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多亡阳”案例
齐大哥十一月间,因感寒邪,头项强,身体痛,自用灵砂丹四五粒并服以酒引下。遂大汗出,汗后身轻。
至夜,前病复来,以前药复汗,其病不愈。复以通圣散发汗,病添身体沉重足冷而恶寒。
是日方命医,医者不究前治,又以五积散汗之。翌日,身重如石,不能反侧,足 如冰,冷及腰背,头汗如贯珠,出而不流。心胸躁热,烦乱不安,喜饮冷,西瓜、梨柿冰水之物,常置左右。
病至于此,命予治之,诊得六脉如蛛丝,微微欲绝,予以死决之。主家曰:“得汗多矣,焉能为害。'予曰:“夫寒邪中人者,阳气不足之所致也,而感之有轻重,汗之者岂可失其宜哉。仲景曰:阴盛阳虚,汗之则愈。汗者、助阳退阴之意也,且寒邪不能自出,必待阳气泄,乃能出也。今以时月论之,大法夏月宜汗,此大法焉。然并以太过为戒,况冬三月闭藏之时,无扰乎阳。无泄皮肤,使气亟夺,为养藏之道也,逆之则少阴不藏。此冬气之应也。凡有触冒,宜微汗之,以平为期,邪退乃已。急当衣暖衣,居密室,服实表补卫气之剂。虽有寒邪,弗能为害,此从权之治也。今非时而大发其汗,乃谓之逆。故仲景有云: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今本伤而汗,汗而复伤,伤而复汗,汗出数回,使气亟夺,卫气无守,阳泄于外,阴乘于内。故经云:独阳不生,独阴不长,不死何待。虽卢扁亦不能治之活也。”
是日,至夜将半,项强身体不仁,手足搐急,爪甲青而死矣。金匮要略云:不当汗而妄汗之,令人夺其津液枯槁而死。今当汗之,一过亦中绝其命.况不当汗而强汗之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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