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内蒙古自治政府在兴安盟成立
乌兰浩特市“五一”会址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兴安盟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开幕。
乌兰夫致大会开幕词。他指出, 这次会议是在自治运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召开的一次盛会;即将由这次会议产生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将团结内蒙古的蒙古族和其他民族投入解放战争, 并为建设和平、民主、自由、幸福的内蒙古而奋斗。
会议讨论通过了乌兰夫代表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所作政治报告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宣言》。
《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宣言》指出,此次大会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自治政府是实行高度自治的区域性地方民主联合政府,将团结内蒙古各民族和中国境内各民族,争取内蒙古的彻底解放及中国各民族的共同解放;自治政府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思想、宗教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迁移等自由权益。
会议选举产生了内蒙古第一届临时参议会。
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1946年8月1日,乌兰夫向中共中央提出成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建议。12月26日,中共中央批准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
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正式成立,乌兰夫当选为自治政府主席。这是中国建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1947年5月2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内蒙古的党组织称“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的决定。26日,作出《云泽(乌兰夫)等9位同志为内蒙古共产党工委委员的决定》,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共产党工委书记。
内蒙古自治政府和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内蒙古自治运动取得基本胜利。从此,内蒙古进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内蒙古自治政府改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哈丰阿为副主席。人民政府实行委员会制。
1950年4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内务部函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乌兰夫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乌兰夫,曾用名云泽、云时雨,1906年12月23日出生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一个蒙古族家庭。乌兰夫的一生与中国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紧密相连。他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各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建立了卓越功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王占义 史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