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这些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常见早点!

各位小伙伴们
大家久等啦
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公布
油条、红糖馒头、黑米馒头......
这些常见早点
都上榜啦!
一起来看看
第7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30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不合格30批次。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
食品添加剂问题
重金属污染问题
霞浦县一号码头海鲜馆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平潭金永雅阁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海遇海鲜餐厅销售的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福安市利口福饭店销售的虎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福宁美食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丰泽区渔纬港餐饮店销售的螃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清市宏路林世强便利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晟食府销售的土丁冻(土笋冻)(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0日),铅(以Pb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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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污染问题
农兽药残留问题
福州市仓山区渔博餐饮店销售的生蚝(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泉州市开元盛世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大油蛤(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漳州市临嘉海中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龙胆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漳州市芗城区蔡跃明水产品店销售的小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泉州世纪创发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郑文英水产品店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厦门永辉商业有限公司海天超市销售的来自南平市享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菜苔(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19日),联苯菊酯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沙县都澳海鲜店销售的大头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明惠佰家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腩(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南靖县韩碧珍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永安市三力水产摊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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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污染问题
福州市鼓楼区子齐餐饮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州市鼓楼区子齐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州市仓山区边边小吃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州市仓山区四方桌餐厅的不锈钢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州市仓山区红香椒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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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公告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本期编辑 林祎凡 本期组长 徐世庆
值班主任 罗蓉芳 总 编 辑 赖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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