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探讨:如何做好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作者:四川省遂宁市消防支队 防火监督处 李鹏
摘要:
目前,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例如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消防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大;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令不止,有法不依情况严重。只有找出消防管理的症结所在,才有可能跳出消防管理目前“无为而治”的怪圈。要依据相关法规,大力培养精通消防业务的责任人、管理人和技术人员,将消防技术和管理一体化,才能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局面。
关键词:消防安全管理 现状 解决方法
一、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分类
根据现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于以下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要报请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故本文用以下场所作为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
1、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除以上场所之外,还包括《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中,如金融证券交易场所(个人建议以交易厅总面积大于500平米为标准)等场所。
(二)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1、场所相关人员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意识堪忧
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全体员工及相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人员都是消防安全管理的负责人,仅仅想通过场所中几个责任人、管理人和普通安保人员来防止出现重大火灾伤亡和损失完全是胡思乱想。以本地某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现实情况可以看出,制度建立最好,经济实力最强,并不能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其中有很多内在原因,我们这里暂且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水平普遍有限
消防管理水平,取决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场所中的管理者消防业务能力越高,管理水平相对就高。
但是,现实情况中,人员密集场所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很难受到专业消防知识的培训,责任人多数忙于企业生存,忙于应酬,真正懂消防的责任人屈指可数。(国发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业务水平相对稍好,一般情况下,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由责任人任命,多数是本单位副总或中层干部,这个时候管理人身兼多职,不是专业管理人。
有保卫科长担任的,也有办公室主任担任的,还有工程部部长担任的等等。
各类管理人消防业务素质也参差不齐,虽然某些单位有多年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人,但是从来都没有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去参加过一次培训,例如按照《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一样要应当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
而没有受到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对消防管理的理解也是仅仅停留在“白往黑归”阶段,也许知道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具体含义,但是从来都不去如何把“四个能力”能力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一提问都能回答,一说具体怎么做一头雾水,这样的消防管理意义何在?
有一个案例,某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叙述,他们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主要是看领导的喜好,由不懂任何消防业务的人担任。
曾经有一次该商场某个商户装修,焊工在未报请商场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被巡逻的保安发现后,交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处罚。
而就在当时,发现商户私自动火的安保人员才到公司一个月,由于公司制度严格,该安保人员填写工作申请表未贴照片的罚单一并与商户私自动火的罚单交给消防管理人,处罚结果是管理人把私自动火和该安保人员都罚款一百元了事。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来,我们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既不懂管理也不懂法,就算没有引起火灾,这个情况也算是重大违规操作,对场所人员财产安全都造成重大威胁,而对消防安全产生重大威胁的违规操作罚款额度居然和不影响任何消防安全的未贴照片申请表一样,这充分说明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不仅是业务水平有限,管理能力也低下。
由于该单位管理制度完善,经济实力雄厚,故在本地具有广泛的代表型,但是管理最终是要靠人来执行的,作为中坚力量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能力都有限,那如何来把本来专业的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2)消防值班员及相关工作岗位、一般员工消防知识困乏,防火意识淡薄
在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最关键的人员除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外,还有下列几种非常关键的人员需要积极参与处置火灾:
A、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B、值班电工;
C、第一个发现火灾的员工及着火点附近的员工;
D、微型消防站值班战斗员(场所安保人员)
这几类人员,仔细分析,其实就是场所全体员工,只是在某个特定的地点、特定的时间履行的职责不同而已。
由于发生火灾后的争分夺秒,那全体员工的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就显得相当重要。
而分析这类员工特点就不难发现人员流动大、消防技能低下、防火意识淡薄是其主要特点。
笔者曾经就某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做过消防培训回访,发现仅仅过去了一个月时间一般员工的流动率超过了20%,而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不管是精力有限还是水平有限,很少有再次去培训新员工的,这部分新员工就成了埋下的“地雷”,发生火灾不知道如何处置。
其他的三类人员,流动率虽然相对较低,但是也多是无法达到保障相关规定要求的配置。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道理来说,多数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还是配置了通过国家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的人员,但是现实有两个问题,一是这类人员不一定24小时在值班,因为还要休息,有可能是白天值班晚上休息,或者晚上休息白天值班。
二是就算通过考试也不定在发生火灾后临危不乱,成功处置火灾,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人本人都不参加培训,只看有证和无证,更不要说长期考核这些值班员。
这类值班员现在主要的职能还是起一个报火警的和记录各类设备信息反馈的作用,效率相当低下,根本谈不上能处置火灾。
而且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也流动频繁,考过了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单位也不一定能保证相关的待遇,责任风险还相对较普通安保人员大,自然吸引不了人才在岗位呆,那人员素质也堪忧。
曾经有被列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当着笔者的面抽烟,还问笔者要不要来一支,可以想象一个集法盲和“恣意妄行”为一体的控制值班员当发生火灾后能真正起到的什么作用?
