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每个人都在热情呼唤的革命,为什么反而没有一个好结果。
现如今很多人一讲法国大革命历史,往往开篇就讲1789年法国攻克巴士底狱。但我一直觉得,法国这个国家其实古代中国有相似之处: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一次“治乱循环”。所以解析法国大革命为什么最后搞得那么惨,要从上一次治乱循环的终结开始讲起:
而在法国大革命之前,法国上一次打的血流满地的内战,是16世纪末的“三亨利战争”,这场战争本身是欧洲宗教革命引发的一系列战争的一部分,西方人搞宗教战争么,你懂的,从来就是不死不休。那会儿断头台还没有发明,法国流行的处决方式还是上绞架。当时的巴黎,国王从自己的王宫推开窗望出去,会看到整条街上一排绞刑架上都挂满了尸体。是的,其实早法国大革命两百年前,法国人就已经吃过一次人整人,人斗人的苦头了。他们不是没领教过暴力革命的血腥恐怖……就是单纯的不长记性。但天佑法兰西的是,当所有人终于厌倦了血雨腥风之后,法国总算出了一个戡乱治平的有道明君。作为波旁王朝的创始人,亨利四世的经历比较传奇,他本来是今天西班牙北部小国纳瓦拉的国王,因为是法国瓦卢瓦王室的远亲,法国高级贵族死的死、伤的伤、上绞架的上绞架,他才有机会回国收拾残局。你说,亨利一个纳瓦拉国王,被请到法国去做国王,他也不谦虚一下……而更不谦虚的是,亨利本来是个新教教徒,为了继承天主教占优势的法国王位,上台后勉强改了个天主教信仰。这种行为就法国当时争了半天的两派更不痛快了——我们在这儿流血流汗的忙活了半天,“革命果实”怎么被这么个袁世凯附体的老小子给窃取了?所以波旁家族从上台一开始,就不太受贵族和教士拥护,波旁王朝必须给好处,才能赎买这两帮人的效忠。真正给予国王鼎力支持的,反而是法国当时新兴的市民阶层。作为“戡乱雄主”,亨利四世的明智之处在于,上台之后立刻亮明态度:不争论——斗了这么些年,你们看看把国计民生都打成什么样了?还争什么谁上天堂谁下地狱?再打咱们都得下地狱!于是他颁布了“南特赦令”,宣布天主教为国教,同时给予新教徒充分的信仰自由。总算勉强平息了法国国内的矛盾。在平息争论的同时,亨利四世还提了一个口号:“要让法国所有农民家中的锅里都有一只鸡。”大家都把肚子喂饱了,就不琢磨什么我是正统、你是异端的劳什子破事儿了。这在16世纪的欧洲,绝对是个感动法国的好口号。那年头,还有哪个国王这么在乎老百姓死活啊?你别说,亨利四世这招儿还真奏效,在《南特敕令》和后续一系列政策颁布后,原本在法国横行一时的社会不宽容气息顿时收敛了不少,法国经济开始迅速恢复,工农商业都迅速增长。可悲的是,这个世界上,甭管多么混蛋的旧时代,也都会有脑子不好使的极端分子怀念、并妄图复辟之。1610年,这位立志让所有法国人都“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的伟大国王突然遇刺了。刺杀他的是一个落魄的天主教徒。这小子觉得亨利国王虽然改信了天主教,却又没完全改信。尤其《南特敕令》颁布后,大家都专心作生意,居然让“万恶”的新教徒们发了财,而他们这些只会揪人家宗教问题小辫子、抄家闹宗教革命的狂热分子却没招了。这种国王怎么能要呢?我代表上帝消灭你!于是伟大的亨利四世就这么莫名的死掉了,他去世的时候,全法国举国哀悼,天主教和新教教堂同时敲响了钟声,为这位感动法国的好国王能灵魂升天而祈祷。亨利四世离世后,他留下的儿子路易十三年纪尚小,其遗孀玛丽作为太后代为掌权。人如其名,这位太后出身意大利大名鼎鼎的银行家美第奇家族,后来权术啥的玩的溜溜的。可惜,太后至少在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新寡时期,还不太懂治国之道,用人标准基本就是看宫廷里哪位小鲜肉宠臣“牌亮条顺会来事儿”,她就用谁——据巴黎坊间传闻,还是各种意义上的“用”……这么一弄,又搞得法国民怨沸腾:大家觉得,要不是看在先帝爷治国有功的面子上,早就把这意大利娘们赶下台了!但玛丽太后一辈子高就高在见微知著。一看气氛不对,赶紧宣布退位(表面上的),并赶在酿成酷爱起义的巴黎人民翻脸之前,召开了一个包含当时法国各阶层的议政会议,共商国是——这个议会就是175年后给法国惹出大麻烦的三级会议。但1614年召开的那次三级议会,还是蛮和谐的,法国各阶层和和气气的坐在一起,商量了一下怎么“辅佐”小国王。而且十分难得的是,由于亨利四世时代的休养生息和时代生产力的发展。中世纪时代本来无足轻重的平民阶层已经在这次议会上占有了相当的话语权。