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法
作者 拓 阳
小时候我们家很穷,兄弟姐妹八个。父母在我两岁时极不情愿地把我送给了别人,养父家的条件也不好,虽说只领养了我一个,常年吃的都是用菜焖的细米饭,粥也是那种照得见人影的稀米汤,每当我看见别人吃的大白米饭的时候,我的口水就在肚子里打转。孩提时经历的事仍历历在目,在我七岁的时候和我本家族的堂弟兆华去学校报名上学,结果别人收下了他而没有要我。因为他们家是贫下中农,父亲又在沔阳县一个区里当区委书记,他比我小却比我先上学。我直到八岁的时候才上学,一上学我就特别喜欢听音乐,热爱唱歌。那时能有那种半导体收音机的家就是很不错的了,多数都是在听有线广播。为什么我不喜欢读书学习,而是心有旁鹜呢?因为那时的语文课本以及其它一些书籍,都只充斥着政教化的教条,都是我所不感兴趣的东西。记得那时我很想买一支竹笛,还有一次是很想买一把口琴。但都被我养父一口拒绝了。养父他不支持也没钱给我买这些我感兴趣的东西,他和家里人都认为“这是没必要的开支,钱没化在刀刃上”。有什么是不用花钱又能学到本领的呢?唱歌不用花钱,嘴长在自己的身上,随时想唱就唱,不需要收费。那时候尽管我的歌唱得很好,但我生性腼腆内向,又加上我们家是地主成份,我常常背着沉重的自卑,所以更不敢在别人面前歌唱,也没有好的心情在大庭广众之下唱歌。只能背着别人,偷偷地唱自己喜欢的歌。别人的童年都是充满阳光,无忧无虑的。而我的童年却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十年浩劫”就是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时度过的。社会充满歧视,那些卑鄙无耻不学无术的小人,却占据着社会的各个层面,他们除了害人还是害人,没有一点人道。这样的社会当然更没有我这个地主家的养子生长和发展的空间和土壤了。我养父在一家镇办工厂上班,帮厂里推销毛笔。那时附近几个区、乡的小学所用的毛笔,都是靠我养父用一个黄布包背着供应的。卖完之后一些有质量问题的笔就扔在家里。我就用这些坏了的笔学着写毛笔字。养父沒文化只知白天上班晚上睡觉,一生规规钜钜老老实实。没人为难他,没人找他麻烦就心满意足了。对于我的教育也就是听天由命,只待我长大成为家里的劳动力,分担家里的劳务负担,早日结婚生子为其家庭传宗接代而已。我不到十岁就帮家里挑水,一副很小的水桶,一只水桶装一瓢水。我慢慢地长大,一直到能挑上百斤的水桶为止。放学回家总得帮家里做家务,因为大人也忙不过来。像摘棉花、扫猪圈、挖蚯蚓、到厕所里去捞蛆喂鸭子,给田里的苗圃浇水都是我该干的家务事。最令我难忘和难受的就是:冬天里光着手指理芹菜生姜蒜苗等……十指冻的生疼。在学校里学不到东西,家里俗务又繁重。没办法,可我内心不甘啦。于是我就开始学着练习写毛笔字,当时还没有什么书法的慨念,只知这是一种美好的存在。通过自学我逐渐对书法产生了一定的兴趣(很大程度上也是练习书法不用化钱)。每当看到好的法帖就爱不释手、潜心学习。有的时候由于手里没钱,我就醮着红色的汉菜汤写字。稍大一点,能在汉江里游泳了,就在河滩上写写画画;躺在床上就在肚皮上、大腿上写自己要练习的字。成年以后工作之余,从不放弃书写汉字,只要是好的字体我都喜欢,不管是硬笔书法还是软笔书法,甚至是排笔书黑体字美术字等我都深爱到骨子里,几十年笔耕不辍。每当枯躁乏味的时候,我就变换书写工具或者是抄写不同的法帖和字体,以缓解长时间的孤独寂寞带来的疲乏。如今,我已年愈半百,可我对书法艺术美的追求,热情一点也没减,真正是到了痴迷的程度。现在我们的国家富足了、发达了,人人都用电脑,绝大多数人都不用手写字了。但我觉得书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瑰宝,汉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文字,是绝对不可缺失的,我们应该担当起自己历史传承责任。我爱书法,我爱汉字,我爱我们的汉文化。书写汉字是我的兴趣所在,也是我们大家的责任所在。我将用一生去钟爱她,用自己微薄的一己之力去感召和唤醒大家,去传承和弘扬这门精美绝伦的文化艺术。
作者简介:
拓阳,本名郭兆圣,男,五十八岁,一九六二年六月初八日生。1970至1976张港村小学读小学初中,1977至1980张港彭湖中学读高中,1981至1990张港汽缸厂工作,一直搞管理工作,历任班组长、车间主任、生产厂长,1991至今在外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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