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是人类最古老的无形法律
■ 刘云生
2010年5月,江苏沭阳两位老人在儿子提供的居住屋内支了灶台做饭。儿子和儿媳认为主屋内支灶台不仅有碍观瞻,还有安全隐患,要求父母拆除,被拒绝后小两口直接将灶台扒掉!灶一扒掉,两位老人大为光火,一怒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儿子儿媳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两位老人的人格权利,造成了精神损害,判令小两口向老两口赔礼道歉。
判决书生效了,但两位老人并没有如期等来儿子、儿媳的赔礼道歉。法院最后被迫使出绝招:纳入失信人名单!
按理说,一家人有点小纠纷,很正常,再怎么也不会对簿公堂。本案中,扒个灶怎么会侵害人格权?老两口为什么非要将儿子、儿媳推上法庭,还诉请法院判决小两口赔礼道歉?
这涉及到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一个是扒灶行为的主观过错;一个是扒灶行为的客观后果。
在民俗信仰中,扒灶是绝对难以容忍的禁忌。对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来说,扒灶和挂破鞋、扔死老鼠、破风水、扎纸人、毁灵堂具有同等的毁灭力。毁灭的不仅仅是名誉,而且会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和极度的精神伤害。
灶台在传统中国文化中代表的是灶神,代表着一家平平安安,红红火火,兴旺发达。小两口砸锅毁灶不单纯是侵害了财产权,而是触动了古老的禁忌。
在传统民俗信仰中,灶神也就是火神。按照《礼记·祭法》的说法:“灶君司命,立户立灶。”——有了灶神的护佑,一家人才能立户立灶,才能平安度日,走向繁荣。汉代扬雄在《太玄经》中特别提到一个忌讳:“灶灭其火,惟家之祸。”——灶膛里的火突然熄灭,就意味着这家人要遭受灭顶之灾!
这就是一直延续至今的灶神崇拜,也是腊月祭灶神的文化起源,还是今天“熄火”、“倒灶”的语义来源。
换句话说,如果扒掉灶头、浇灭灶火,不仅是对灶神的不敬,还是对主人的恶毒诅咒。
直到今天,倒灶、熄火都是垮台、落败、走霉运的代名词。在江浙一带,“倒灶”除了倒霉语义之外,还有一层侮辱性的贬义:人品不好,难打交道,坏得够呛!从萧山到绍兴,再到台州,要是被人骂“倒灶得猛”,这社会评价一般人都承受不起。
对于灶火的崇拜,西方有着同样的文化情节和历史传统。从古希腊、古罗马开始,火就代表了纯洁、高贵。罗马时期的“灶神院”专门供奉罗马灶神威斯塔,一年四季圣火熊熊,6个贞女长年守护圣火,维护着罗马的永续繁荣。
看看这些贞女的地位有多高,就知道灶神、灶火在罗马有多重要。当贞女们的马车经过,执政官和地方官员都得毕恭毕敬让道;当一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人遇见了贞女,他的好运就从天而降,贞女可以当场赦免死刑犯;到法庭作证,贞女被寄予充分信任,不需要发誓;甚至哪一天贞女们想去竞技场看角斗士表演,前排最好的位置必须留给这些纯洁而高贵的灶神代表。
灶神崇拜不仅形塑了西方文明的精神,还形构了西方的各项法律制度。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库朗日在《古代城邦》一书中阐述说,灶神崇拜所催生的“家火”代表了父权的神圣和至高无上,长子就是继承、掌握“家火”的特权代表,次子的“家火”必须从长兄家获得才具有神圣性、合法性。由家而国;殖民地的圣火必须来自于宗主国,才能代表正统和权威。
库朗日对欧洲共同体历史原型的解读引来了无数的热粉,其中一位就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滕尼斯。滕尼斯在他的著作《共同体与社会》中,进一步勾勒出罗马时期“父权”支配下的、以灶火和餐桌为中心的家族日常场景以及对欧洲文化的永恒影响力。
换言之,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灶台、灶火、炉具都具有神圣性,不仅是一户人家、一个家族现实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还是未来兴盛繁荣的精神寄托。对上述物件的侵害,绝对不是一般的物的损害,而是对一个家族声誉的极度凌辱和人格尊严的无情亵渎。
这就是沭阳老两口为什么非要侵权人赔礼道歉的深层次文化原因,哪怕侵权人是自己的儿子、儿媳!
有的网友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但从法文化层面而论,古老的禁忌催生了今天的道德和法律,其中蕴含的道德精神和自然法则万古不易,具有普适性和永续性。正因为如此,德国著名学者冯特认为“禁忌是人类最古老的无形法律。”法国学者倍松说得更直白:“图腾主义就是原始人民的宪法。”
此外,民俗信仰反映的是一种精神自由和人格尊严,理应受到尊重,不得肆意侵辱,这就是民法典第990条的立法原意。法律从来不是高高在上的冰冷法条,只有以感同身受、设身处地的姿态去对待古老的传统,才能感受到禁忌背后的人性温度和高度。
如此说来,本案中法院判决小两口侵害了老两口的人格权,不仅合法有据,而且合情合理。
(作者系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不动产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