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势专讲:为什么你写的字不叫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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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二級課程「筆勢」
第二集|筆勢的基本概念(2)
筆勢的應用範圍
|筆記|
4.《干祿字書》:正、通、俗
繼續上一課,筆勢的基本概念。
唐代有一本重要的著作,顔元孫的《干祿字書》,“干祿”在這里的意思就是從政,求取利祿。“字書”等于我們現在的字典,給從政的人查字用的。
為什么要有這樣一本書呢?唐代官員寫錯字,是要被處罰的。大家都知道唐代大書法家顔真卿,顔元孫是顔真卿的伯父。顔真卿做湖州刺史時,書寫《干祿字書》后刻碑上石。
我們知道在印刷盛行之前,運用文字都是靠手抄,一個字有不同寫法,官方要求和民間書寫不同。《干祿字書》收集了當時不同寫法的字,把它分為三類,這就是正、通、俗。
什么是俗寫的字呢?《干祿字書》序言說:“所謂俗者,例皆淺近。唯籍帳、文案、券契、藥方,非涉雅言,用亦無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俗字就是民間記賬、開個單、訂個契約、醫生開個方子所用的字,也就是民間流行的手寫體。所謂“非涉雅言,用亦無爽”,意思是俗字不登大雅之堂,但還是可以用。
什么是“通”呢?《干祿字書》序言說:“所謂通者,相承久遠。可以施表奏、箋啟、尺牘、判狀,固免詆訶。”“通”就是和正體通用的意思,可以用作比較正式的場合,如表奏、啟事、來往書信、判決書等等。寫這種字,雖然不是正體,但歷史悠遠,大家都承認,可以避免人家批評寫錯字。
那什么是“正”呢?“所謂正者,并有憑據。可以施著述文章、 對策、碑碣,將為允當。”正體在文字學上有根據,用于最正式的場合。科舉考試、刻碑等嚴肅莊重的用途,要用正體字。
《干祿字書》根據正、通、俗的分類編成,舉例來說,“墻壁”的“墻”字,書中收了三個字形,上面一個是俗寫,下面一個是正體,中間的“通” 用字,可以和正體通用。“通”用字把“丬”寫成一豎兩點,這是書法中常用的寫法。如《集王羲之金剛經》中的“狀”,也是這樣寫的。顔真卿自己寫的《多寶塔》,“狀”字也用兩點,在唐代書法家的作品中寫“通”用字,比比皆是。《干祿字書》說寫碑要用“正”體,實際上碑刻經常有“通”用字。
再舉一個例子,“含”字,《干祿字書》舉兩個寫法,下面為正,上面為通。上面這種寫法,王羲之早就寫過了,中間用三點,書法中稱之為雞頭勢。顔真卿之前初唐的褚遂良也是這么寫。
大書法家運用筆勢,《干祿字書》當然無法否定,只好把這些了列為“通”用字。
所謂“正”體字,是根據篆字如《說文解字》來的,在文字學上很有根據,但寫起來未必流暢。“通”字的出現,往往是書法上運用筆勢的結果。因為當時上層人士、書法家都這樣寫,所以也就承認了它的合法性。
《干祿字書》有些正體字,慢慢被通體字替代。你看上面一行的“通”用字,現在比下面一行正體字更為流行。
《干祿字書》讓我們知道,當時漢字有三種寫法,直到現代社會還是一樣。報紙書籍、電腦打印出來的,那就是正體字。民間自由發揮的手寫體,就是《干祿字書》所說的俗字。現在大多數人讀書寫字,所接觸的就是這兩種。
正體字清楚易辨,但書寫不流暢,俗字書寫流暢,但結構往往走了樣。而“通”字很多字就是書法之體,又稱帖體、帖寫,帖體不是正體,也不是自由體,它是有規則的。我們學書法,就是學習這一種。
以前我介绍過《玉堂禁经》归纳的书法三大要素:“夫書第一用笔,第二識势,第三裹束。三者兼备,然后为書;苟守一途,即为未得。”
《玉堂禁经》三大要素,习惯稱法就是兩個圈,用筆为小圈,笔势为大圈,裹束就是小圈加大圈。张怀瓘明确說了,缺一不可,少了一樣就不是书法。
上一堂課我講到清代周星蓮《临池管見》,他說:“近來書生筆墨,臺閣文章,偏旁布置,窮工極巧,其實不過寫正體字,非真楷書也。”为什么这樣說呢?
