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中一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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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填报说明中一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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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18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发布)中,《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有的这么一句话,“8.第8列“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需要调整减免税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的金额,纳税调减以‘-’号填列”,不太好理解,特别是“纳税调减以‘-’号填列”。

先放上 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表样 如下: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个人理解这里第8列“纳税调整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需要调整减免税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是直接填写按照税收规定对收入、成本、费用金额的调整数,特别不是“成本、费用的金额” 纳税调减以‘-’号填列。而是填写按照税收规定“收入-成本-费用金额”的结果(A),相对于按照会计准则核算的免税项目“收入-成本-费用金额”的结果(B),如果A-B>0,则第8列填写正数A-B,如果A-B<0,则第8列填写负数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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