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建筑财税频道 今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因此,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合同,应按照财产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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