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青少年盗窃、诈骗、斗殴…谁为他们发声?

出品 | 社工客(ID:shegongke)

作者 | 钱晓平

单位 | 惠州市惠城区心思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一、缘由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第270条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这是我国对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合法权利保护的新举措。

惠城区公安分局为涉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讯(询)问案件中提供社会服务工作,及作为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维护正当权益。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开设《合适成年人服务项目》。

于2017年4月与惠城区心思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适成年人服务项目协议书》,其项目的主要职责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未成年人的讯(询)问工作,在场发挥监督作用和见证整个讯问、询问过程,维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抚慰未成年人,帮助其消除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帮助未成年人正确理解讯问或询问程序,但不得以诱导、暗示等方式妨碍其独立思考回答问题,不得非法干涉公安机关活动。

二、好奇

我是心思社会工作的一名社工,被选派担任这个项目的其中一名服务社工。当我面对一个新的工作岗位,尤其是服务一个特殊的群体时,心里非常疑惑但又充满好奇,头脑有点儿不知所措。后来通过参加机构内部专门针对此项目进行的培训后,对工作内容有了大概的了解,但这仅限于理论上的理解,具体的实施与操作仍是空白,会遇到什么的事和人都也是未知的。

就这样,我带着即复杂又好奇的心态开始了法定代理人的工作。然而,法定代理人的工作并没有想法中的简单与轻松。从工作强度来说,案件发生的时间多半是晚上,甚至是深夜,当接到工作职务后需要在短时间内赶到,而讯(询)问的时间则视案件复杂程度,大概会在1-3小时左右,如果是团伙作案或复杂案件的,可能会长达5-12小时,这样的工作强度和服务这类特殊群体不仅需要身体素质,还需要良好的专业心理素质,这是我从事多年社工服务前所未有的大挑战。

三、初识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也许人们通常能联想到的案件类型最多就是一个“熊孩子”,做点破坏公物、小偷小摸的事罢了,但现实并非如此。《2013年我国未成年犯罪抽样调查分析报告》表示:“需要指出的是,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在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社会危害极其巨大的恶性犯罪、暴力犯罪领域特别突出。未成年人低龄化的原因比较复杂,个体发育更早、个体犯罪能力增强、身体与攻击能力高速增长等都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产生了影响。”

从心理层面来说,每个案例、每个未成年都有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各种类型的案件,各种的犯罪嫌疑人,在这当中存在着太多的负能量,愤怒、激动、后悔、沮丧、害怕、痛哭等情绪,经常充塞在每一次代理工作中,他们所经历的事情经常在社会的阴暗角落里不断的发生着,只是生活在阳光下的我们,不知道社会的阴暗面其实离我们如此之近,也根本无法想像那是什么样的感受。

四、震惊

在项目服务中,有3名服务对象(个案)让我很震惊,服务中的画面让我记忆犹新:

小哲(化名),17岁,个头较大,一张国字脸上长满豆印,身上穿着深灰色的囚衣,低着头,不停玩弄着手指,明显失去了年青人的气息。坐在看守所的审问室里,手上戴着冷冰冰的手铐,与他之间隔着一道严实的铁栏。事先,并不知道他是犯了什么事情,当在审问的过程中才得知,他是一个杀害了他的同学和同学的父亲。

审问中,他把每一个杀人细节都复述的清清楚楚,每到不能确定的回答问题时会停下来,不停的回忆当时情况,他脸上没有一丝的紧张与恐惧,很平静,平静的让人有点毛骨悚然。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不能与他有过多的交流,只能从他与民警交谈中得知他的情况,这个年青人,经历了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身上也背负着太多,让他无法承受,才导致目前无法挽回的地步,真让人痛惜。

小郭(化名),16岁,身材偏瘦,清秀的五官,打扮时尚,是个帅气小伙,但这形象显然与他手上的手铐显得格格不入。在案件讯问前与其交谈得知,他在电子厂做实习生,算上加班工资有三千多元钱,当晚因昔日的狐朋狗友约其喝酒,便一起在路边的便利店从晚上一直喝到天亮,酒后无德的他们竟然有人提议在路边找个看不顺眼的人来打一顿,在酒精的作用下众人异口同声的同意了,便随机地截停一名路人进行辱骂和殴打,然而最后竟然演变成威逼交出五百元钱才能放人的结果。

