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铭与《红楼梦》(中)
二、贾宝玉读《庄子因》
林云铭与《红楼梦》的关联,一是贾宝玉“读过”他的“解庄”名著《庄子因》。
《红楼梦》第21 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写道:宝玉大清早到黛玉房中与史湘云纠缠,也不回来梳洗,引发袭人不满, 宝玉不愿妥协,无聊之中读《庄子》,看到外篇《胠箧》一则,意趣洋洋,趁兴续书:“焚花散麝, 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宝玉省悟到自己与袭人等的区别,却认识不到这种区别的不可妥协性,更不能理解导致区别的原因。但他仍然希望能消除这种区别,实现彼此间的大同,所以续说:没了袭人、麝月,就没人再喋喋不休劝阻我。没了宝钗的仙姿和黛玉的灵窍,闺阁中女子就不存在区别。没了唠叨,就没有我和袭人的矛盾,没有仙姿就没有我对宝钗的喜爱,没有灵窍就没有我对黛玉的倾慕。这四人都以不同姿态在迷惑、烦恼着我。黛玉看到这段妙文后,又气又笑,便提笔续书一绝:
“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
黛玉绝句的第二句,《红楼梦》各种脂抄本——庚辰、蒙府、戚序、列藏、杨藏、舒序本,皆作“作践南华庄子因”。这里的“南华” 是书名,指《南华经》,也就是《庄子》;《庄子因》也是书名,是解注《庄子》的著作。后来的抄本甲辰本和程高整理本——程甲本和程乙本改作“剿袭南华庄子文”,这是错误的,是因为后者不知《庄子因》是书名的缘故。由于宝玉所续是自书体悟,并非抄袭、剽窃庄子原文,故不能称“剿袭”;并且,“庄子文”把“庄子”与“文” 相连,“文”字便成蛇足;再从韵脚看,二、四句的韵脚“因、人”古时同属“真”韵,改为“文、人”则异韵,故为妄改。黛玉说宝玉“作践《南华》《庄子因》”,是讥刺他如此解读不仅是乱发挥《庄子》的文义,而且把解注《庄子》的著作《庄子因》的作者的声誉也给糟蹋了!当日宝玉读的和黛玉诗中提到的《庄子因》,就是林云铭的大作。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第七章《史事稽年》“一六八八年(康熙二十七年戊辰)” 一节指出:“是年秋,林云铭自序所著《庄子因》修订版。按《庄子因》,为讲解《庄子》之书,于《庄子》原文后各以已语贯串文词,发明旨义,犹略沿明代评文圈点风习,稍有启发文章意趣之致,与晚出王先谦、郭庆藩等汉学家之句笺字诂者大异其体制,而雪芹时代人所读《庄子》注本,正此种也。《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写宝玉续《庄》,黛玉题诗,有'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指此。校订者乃竟从坊本妄改为'庄子文’,由不知'庄子因’三字连文,且为专名耳。”

雕版《庄子因》
林云铭所著《庄子因》是历史上尤其是清代注“庄”解“庄”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林云铭注解《庄子》27 年,自言“数十年寝食于庄,久已稔其大旨”,故对《庄子》颇有见地。他认为“读庄者实未尝读得庄,而赞之者亦未尝赞得神奇工妙处”,“前此注庄诸家,解其可解,而置其不可解,甚至穿凿附会,颠倒支离,与作者大旨风马无涉。”《庄子》大旨,皆以为“旨近老氏”, “然其中或有类于儒书,或有类于禅教”,因此众人对“庄子为解不一,或以老解,或以儒解, 或以禅解”,都属“牵强无当,不如还以庄子解之”。在他看来,“庄子另是一种学问,与老子同而异,与孔子异而同”,既不能把庄子与老子看作一样,也不能把庄子与孔子看作两样。(均见《增注〈庄子因〉序》)这种观点确有独到之处。《庄子》一书,重在“因”字,因天地,因万物,因自然,《庄子因》的命名即因此而起。林云铭在序中说:“余考证诸要,参以管见,栉比其词,櫽括其旨,惟因是因非,因非因是,以治庄之道。读庄之书,求合乎作者之意而止。异日者,骊龙未寤,腐鼠己捐,泛若不繫之舟,虚而遨游,将手此一编,以质於大莫之国。”他希冀通过各方注解的搜集,加上庄子文本的细读,借由“施圈点,晰文理,批衅导裒,较易通晓”后,能得《庄子》全书篇章之间“相因”之理,进而解开庄子原本面貌,掌握庄子精神所汇之处,最终寄寓自己因之而不以为意的怀抱。《庄子因》通过情感、文法、脉络三方面对《庄子》进行解读评点,显示了林云铭独特的个性,是宝贵的尝试和可贵的进步,较前人相关理论有重大超越。《庄子因》初刊于康熙二年(1663),至光绪六年(1880),曾多次增注刊刻,并流传到日本,影响甚巨。
(《闽都文化》2016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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