哈里森最重要的政治资本。30年后,他将借着这个资本入主白宫,成为第九位总统。他的竞选口号就是“提帕加努和泰勒”(泰勒是副总统候选人)。
不仅如此,哈里森还在村中找到很多英国援助的粮食和武器,算是抓住了英国与印第安人勾结的证据。这些证据让国会中的“鹰派”更加嚣张,变本加厉地给麦迪逊总统施压。麦迪逊有苦难言,明明知道美国根本没准备好,却不得不在1812年6月请求国会对英宣战。
“提帕加努之战”不仅摧毁了印第安人的村庄,也摧毁了他们联合起来建立统一国家的希望。泰坎西面对惊天巨变悲愤交加,誓报血仇。他率“绍尼族”残部和其他部落坚持战斗。1813年10月,泰坎西与英军联手,在加拿大境内的泰晤士(Thames)与哈里森开战。虽然英印联军在经验和火力上略占优势,但哈里森凭灵活的战术和勇猛无敌的劲头大败敌军,取得“泰晤士之战”(Battle of Thames)的胜利。这是“1812年的战争”中美军为数不多的几个亮点之一。更重要的是,在这次战斗中,泰坎西战死。至于谁杀死了他,没人知道,但大家愿意把功劳归于哈里森。从此,“绍尼族”和西部的印第安人一蹶不振,即使有英国的帮助,他们也成不了气候了。战后,美国人疯狂西进,不再顾虑印第安人的反抗。随着美国的扩张,北美的印第安人走上了他们的“血泪之路”(Trail of Tears)。
好了,西部印第安人的威胁解除了,现在看看北部。美国对英属加拿大垂涎三尺可不是一天两天了,“独立战争”时就曾远征加拿大,现在岂能放过?事实上,对美国来说,这场战争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把加拿大并入美国版图,别的什么“独立”啊“自由”啊“爱国”啊“正义”啊全是幌子。只有征服加拿大才能把英国彻底赶出北美,美国才会获得绝对的安全。
可是,加拿大是好惹的吗?美国人能实现他们的目标吗?战争将怎样影响加拿大乃至整个北美的历史进程?请看下一个故事: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