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日本再延1个月,已出境人员这段时间签证过期,可能无法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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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了降低境外输入新冠病例风险,将把取消外国人入境日本签证的措施延长至5月底。鉴于全球疫情依然严峻,日本政府决定将这一措施延长1个月。
4月27日入管补充说明了签证延期的消息:
也就是说今年3月、4月、5月,6月份在留期间需要更新的外国人从到期日开始的3个月可以申请再留资格的更新。
另外,重要一点是审查结果的受领期间延长了,通常是到在留期间满了开始的2个月后为止,这回延长了3个月。
比这更重要的是4月28日入国管理厅又发布了一条通告。
从这个内容来判断,除了永住的申请介绍之外,针对已经从日本出境,本来在这段时间签证过期的人来说,可以从海外递交签证申请“认定签证”,但28日的通告里面告知,针对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认定目前不会受理,建议等疫情状况改善后再递交。
从目前的疫情状况来看,什么时候疫情是个头都没办法估计到,只有等疫情过后,再看入管“脸色”才能再递交认定。
此外,为解决在日外国人就业、回国等困难,此前,日本法务省针对部分种类的签证、在留资格等进行了新的政策调整:
针对技能实习生(研修生)和持有特定技能签证、因疫情影响被解雇或难以持续有关活动的外国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留在日本跨行业就职,申请在留期限最长为1年的“特定活动”签证,并享受与日本人同等薪酬待遇。
(一)毕业后有需要在日求职的、或已取得“内定”资格等待正式就职的外国留学生,受疫情影响其持有的“特定活动”签证过期后,可申请延期或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二)对持“留学”签证仍继续留在教育机构(包括日本语学校)学习的留学生,可申请在留资格延期,允许申请选择不同的教育机构继续学习,获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原则上每周可从事28小时以内的兼职;
(三)对于因疫情影响回国确有困难的留学生,可改为申请在留期限为3个月的“短期滞在”签证。该签证如到期后仍难以回国,可继续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