所以算起来,法国平民阶层的这次发声,比英国光荣革命后成熟的议会系统还要早半个多世纪。但恰恰是由于召开时间太早,刚刚富裕起来的市民阶层力量尚很弱小,无法独立跟天主教教士或贵族对抗,所以他们只能求助于曾经恩惠过他们亨利国王的儿子路易十三,指望这位国王能继承父亲的遗志,充当“第三阶层”的保护人。所以在该次会议上,第三阶层最为效忠国王,主张给国王赋权,以平抑宗教和贵族的权利。于是,一件看起来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同样是市民阶级开始参与议政,法国1615年的三级议会,得到了一个与英国光荣革命后的议会相反的结果——国王的权力不是被约束了,而是被加强了。在1614年三级议会开完之后,法国反而走上了强化王权的快车道。当然,从结果上看,代表市民的第三阶层这种策略起初是奏效的,继亨利四世之后,路易十三时代的法国继续在国王的保护下经济复苏、政治上因为有了统一的强权在欧陆逐渐崛起。新兴市民阶层也跟着吃香。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授权的一个弊端早晚会出现:国王的力量会随着国家的强大不断膨胀,而权力日益膨胀的国王迟早会忘了他的权力来自于民众的托付,试图过度挥霍和透支这种权力。好大喜功的路易十四忘记了他祖辈的承诺,转而向民众征收重税满足自己在生活上穷奢极欲和战场上的金戈铁马。在他晚年,甚至还把其爷爷颁布的《南特敕令》给废除了,这等于国王为了讨好教士与天主教贵族,公开背叛了第三阶层当初与国王达成的“授权默契”。但路易十四觉得这挺好:老百姓们,你们虽然日子苦了,但法兰西国家强大了啊。以后出门也有面了不是?那就再苦一苦百姓吧。所以到了“十四爷”曾孙子路易十五即位的时代,法国的国库已经花的见底儿了,军队都开始拖欠工资,不得不靠向第三阶层加税来维持。到路易十六即位是则更为困窘,这位锁匠国王一过权柄,就发现看似强盛的法国,已经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教士和贵族是只进不出的铁公鸡两只,死活不愿出让当初波旁王朝为了赎买他们的支持而给予其的既得利益。而第三阶层(市民)则感觉自己当年对波旁王室的支持遭遇了背叛,怒气冲冲的想要找王室算账。而国王为了撑路易十四当年打出来的欧陆强国的门面,必须继续向法国各阶层中要更多的钱,如果这个门面都不撑,国王的权威没了,国家更无以为系。总结起来说,此时的法国这时已经陷入了一个“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迷局当中。托克维尔在他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说过一段极为经典的话总结这种状态:“法国各阶层、各区域的人们是彼此隔绝、互相怨恨而老死不相往来的,唯有王权是无限扩展,蓬勃有力的。”是的,如果说大革命前夜的法国与独立革命前的美国、光荣革命前的英国有什么最大的不同,就是整个社会各群体之间不存在一个公认的底层共识。诚然,1614年上一次三级议会里,整个法国达成的唯一统一共识是信任国王,授权国王。但在之后近两百年的岁月中,国王又用他的极度扩权透支了这种信任。所以在大革命前夜,套用马克思的经典句式,法国已经成为了“一袋马铃薯”,各阶层之间诉求高度碎片化,像马铃薯一样彼此分裂,而国王。则成了那个把所有马铃薯兜在一起的袋子。但可悲的是,袋中的大多数马铃薯都诅咒并想割破这个袋子。于是当1789年三级议会重开时,袋子破碎,马铃薯滚落一地,就成了一个可预见的必然结局。其实,时隔175年,法兰西民族已经遗忘了这个传说中的“三级议会”该如何召开,各等级要派多少代表?代表怎么选?会议采用什么辩论程序?完全没谱。公道的说,国王路易十六这人,其实蛮有进步思想的。但毕竟太天真,一看这个问题难办,就发表了一个最高指示:“没钱啊,那就开会吧”。然后就去忙活他更心爱的锁匠行去了。当然这种具体事务本也不该由国王操心。应该由宰相负责。1614年的三级议会后,法国确立的体系是红衣大主教相当于事实上的宰相,相继出现了黎塞留、马扎然等权倾朝野的名相。而到了路易十六这一代,辅佐他的这位老宰相名叫布里安,这个人在退休前一个月,提出了一个在世界宪政史上都异常开明也异常奇葩的想法:邀请全法国的社会贤达一起给国家上书,一起讨论三级议会怎么开。这个“百家争鸣”的号召一出不要紧,国王在布里安卸任后相继收到了2500多份“陈情”,议题绝不仅仅涉及三级议会怎么开,还有法国未来的政治体制怎么设计,哪些苛政需要被废除……等等等等。这么多的信件,路易十六不知有没有经历仔细看过没有,但托克维尔是不辞劳苦的将存留下来的“陈情”一一详读过了。