由于电工的值班制度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同步,而值班电工在发生火灾后,实际上是给场所灭火起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
如果没有电,所有的需要经过电启动的消防设施全部瘫痪,最明显的例子是吉林市吉林商业大厦火灾,发生火灾后值班电工关闭全部电源(含消防电源),导致消防设施启动后又停止动作。
未按正常操作程序保留消防电源,导致消防设施无法运行,特别是各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都只运行了一半就因断电停止动作,未起到防火分隔作用,导致烟、火蔓延到其它防火分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笔者曾经仔细研究过水电工行业,不管是消防水施工还是电工,人员的普遍接受教育程度都不高,知道怎么做,但是为什么这么做多数不知道,重点偏向实践,电气防火知识几乎为零。
人员的来源也是五花八门,甚至有人从屠夫转行过来干电工。
而火灾中,电工的作用是不可缺或的,不仅消防设备要靠电来运作,有个别人员密集场所甚至是用值班电工代替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这个时候如果电工未受过任何专业的消防培训,可想而知,有可能火灾损失还更为严重。鉴于个别这类场所(有消防联动设备,但是建筑面积总规模不大)的特殊情况,个人强烈要求属于该场所的电工也要通过消防资格考试。
一般员工及微型消防站战斗员(安保人员)在处置“初起火灾”时其实是团结协作的关系。一般员工虽然接触到的消防知识有限,但是只要运用得当,快速处置,是绝对可以有效控制的。
普通的一般员工,重点学习的方向其实就是“一懂三会”,搞清楚发生火灾后有多久的处置时间,如何使用何种灭火器材或者设备灭火,在哪个时机使用哪种灭火剂灭火,如何报火警、如何对自己管辖范围内人员进行疏散,平时自己管理辖区有哪些火灾隐患,那些需要检查,如何检查这类问题搞清楚就行了,不过从目前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来抽查情况看,可以回答一两个问题的占多数,能全部答对的基本没有,当然不排除由于消防管理人比较严格强制让员工记忆的,但是多问几个实践问题又会发现,多数是纸上谈兵,也不能达到处置火灾的作用。
场所安保人员是扑灭初起火灾的主力,他们一样需要学习防灭火专业消防知识,还要通过不断贴近实战的演练来达到保证战斗力的目的。
结果这方面人员素质是极度堪忧的,人员流动相当大不说,剩下的有相当部分的人员密集场所为了省钱,找的都是年龄较大的安保人员,既没有受到过培训,也不懂如何处置“初起火灾”,体力和智力都大大的跟不上节奏,在火灾现场,由于安保人员的大龄,甚至沦为被救的对象。
当然也有部分年纪较轻的安保人员,多数从复员军人和其他渠道过来,可惜的是场所贴近实战的演练少,接受到实战的机会几乎没有。有次某人员密集场所搞大型演练,安保人员穿戴整齐,装备齐全,结果不讲任何战术,一顿乱操作,水带直接扔地下,室内消火栓阀门反方向开启,贻笑大方。
2、消防设施各个环节薄弱,消防部门监督管理难度大
不管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现实维护保养问题,根据我国近年统计数据,全国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平均完好率不足50%,其中有很多都是人员密集场所,真正在发生火灾后起到灭火作用的比例会更低。
(1)消防设施源头管控的困境
我们知道一个良好的消防工程,应该是从消防产品开始,有质量过硬的消防产品,才会有后期消防系统的“长治久安”,然后经过科学而严谨的消防施工,在消防维保公司接收之前,全部系统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但是现实情况是,除了极个别重要的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做到了这点外,多数人员密集场所实际情况是消防产品都是以最低价购买且产品质量鱼龙混杂,消防工程以最低价招标,部分消防工程刚刚通过消防验收不久就开始逐步损坏,甚至全部瘫痪,还有些工程,没有经过消防验收的消防系统就直接瘫痪。
施工过程中也马马虎虎,前面提到的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先天过程中留下很多火灾隐患,如:有些施工人员不懂湿式报警阀动作原理,胡乱安装致使发生火灾后不能启动消防泵。这些情况注定是“定时炸弹”,如果后期维护再没有跟上,早晚有一天会集中爆发,而引起重大财产损失和亡人火灾。
(2)消防部门监督管理困局
根据新消防法,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主要由消防救援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A、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B、对单位的监督抽查;
C、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D、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通过日常检查来履行管理职责,但是由于现有监督检查员配置有限,只能针对被列为重点单位的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进行日常监督。而对于更多的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最多也是杯水车薪。
被列为检查对象的场所,也存在诸多问题,我们以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为例。消防监督员到达单位后,会通知消防安全管理人到场陪同检查,发现问题后通过监督检查表记录下来,发出限期或者立即整改通知,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还有可能进行更为严重的处罚行为,但是这种执法行为依然可能出现“哈尔滨酒店火灾事故”情形。
虽然检查了、罚款了、三停了还是有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还是有可能因为一个不起眼的电气火灾加一套瘫痪的消防系统,再来几个不知处置初起火灾的员工,以及多个被遮挡的常闭式防火门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要知道这种检查是我们平时开展的主要工作,但是有时候结果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
二、消防管理新思路
(一) 严控源头强管理,增大消防产品案件查处力度
