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的“暴力-秩序”逻辑——读道格拉斯诺思《暴力与社会秩序》
诺思的“暴力-秩序”逻辑
——读道格拉斯诺思《暴力与社会秩序》
诺思不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学家,虽然他得的是经济学的诺奖。他的理论视野要远远超过如今的经济学领域。这一点在这本《暴力与社会秩序》的副标题上有更明显的体现——“诠释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的一个概念性框架”,所以,经济学诺奖应该给诺思,不仅仅因为他关于产权和国家的理论贡献,更因为他以自己的学术努力扩大了经济学的理论视界。
诺思将人类社会首先分成了有文字记载的和没有文字记载的两个阶段,在没有文字记载的阶段,诺思称为觅食秩序,在觅食秩序中主要是激怒系数在起作用,激怒系数越高,暴力频度也就越高,暴力频度越高,原有秩序就越不稳定,越不稳定,也就越需要新秩序来完成对暴力的限制或者说对暴力的涵融,以便降低组织的混乱程度,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行。在这一点上看,暴力是秩序迭代的推动力。
诺思对于人类史的基本划分,也能在暴力这个关键词上找到线索,比如文字,文字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从熟人社会的扩大产生的交往需求。组织从原有的熟人社会的扩大过程,就是激怒系数升高进而暴力需要被新秩序限制的过程。因此,文字记载作为两个时段的划分,有暴力的因素。但显然,诺思的落脚点不在这里。觅食秩序是合理的思想模拟,提供一种进入文字记载领域,社会革命阶段的底层逻辑起点。而接下来的有文字记载的两次革命和两种秩序才是分析的真正落脚点。
而入口限制秩序和入口开放秩序的划分,即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的区分,是可以从社会革命前阶段到社会革命阶段过程中组织秩序的变化中更进一步推出来的。它们从本质上说,都是原有的秩序已经无法应对组织混乱之后的,运行逻辑升级之后的新秩序出现的必然条件。
韦伯对国家有个定义,就是合法的垄断暴力。在诺思的从觅食秩序到入口限制秩序的转变中,底层的核心逻辑就是对由于群体的扩大甚至工具的使用带来的暴力规模的扩大,对不断扩大的暴力规模的控制,是支配集团的形成和进展的重要原因。
在群体人数从很少到超过二十五人之初,一个强力人物或许还能够成为控制暴力使用的领头人,或者借助自己总有对群体来说的不可或缺的经验,以酋长的身份来控制暴力。但随着人数的不断增加,单独个体显然无法完成对规模更大的暴力的控制,于是支配集团就逐渐取代个人。
这种取代的推动力量在于诺思提到的三个方面。首先是信用问题,个体的交往半径是有限的,信用半径也就因此有限。这里的发展逻辑是,规模提供信用。其次是组织问题,越是简单的组织在应对复杂问题是,稳定性越差,这不但影响信用,同时也很难确保组织本身的持存。因此,组织无疑会走向复杂。第三是制度层面,制度的设置是确保合法使用暴力的受众的可预期,如果受众根本无法预期,那么他就不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行为和生活。群体是不可能保持稳定的。我认为,诺思构建的支配集团理论就是在这样的逻辑下产生和发展的。
成熟意味着更强的适应性,更持续的稳定性,以及更容易形成反馈的可预期。
更强的适应性来自于对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变化,社会形态中新出现的趋势的包容和调试。民间组织等“私”方面的组织的发达,为这种包容和调试提供了巨大的软实力。它可以逐渐的消化,同化,融化,进而将新的变化,新的趋势嵌合在原有的社会中,并最终融为一体,减少因硬着陆造成的各项问题。而稳定性和可预期都来自于这种成熟的适应性,并最终成为稳固和强化这种适应性的重要力量。
一个初级原发国家是很难直接由工业化过渡到成熟原发国家的,即便是强行过渡,成本也是高昂的。因为缺乏“私”领域的组织和制度提供的软实力,各项依托工业化强行推进的制度,就会面临成为具文的风险。因为,缺乏适应性带来的缓慢变革和软着陆。稳定性无从谈起,人们的可预期也就会变得更短,拿在手里才是真的的心态充斥之下,任何的长效制度都是很难推行的。
发展各种形式的持久的社会组织与减少暴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分解成三个方面来看:
一是社会组织,它以组织天然的优势来强化整个社会对暴力的控制,将暴力的因素通过组织及其制度合理的疏导并加以控制。
二是各种形式,暴力的形式复杂,消化和融解暴力的社会组织也应该是多样的。多元结构是稳定的基础,也是增加包容度和适应性的重要因素。
三是永久,社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在原发国家中会经历一个从较为放开到加以控制的过程。对社会组织的控制,是入口限制秩序到入口开放转型的重要关节,所以诺思提出的转型门槛中就有建立永久性组织这一条,原因之一就是要以此对抗社会组织的受控情势及其不良后果。
秦汉的强盛从武帝之后国力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到东汉立国,世家大族地方豪强就已经开始崛起,这可以看作是这一时期的支配集团。但这样的支配集团显然无法满足逐渐扩大的暴力规模,因此自三国而后两晋,再后的南北朝,在没有新的组织形式出现的情况下,原有的支配集团只能保证在局部区域较短时间的稳定局面。是直到隋唐时期,从隋开始到唐光大的科举制度为支配集团提供了新的入口条件,也就同时提供了新的入口模式,为容纳和驯化更大规模的暴力提供了条件。同时,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和胡汉混合的国家体制,都增加了社会组织结构的多元性和多样化,同样也起到了容纳和驯服更大规模暴力提供了条件。
诺思的理论关键词中有暴力,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暴力与秩序互动的互相驯服又互相推进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