在交谈中提及家人时,他突然哽咽了,呆呆的停了下来,眼泪在眼眶里不停的打转,他下意识的用手摸了摸脸,想掩饰什么,可是眼泪控制不住地拼命往外流,他的心理防线彻底的崩溃了,失声痛哭了起来,拿着我递给他的纸巾说道:“他们(家人)知道我做了这样的事一定会很伤心的”。在整个交谈的过程中,这样失声痛哭的情况频繁出现了3-4次。经了解,他们罪刑定为抢劫,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丁(化名),13岁,身材瘦弱、矮小,目测身高只有120cm左右,只穿着一件不太厚的上衣,黑色的裤子,一双黑色拖鞋,很明显在生活上没有人照料。装作满不在乎的随意坐在椅子上,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到童真和快乐,取而代之的却是忧伤和彷徨。

与民警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情况后得知,他是抢劫手机后与6个同伙一并被抓获的,我疑惑的府前身子轻声问到:“你与谁一起住”?他用大人的语气回答到:“我爸死了,我妈跑了,现在跟八十八岁的奶奶一起住”。

我接着问到:“你现在坐在这里怕吗”?“我上一次进来的时候手和脚都会抖的”。“现在不怕了”?“不怕,有什么好怕的”。我沉默了,静静的看着他。我想了想问到:“你为什么要去抢手机?家里人没有管你吗”?他不屑说:“没钱啊,而且又准备要过年了”,“他们都不管我,也管不了我,他们根本不当我是人”。听到这里,突然感觉莫名的心酸,他是多么的无助和悲伤。

五、反思

该服务项目已于2017年12月结束,在9个月的服务中,我们先后共参与了248次讯(询)问工作,平均1天参与1次。在项目中最常见的是盗窃、卖淫嫖娼、诈骗、斗殴等,严重的还有抢劫、贩卖毒品、故意伤人、故意杀人。无法想象一个未成年人会做出这些恶性的行为,多数人会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指责和责怪,但有多少人能够的真正去了解过他们?关注过他们?与他们沟通聊天后才知道,其实他们背负着很多的无奈与痛苦,他们渴望得到来自家人和社会的关爱与关注。在经过与他们的交谈后发现,绝大部分的“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许多犯错的孩子往往是留守儿童,或者生长在单亲家庭,或者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在服刑。

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犯罪事实居高不下,转型期犯罪的一大特点是犯罪者的低龄化,即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走向了犯罪的不归途。有些是平时就不务正业,是社会上的“问题青年”,而有些则是家庭环境优越、学习还算可以的正常学生。由于他们的心智还没成熟,对法律的认识浅薄,而且还容易受到他人、网络等多个方面的影响,从而导致走向错误的方向,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六、呼吁

在此看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也不可缺失。父母除了给孩子优越的物质条件,更应注重孩子道德品质的培养,监督孩子慎重交友、不被不良网络信息误导。学校除了教授学业知识,更应注重对学生德育的培养,注重思想品德教育课程的设置,形成知识、道德并重的教风学风。

从社会工作的角度去看,每个犯罪的未成年人都应该是个案的案主,需要对他们进行后继跟进,但项目有服务并没有包含后继的社工服务,他们的信息也无权取得。不只是未成年人是服务对象,他们的家人也是需要关注和跟进的,然而目前并没有一个这样的社群矫正系统,缺乏相关的社会组织,政府也没有相关的资源投入,这个群体基本属于无人看管的情况,家庭无法管教,几乎都已经退学不在学校,也不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范围,这些都需要我们深思的。

针对以上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由政府主导,以购买项目的形式,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后续跟进,由社工介入开展个案并建立一人一档,进行心理辅导及矫正,找到问题的根本诱因,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及道德观,让其能更好的重新走向社会。

2. 由政府主导,以购买项目的形式,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直属亲属或监护人进行跟进,由社工介入开展个案,进行心理辅导,找到问题的根本,让解决问题的方式回归到家庭的本身,发挥最直接的作用。

3.成立“未成年家庭矫正服务中心”。选定一个社区为试点,由街道党工委、工青妇社团、社区工作站和辖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组成,邀请家庭教育和心理专家定期或不定期为个案及家庭成员作专业辅导矫正,使其更能满足服务需求,试点成效后再推广到各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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