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奇葩律法,禁止吃猪肉就算了,聚会喝酒还要被罚款?
大家都知道没有规矩,社会就会乱套。而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律法都是很重要的 ,只是现在的法律是为了所有人而设置,以前的律法则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所设的,而这些规章条例,有些可以说是很奇葩变态了。
在秦朝律例中,有这样的一条规定,'在街上随意扔垃圾的,要被处以黥刑',具体就是用洗不掉的颜料在你的脸上刻字,因为是洗不掉,所以无论你走到何方,都会被人认出,这个人随地乱丢垃圾,生活习惯不好。虽然乱丢垃圾不好,但是在人脸上刺字,确实有点残忍。
到了汉朝,更奇葩。规定超过三个人在外面饮酒,就要罚款四两银子。要知道古代老百姓是很少用到银子的,一般都是琐碎的,或者是铜币,四两银子着实很多了。聚会不喝酒,难道坐在一起喝茶?若是当时心情不佳,想找几个兄弟来拼酒,岂不是太背了?搞不好,自己更加抑郁。
隋朝你要是想要科举做官,首先就要有一手好字,最起码要工整能看懂,要是写的龙飞凤舞,很是飘逸,那恭喜你,可以得到一杯独特的,独一无二的'墨水饮料'一升!还必须全部喝完,考官会盯着你直到你喝完,不可能有丝毫的小把戏的。
在唐朝,如果你走在街上,看到远处起火了,但是你没有去报告官府也没有帮忙救火,那么被发现了就要被治罪,这罪行按照纵火罪的刑罚少一半,也就是说纵火你要关2年,那么没救火或者没报官就要进去蹲监狱1年,不得不说,这律法太坑了,现在的连坐也没这么不讲理的!
明朝都知道是朱元璋建立的,所以他定下规定百姓不允许吃猪肉,因为天子是'朱'姓,百姓吃猪肉,不是比天子还要厉害了,皇权不可以受到冒犯,他觉得这样会让他们宗族江山的气运不好,古时候帝王是非常迷信鬼神之说,所以祭祀什么的,是常态,所以有这样的律法也可以理解,只是苦了百姓,因为统治者的私欲,各种奇怪的规定存在,生活的很是拘束,没有自由。
清朝乾隆帝颁布了一条法令,说大臣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罪行向皇帝赎罪,这代价是付出一定的金银,这办法还是冲尘和珅想出的,这也是为了他自己的前程着想,毕竟自己贪了那么多钱,皇帝不看不知道,想要让皇帝不治罪,最好的方式就是拉他入伙。皇帝觉得可行,因为乾隆很喜欢四处游玩,江南之行也走过不少次,必然要投入银两,正好可以做自己的私库,一拍即合,高兴的颁布法令了。
这一举措也让和珅越发的肆无忌惮,宠信,官途一帆顺遂,好不得意。
因而,这些历朝历代所颁布的律法,无一不是给统治者服务的,维护的都是他们的利益,什么好处都是他们的,最终受苦的还是百姓,律法之处,皆为一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