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麻下村,遗落在乡间的历史
这个周末,去龙门天堂山水库寻访因水位下降而露出水面的水下古村遗址。中午在地派镇午饭后,天气太热了,于是没有目的地走进地派镇的乡村游车河。经过地派镇大坑村委一个叫麻下村的小村子,看到路边一座青砖老屋,墙壁上写着好几条大字标语,就停车下来看看。大门锁着,刚好屋主人在旁边,于是请他开门进去,原来他在里面养了鸡。
这座房子已经没有住人了,除了在里面养鸡外,还堆放着一些杂物,比较显眼的是两架扬谷机,也叫风柜、风车,上面分别写着“芬记,85年1月造”、“刘银,85年6月造”的字样,距今也有30多年了,但看上去还挺新的,说明现在还在使用,质量也蛮好的。这些扬谷机,是用来分开稻谷中的实心谷和瘪谷的,把晒干的稻谷从上面的漏斗倒下来,另一人用手不停转动里面的风车,利用风力将轻的瘪谷从远处的出口吹出,重的实心谷则从近的出口流下来。
这座大屋有两进,中间有一个屏风门。屏风门上面镶着一块“贡元”匾,由于年代久远,站在地上很难看清上下款。刚好旁边有一梁木梯,于是我搬过来爬上去看。上款内容为“钦命广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三级记录六次俊达为”,下款则为“督建少男贡生刘上达立”。贡元,即贡生,是明清时除了科举考试外的另外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在清朝后期,由于国库亏空,也可以花钱捐个贡生来光宗耀祖。从牌匾的字面意思来看,当年这位刘上达是由时任广东布政使的俊达录取贡生的。一般此类牌匾在下款都有时间、科名等,但这块比较特别,没写。在网上搜了一下,俊达于同治十一年(1872)至光绪元年(1875)任广东布政使,这样,刘上达就应该是在这期间被录取贡生的了。
这座老屋没有名字,姑且叫做“贡元屋”吧。屋主人刘大哥说:刘上达是他爷爷的父亲,即是曾祖父,我们这边一般叫做“白公”或“公白”。我问他这位“白公”以前做过什么官?他说没有做过官,他是教书的。屋主人还说,这座房子还给日本人烧过。
在这座“贡元屋”的外墙上,用红油漆写着几条大字标语。其中两条应该是一起的:“号召家庭和睦增加生产”、“反对玩弄妇女的毒辣手段”。是繁体字,从右边读起的,应是上世纪50年代的产物。根据里面保护妇女权益的内容,我估计是《婚姻法》第一次颁布时的宣传标语。第一部《婚姻法》是1950年颁布的。
另外两条标语,内容分别是“为实现今年稻谷每亩800斤而奋斗”、“奋战三年,实在稻谷每亩1500斤”。是简体字,左边读起。这标语的时代感就没有那么强了,不大确定是什么年代的标语。按理,这些标语一般是有“运动”或风潮时写的。稻谷亩产800斤和1500斤,目标还比较实际,不大像是“大跃进”时的标语。那么,会不会是上世纪60年代初三年大饥荒之后,恢复生产时的标语呢?水稻800斤的目标早就超过了,“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刚刚辞世,他生前研究的杂交水稻也已突破了亩产1500斤。
乡间遗落了许许多多的历史,有兴趣的话去了解一下,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件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