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学习笔记
一、施工测量技术
施工测量:把设计图纸上工程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用一定的测量仪器和方法测设到实地上去的测量工作,也称施工放线
测量控制点:是指在进行测量作业之前,在要进行测量的区域范围内,布设一系列的点来完成对整个区域的测量作业,在选点时,首先调查收集测区已有的地形图和控制点的成果资料。
高程控制点:通常以水准测量的方法建立,称为水准点。
中国高度从这里开始:黄海平均海水面为“全国统一高程基准面
施工测量现场主要工作有,对长度、角度、建筑物细部点平面位置、建筑物细部点高程位置及倾斜线的测设等。
1.直角坐标法
当建筑场地的施工控制网为方格网或轴线形式时,采用直角坐标法放线最为方便。
适用条件;在施工场地预先布设了建筑基线、建筑方格网或矩形控制网时。
2.极坐标法
极坐标法适用于测设点靠近控制点,便于量距的地方。用极坐标法测定一点的平面位置时,系在一个控制点上进行,但该点必须与另一控制点通视。
3、角度前方交会法
角度前方交会法,适用于不便量距或测设点远离控制点的地方。对于一般小型建筑物或管线的定位,亦可采用此法。
适用条件:在没有测距仪时,应用角度交会法可以放样不便于钢尺量距的点。
放样原理:角度交会法是根据测设角度的方向线交会得出点的平面位置的一种方法。
4、距离交会法
用距离交会法来测定点位,不需要使用仪器,但精度较低。先根据已知A、B点和待测点P的坐标,用坐标反算公式求出水平距离。测设时分别以A、B为中心,a、b为半径,在场地上作弧线,两弧的交点即为P。
5、方向线交会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测定点由相对应的两已知点或两定向点的方向线交会而得。方向线的设立可以用经纬仪,也可以用细线绳。
方向线法放样是利用两条相互垂直的方向线相交来定出放样点平面位置的一种放样方法。采用此方法放样时,需要有矩形建筑方格网。
适用条件:在工业厂房柱列轴线的测设及桩基施工测量等细部放样中。
二、知识点建筑物细部点高程位置的测设
建筑物高程控制,应采用水准测量。附合线路闭合差,不应低于四等水准的要求,水准点的个数不应少于两个。高程控制点的高程值一般采用工程±0.000高程值。
测定地面上点的高程(如下图所示),设B为待测点,其设计高程为Hb,A为水准点,已知其高程为H。测量步骤:
A.安置水准仪于A、B之间,先在A点立尺,读得后视读数为a,
B.然后在B点立尺。升高或降低B点上所立之尺,使前视尺之读数等于b。b可按下式计算:Ha+a=Hg+b
C.当前视尺读数恰好等于b时,在木桩侧面沿水准尺底边画一横线,此线就是B点的设计高程。
三、知识点 建筑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
(1)在施工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的有: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加层、扩建或处理地基上的建筑;
4)受邻近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
6)大型城市基础设施;
7)体型狭长且地基土变化明显的建筑。
(2)建筑在施工期间的变形测量要求
1)对各类建筑应进行沉降观测,宜进行场地沉降观测、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和斜坡位移观测。
2)对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及其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周边环境变形观测;对一级基坑应进行基坑回弹观测。
3)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应进行倾斜观测。
4)当建筑出现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5)施工需要时,进行其他类型的变形观测。
(3)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等级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共五级。
(4)变形测量的基准点分为沉降基准点和位移基准点,需要时可设置工作基点。设置要求有:
1)沉降观测基准点,特等、一等沉降观测不应少于4个其他不应少于3个;
2)位移观测基准点,特等、一等沉降观测不应少于4个;其他不应少于3个。
(5)基坑变形观测分为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观测和基坑回弹观测。监测点布置要求有:基坑围护墙或基坑边坡坡顶变形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受力变形较大处设点;观测点间距不应大于20m,且每侧边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垂直观测点宜共用同一点。
(6)基坑支护结构位移观测的周期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并应从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开始。
(7)基坑回弹观测不应少于3次。第一次应在基坑开挖之前,第二次应在基坑挖好之后,第三次应在浇筑基础混凝土之前。
