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现象与工行职场倡仪书

我们但凡参加过应聘,浏览过招聘信息的人,都有记忆,招聘单位的“35岁以下”是一个硬杆杆,你35岁以上,基本上自然就失去了这个岗位的竞争力。在职场的这种“35岁”现象,形成已久。

在公务员序列里也一样,因为年龄超过了35岁无法参加“二次择优”,而且由于年龄的“一刀切”限制,出现了“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等问题。有一些单位会采取各种办法,对35岁及以上的员工进行“劝退”“分流”“优化”。总之在职场,求职者过了35岁,就没有什么优势,处于比较尴尬境地,除非他自带企业资源、流量或者企业所需要的其他东西。

我们学人力资源管理内容时,比较清楚的知道,在聘用员工时,不得有年龄、性别歧视,而且劳动法相关的内容也严格作了规定,但有企业就敢这么做,而且还让企业的HR总结出方法来。我以为作为HR的我们,自己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能做犯法违纪的事。当然我们HR自己要在企业里慢慢说服大家,35岁以上的员工给企业带来不是走下坡路,不是企业的负担,他们也是企业不可缺少的财富。作为HR要清楚,每个年龄段的员工都有自己的优势,我们要学会用人所长,要包容各个年龄段的人,而不是人为地让某个年龄成为工作门槛、变成“危机起点”。35岁,只是代表一个人的生理年龄,和其他没有任何关系。

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35岁正是一个员工的黄金工作年龄的起点。由此,我突然想到了最近网上热议的工行职场倡仪书。

35岁,基本上是一个职场中人工作了十年左右时间,这个时候,工作努力一点的,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也就是手里有了一定的管理权限,难免会有心态放松,不能把持自己的时候。同事之间如何相处,异性同事之间如何相处?工行的《恪守异性相处尺度拒绝职场“零”距离》的倡议书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倡议内容包括“避免单独送异性同事或让异性同事坐副驾驶”、“避免与异性同事单独约饭”、“避免向异性同事赠送私人礼物”等,并附有配图,以漫画的形式直观展示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

作为多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我认为,工行从保护员工的角度出发,这样做是对的。职场里的每个人不圣人,我们有必要对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约束,告诉员工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更要防止和杜绝职场性骚扰。

当然工行可以采用更好的方式,比如制定工行的员工行为规范,上升为企业的员工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

职场中,无论是“35岁”现象,还是因工作之便的性骚扰,在社会中都时有发生。都需要我们职场的每一个人来尽自己的努力改变这种不良的现象,而我们HR要充分运用国家法律、地方规定和自己的专业工作技能(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来想办法解决此类问题,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良性循环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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