读过之后的托克维尔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带着一种恐怖的心态认识到,这里所要求的是对国家整个法律和风俗习惯在瞬间同时废除。我看到的问题是,法国即将迎来的,是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诸多革命中最危险的革命。”也就是说,如果路易十六真看过这些信,又足够聪明的话,他应该知道即将召开的这场“三级议会”将要打开是一个“潘多拉魔盒”:与会的各阶层代表们此次前来,不是来寻求共识的,而是竞相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的。所有人都把“三级议会”当做了一台“许愿机”,一旦愿望得不到满足,会议立刻就会破裂——毕竟,此时的法国,除了“都认国王”这个还在被迫接受的唯一共识之外,已经没有任何共识存在了,连会要怎么开,权利该怎么分,都没有达成一致。1789年7月15日的早晨,法国大臣迪克·德·利昂古尔走进凡尔赛宫,向国王汇报了前一天巴士底狱被攻克的消息。路易十六听后十分吃惊,困惑地问:“怎么,造反啦?”美国历史学者苏珊·邓恩在《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中曾经对相继发生的这两场革命做了一个有趣的比较和二元区分。按邓恩的说法,美国革命是一场参与者寻求共同底线的革命,参与者是在求“最大公约数”。终整个美国革命始终,都似乎“卑之无甚高论”,革命前托马斯·潘恩的那本《常识》小册子,讲的只是无代表不纳税等等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识,1776年的制宪会议最后形成的宪法也非常保守,主要就是讲了讲联邦和州要怎么分权。这种现象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当时美国各州精英们能达成的共识总共就那么多,说多了就吵起来了。而与之相比,法国革命则是一场参与者各自阐述理想上限的革命,参与者是在求“最小公倍数”。所以你看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比美国的宪法写的带劲儿多了。美国吉伦特派、雅各宾派、保皇党,米拉波、丹顿、罗伯斯比尔,所有人在革命开启之后,也都争相阐述自己理想中的政治体制应该是什么样子。但这种唱高调的结果,革命后的法国议会永远是吵作一团的,议长甚至必须做出规定“同时只能有四个人一起发言”——因为想要表达不同观点的议员永远多于这个数量。而当议员们在议会里语言说服不了对方,“物理说服”就开始了,无休无止的街垒、运动、政变、派系互斗、屠戮由此产生。诚然,在这两种革命当中,后一种似乎更带劲一些,从一开始,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的将这场变革当成了自己的许愿机,期望社会呢朝着对自己阶层分配有利的那个方向走。但这个所有人都兴奋迎接的变革,最终一定也让所有人都失望、甚至受难深重。因为大家在谋划革命前景时,都只记住了自己梦想中所想的美好未来。一旦别人心目中的未来与你不同怎么办?那就只能杀了,用肉体消灭的方式屏除异见,所以法国大革命从一开始就注定血流成河,重演当年宗教革命党同伐异的悲剧。如果做更深一步的思考,你会发现,美国革命听上去虽然没有法国革命那么“来劲儿”,但反而是更幸运的——革命纲领能基于参与者们的“底线共识”,因为有参与者有这个“最大公约数”可以求。相比之下,法国因为之前两百年里国王对民众信任的长期透支,各阶层间的底线共识其实已经荡然无存了,所以在革命发动时,为了调动大家的热情,不得不追求“理想高线”,宣称要同传统完全的、彻底的决裂,建立一个崭新的新世界。而这样的愿景,固然能让所有人都兴奋期待,却注定是一个悲剧——大家的各自美梦,都在革命开始提前做好了,而社会必须面对的共识撕裂、底线被突破的风险,则都藏在兴奋的人们看不见的幽暗之处。最终,如同两百年前人们怀着对宗教的热忱兴高采烈的走入宗教战争的地狱一样,法国人再次兴高采烈的走入了“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人间地狱之中。“我们从历史中得到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不会吸取历史教训”——至少对当年法国人来说,这个魔咒应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