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老板让你删同事微信?恭喜你,离开了一个烂地方!
反抗?拒绝?承受?
都不是。
最好的选择,是高兴。
因为能提出这种要求的企业,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表示,你的辞职是多么正确的选择。你应该用能用多快,就用多快的速度,删掉公司的领导、同事,以一个全新面貌来重新开始。
四川的王先生,可不是这样想的。
他在离开某保险公司时,领导要求他删除同事的微信,才能在离职文件上签字。他为了尽快辞职,就答应了,但事后觉得,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
他回头找领导理论,又向四川银保监局筹备组投诉,都没得到妥善解决。
而让他删微信的领导表示,这是对公司的保护。
谁对谁错,网友们吵成一团。
从法、理、情这三个角度看,这事就是不讲法、不讲理、不留情。
如果这家公司,事先有相关规章制度,能讲得清为什么让离职员工删,如何删,那么,王先生的经历,就不算是被欺负。
但如果没有,就是一个被欺负的事。
这个规章制度,可以说,肯定没有。即使有,也是违法的。微信是即时通信工具,而公司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受宪法保护的。
没有规章制度,却偏要强迫人,是不讲理。
遇到不讲理,三个选择,一是顶,二是拖,三是服。
王先生选择的是服。
按理讲,王先生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多,上上下下都应有一定感情,为什么公司领导逼他删同事微信呢?
据另外的消息说,王先生离职时,已经在朋友圈发布其他公司的产品。
可能公司领导觉得,这种举动必然会影响公司其他员工,为了安全,让他删掉同事。
这似乎也有些道理。
但是,公司既没有权利要求离职员工删除微信信息,更没有真正站其他员工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如果真的对自家公司和自家产品有信心,还怕其他员工受别的公司和别的产品影响吗
说到底,是对自己的不自信,对公司的不自信,对自家产品的不自信。员工辞职,就让他与其他员工划清界限,更是不讲情份。
好歹有缘在一起,工作1000来天,不说一声感谢,不道一下珍重,还要删除微信好友,这人走茶凉也太快了!
一个不讲法,不讲理,不讲情的公司,你离开了,也正是一件大好事吗?
假意臣服的王先生,也正是这样做的。而且,他还在离职之后,反攻原公司领导,也算是有谋有勇。
此事热炒之后,在删微信这件事上,霸道老板会少一点吧。
多少,他们会假装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