就因为正體字沒有圈。正體字是一點一畫分筆寫的,不用使轉,沒有笔势,这就不是书法艺术上講的真書。持有这樣看法的不止周星蓮,康有为也是。他說:“然見京朝名士以書负盛名者,披其簡牘,與正書無異,不解使轉頓挫,令人可笑。豈天分有限,兼長難擅邪?抑何鈍拙乃爾!”康有為這張嘴罵人太厲害,但他說的有道理。“使轉”組織大圈筆勢,“頓挫”屬于小圈筆法,寫字不懂使轉頓挫,那只不過是寫正書而已,這里所說的正書就是指文字正體字。
5.筆勢的適用范圍:真行草三體
筆勢所講的使轉,只適用于真、行、草書三體。韓方明《授筆要說》 一開始就說:“自伯英以前,未有真、行、草書之法。”伯英就是東漢末年的張芝,他是書法史上的標志性人物。這句話很重要,韓方明所記錄的張旭體系,有限定的范圍,只用來寫真行草書。書體的發展順序是:最早有先秦的篆書,然后有漢代的隸書。隸書早期產生了草書,晚期產生了行書,最后有了真書。有些人誤會真書先產生,不是的,真書是最晚產生的。
這五大書體可分二類,就是篆隸是一類,草書、行書和真書是另一類。這兩類有什么不同呢?篆隸是分筆寫的,真行草書是用使轉寫的。真行草書都包括兩個要點:點畫和使轉,也就是小圈和大圈。
我在一級課程 47 課中,介紹過唐代孫過庭的觀點:“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情性;草以點畫為情性,使轉為形質。”孫過庭明確指出,真書和草書其實只是大小圈對換。
舉例來說,智永《真草千字文》這個真書“交”字,普通人只看見點畫,看見他用筆很精致,點橫撇捺,寫得很到位。不懂書法只看見點畫功夫,看不見使轉,所以臨帖也只是照著點畫臨寫。
其實這些點畫背后有大圈支撐,整個字有兩個筆勢:上面點橫等于“二”字,這是一個使,奮筆勢;下面兩撇一捺,直接寫了一個飛帶勢,屬于轉;整個“交” 字由一使一轉組成。從文字學的角度講,好像少了一點,但這是通用寫法,沒有人說它是寫錯了。有點畫,有使轉,這就是書法上的真書。
反過來我們看看草書,如這兩 個“福”字,一個是懷素寫的《小草千字文》,一個來之于智永的《真草千字文》。兩個字的使轉是一樣的,但智永的點畫好過懷素,懷素的線條比較單一,表現力不強。
這個“隨”字也是,兩個人的使轉是相同的,但無須多言,智永的點畫遠好過懷素的,那最終的效果也就不一樣。這說明草書看起來是使轉構成了形體,但點畫的好壞也是重要因素。
簡言之:
一級課程“用筆”,是要解決點畫好不好。
二級課程“筆勢”,是要解決使轉的運用。
真書、行書和草書,都建基于點畫和使轉。
那現在有個矛盾來了,有些真書和正體字不同,那小學生怎么辦?學校要求的可是寫正體字。
六十年前,我讀小學的時候,學校低年級是毛筆字課,不叫書法課。上毛筆字課,就是描紅寫正體字,這個過程中熟悉了毛筆,懂得怎樣磨墨、用筆。到高年級才有書法興趣小組、 書法課,這就轉為臨帖寫真書了,其實就是加入了使轉。你寫的字符合帖體,老師也是承認的,就好像這個“正”字,就是一個通用字。以前教學是分兩步走:先學用筆,然后臨帖,很科學。
王獻之的外甥羊欣記錄能書者,講到鐘繇:“鐘有三體:一曰銘石之書,最妙者也;二曰章程書,傳秘書、教小學者也;三曰行押書, 相聞者也。三法皆世人所善。”“銘石之書”就是刻碑用的正體,當時應該是隸書。“行押書”就是行書,這兩種容易理解。但“章程書”是 什么呢?“真書”的名字,就來之于鐘繇的“章程書”,把“章程”二字快讀就得到一個切音近于“真”。這不是真假的真,書法只有真書,沒有假書。章程書就是早期的真書,鐘繇被尊為真書之祖,而不是正體字之祖。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句,章程書用于“傳秘書、教小學”。“秘書”指秘書監,掌國家圖書典籍,這個部門抄抄寫寫的事情當然很多。“小學”古代是文字學,因為是基礎課,所以稱之為小學。當時正體是隸書,秘書監人員當然都是識字的,這里說“教小學”用章程書而不用隸書,是為了抄寫方便。說明在漢末已經認識到,所讀和所寫可以分開。所讀是規正的,所寫是流暢的,對今天處理印刷體和手寫體的關系,應當有所啟發,這里就不詳細討論了。
6.筆勢的系統
上次講到,《玉堂禁經》除了“五勢”之外,還有三十幾個筆勢,其中有“勒法異勢”,我們知
道“勒”是“永”字八法第二筆。又有“策變異勢”,“策”是“永”字八法第五筆。還有“啄展異勢”,“啄”是“永”字八法第七筆,等等。
這使我們知道,“永”字八法本身八筆就是八個筆勢,復合筆勢就是從這八個單一筆勢中發展出來的。沈尹默先生在《書法論》中說:“自來論書法者,首舉'永’字八法,今姑從舊習,略記于此,我以為八法只是八種筆勢,當于《筆勢》篇中詳之。”
我的觀點和沈先生有所不同:從《玉堂禁經》來看,先講述了“永”字的八種用筆法,然后以“永”字點畫為例講述筆勢,所以,“永”字八法應該是包括筆法和筆勢,是二者的范例。
以前經常給大家看這個表,使各位知道課程講到哪里了。現在二級課程講“識勢”,包括兩個內容:單一筆勢和復合筆勢。單一筆勢的字例還是“永”字,但現在要講點畫的姿態,不是講怎樣用筆。二是復合筆勢以張旭“五勢” 為例子,當然還會講到歷代補充的筆勢。
下一堂課就開始,謝謝大家。
本節要點:
一字三寫:俗、通、正。
筆勢的應用范圍:真行草三體。
筆勢的系統表。
複習思考:
你能分清楚草體、草書、草字這三個術語嗎?
筆勢在古籍中有多種意義,如孫過庭“丹崖絕壑,筆勢堅勁”,這筆勢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