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产品案件,不遗余力的与工商、质监部门全面配合,开发新的消防产品监督技术软件或让产品生产企业借鉴一般商品通过真伪码来核查产品合法性的做法,让监督监察员很容易在检查现场就能识别消防产品的真伪。
(二) 彻底改变人员密集场所相关人员消防业务能力水平
要依据《消防法》第十七条、二十一条《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要求,重点落实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参加场所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操作人员;
到场所进行消防维保、检测、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全部要持证上岗,建议以上人员,不管是自学也好,通过消防学校学习也好,都要应该根据自己岗位的需求通过国家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大型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含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其他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要务必聘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设施维保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一般工作人员、值班电工等人员除了需要有自己岗位资格证的同时,要求定期参加消防救援组织的免费培训,并不定期参加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例会及培训会。
一般工作人员及值班电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普通安保人员要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组织下,一年开展两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确保演练贴合实际,每次演练都设置不同部位着火点。医院、学校、商店、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要依据本省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标准来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切实按照规标准从消防设施、人员管理、制度责任落实等多方面加强场所的消防安全正规化建设,杜绝出现责任真空。
征求意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附:万达的消防管理)
(三)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要从“保姆式”的拉网排查,要逐步转变为有针对性的重点项目的督查。
要从管事,转变为管程序。要从既当“裁判员”也当“运动员”,转变为只当“裁判员”。
一在检查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中,从最基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始,要询问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由所在单位正式发文任命,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如何开展的,都做了那些工作,开展那些活动,并出示相关资料图片档案,制定的预案是否结合本场所实际,有无完全抄袭网络,是否按照法规进行了消防培训和演练,同时组织了考试没有。
对于新员工如何进行岗前培训的等等。重点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里关于责任人、管理人的条款步步核查,未做到位就是未履行职责。
二核查该场所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同及维保协议,看是否对场所系统保护有明显漏洞,从合同中检查该场所自身应该履行的责任是什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根据合同就行相关的消防安全检查、维保、检测。
根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维保检测报告,按照国家规范抽查相应比例的消防设施,看是否与出具的报告一致。聘请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兼场所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是否提供了场所关于本场所消防安全指导性文件(消防设施评估文件、消防安全管理分析报告、全体员工消防培训和演练实施方案、场所简要火灾风险评估等)。
三,要真正建立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知识培训体系,要让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人员非常快捷方便获取最新的消防知识、一懂三会技能,这样才有可能提高整个行业的业务水平。
三、结语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首先应从责任人的消防培训开始,使其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消防工作为管理人的具体实施提供坚实后勤保障。
然后是管理人的消防业务水平,一名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一定是一名合格的消防技术人员,如果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己都不懂,那怎么谈得上全面管理消防工作,如何对人员、设施进行相关的监督管理。
而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偏向督促和抽查场所主管责任人、管理人就如何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做了那些工作进行仔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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