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四十二 益 六二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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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四十二 益
【益】六二 或⑴益⑵之⑶十⑷朋⑸之龟⑹,弗⑺克⑻违⑼,永⑽贞⑾吉⑿。王⒀用⒁享⒂于⒃帝⒄吉⒅。
【译】六二 诸侯国补助他们很多龟币,不用辛勤劳苦地逃亡了,生活永久安定吉祥如意。他们的首领得到任用在君主那里享受福禄令人满意。
注释:⑴“或”“国”的古字。《说文·戈部》:“或,邦也。从口,戈以守其一。一,地也。域,或,或从土。”
⑵“益”助,补助。《吕氏春秋·贵当》:“与我齐者,吾不与处,无益我者也。”
⑶“之”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左传·僖公三十二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
⑷“十”极言数量多。《礼记·大学》:“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
⑸“朋”古代货币单位。《诗经·小雅·菁菁者莪》:“既见君子,锡我百朋。”
⑹“龟”用作货币的龟甲。《史记·平准书》:“虞夏之币……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
⑺“弗”不,不能。表示否定。《尚书·尧典》:“九载绩用弗成。”
⑻“克”刻苦,勤苦。(辛勤劳苦。)《韩非子·外储说下》:“西门豹为邺令,清克洁悫。”
⑼“违”出走;逃亡。《左传·哀公八年》:“君子违,不适雠国。”
⑽“永”永久,永远 。《诗经·卫风》:“匪报兮,永以为好也。”
⑾“贞”稳定;安定。晋陆机《演连珠》:“牵乎动则静凝,系乎静则动贞。”
⑿“吉”吉利;吉祥。《逸周书·武顺》:“礼义顺祥曰吉。”
⒀“王”首领;同类中最突出者。唐· 李朝威《柳毅传》:“王久不至。”
⒁“用”任用。《孟子·梁惠王下》:“见贤焉,然后用之。”
⒂“享”人享受福禄。《国语·周语》:“大臣享其禄。”
⒃“于”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意义相当于“在”、“到”或“在…方面(上、中)” 《后汉书·列女传》:“捐金于野。”
⒄“帝”君主;皇帝。远古实指部族联盟的领袖。《孟子·公孙丑上》:“﹝舜﹞自耕稼陶渔以至于帝,无非取于人者。”
⒅“吉”美好,善。《诗经·召南·野有死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善:好的,美好的;做得正确;令人满意,完善的;高明的,有本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