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禁入,六类限入,北京三级医院基本实现安检全覆盖
目前,北京市实施安检的医院有237家,其中三级医院基本实现全覆盖。15日,市公安局会同市卫健委联合解读《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根据去年颁布施行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要求,市公安局会同市卫健委联合制定《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并于4月9日开始施行。名录严格依法明确禁限带物品范围,并通过对近年来侵害医护人员、扰乱医院秩序的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从加强针对性防范、源头堵塞漏洞的角度,禁止携带管制器具、危险物质等五类物品,限制携带菜刀、棍棒等六类物品进入医院。各大医院设置了急危患者安全检查绿色通道,设立了临时寄存处。
市卫健委表示,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是提高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程。二级以上医院设置警务室164家,警务室和属地派出所定期组织医院开展反恐防暴、处突、恶性伤医等应急演练。全市有231家医院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有86家医院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市属22家医院增配安检门和X射线安检仪等安检设备。北京协和医院、民航总医院等医院自筹资金,安装了安检门等安检设备。
记者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市实施安检的医院有237家,其中三级医院99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市公安局介绍,名录施行以来,全市各大医院严格执行安检制度,对照名录要求,累计检出禁限带物品105件,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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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禁止携带物品
枪支、弹药: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仿真枪;枪支配用子弹、手榴弹、手雷、炸弹等。
管制器具: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弩等管制器具。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烟花爆竹;氰化物、农药等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硫酸、盐酸等腐蚀性物品;炭疽杆菌等传染病病原体;氢气、甲烷、液化石油气、水煤气,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红磷、黄磷,碳化钙(电石)、镁铝粉,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各类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
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的物品。
限制携带物品
菜刀、水果刀、美工刀、手术刀、雕刻刀、刨刀、铣刀等刀具。
锤、斧、锥、铲、锹、镐等器具。
矛、剑、戟、飞镖、弹弓、弓、箭、电击器等器具。
伸缩棍、双节棍、棒球棍等棍棒。
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酸性喷雾剂、驱虫动物喷雾剂等物质。
其他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危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物品。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乐琪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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