(8)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要求有:在基础完工后和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民用高层建筑宜以每加高2-3层观测1次。施工中若暂停施工,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要各观测1次,停工期间每隔2-3月测1次。
(9)当建筑变形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实施安全预案,同时应提高观测频率或增加观测内容:
1)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变形量或变形速率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3)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情况;
4)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
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异常变形情况。
一级基坑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②开挖深度大于10m;
③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即:水平距离S<开挖深度H
④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须严加保护的基坑
三级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二级基坑: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
知识点基坑支护(5m以内,易考选择题)
1.斜柱支撑:水平挡土板钉在柱桩内侧,柱桩外侧用斜撑支顶,斜撑底罐支在木桩上,在挡土板内侧回填土。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时。
2.错拉支撑:水平挡土板支在柱桩的内侧,柱桩一端打入土中,另一端用拉杆与错桩拉紧,在挡土板内侧回填土,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较深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不能安设横撑时使用。
3.型钢桩横挡板支撑:沿挡土位置预先打入钢轨、工字钢或H型钢桩,间距1.0~1.5m,然后边挖方,边将3~6cm厚的挡土板塞进钢桩之间挡土,并在横向挡板与型钢桩之间打上楔子,使横扳与土体紧密接触。适于地下水位较低、深度不很大的一般黏性或砂土层中使用。
4.短桩横隔板支撑:打入小短木桩或钢桩,部分打入土中,部分露出地面,钉上水平挡土板,在背面填土、夯实。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5.临时挡土墙支撑:沿坡脚用砖、石叠砌或用装水泥的聚丙烯扁丝编织袋、草袋装土、砂堆砌,使坡脚保持稳定。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6.挡士灌注桩支护:在开挖基坑的周围,用钻机或洛阳铲成孔,板径400~500mm,现场灌注钢筋混凝土桩,桩间距为1.0~1.5m,将桩间土方挖成外拱形,使之起土拱作用。适用于开挖较大、较浅(小于5m)基坑,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时采用。
7.叠袋式挡墙支护:采用编织袋或草袋装碎石(砂砾石或土)堆砌成重力式挡墙作为基坑的支护,在墙下部砌500mm厚块石基础,墙底宽1500~2000mm,顶宽适当放坡卸土1.0~1.5m,表面抹砂浆保护。适用于一般黏性土、面积大、开挖深度应在5m以内的浅基坑支护。
五、知识点 深基坑支护
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监测,基坑监测应由建设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基坑监测应包括对支护结构、已施工的主体结构和邻近的道路、市政管线、地下设施、周围建(构)筑物等项目进行监测,(注意可考案例简答题)
基坑支护结构的类型有灌注桩排桩围护墙、板桩围护墙、咬合桩围护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土钉墙等;支护结构围护墙的支撑形式有内支撑、锚杆(索)、与主体结构相结合(两墙合一)的基坑支护等。
(一)灌注桩排桩支护
通常由支护桩、支撑(或土层锚杆)及防渗帷幕等组成。排桩根据支撑情况可分为悬臂式支护结构、锚拉式支护结构、内撑式支护结构和内撑-锚拉混合式支护结构。当以上支护方式都不适合时,可以考虑采用双排桩形式。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适用于可采取降水或止水帷幕的基坑。除悬臂式支护适用于浅基坑外,其他几种支护方式都适用于深基坑。
施工要求有:
(1)灌注桩排桩应采取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已完成浇筑混凝土的桩与邻桩间距应大于4倍桩径,或间隔施工时间应大于36h。
(2)灌注桩顶应充分泛浆,高度不应小于500mm;水下灌注混凝土时混凝土强度应比设计桩身强度提高一个强度等级进行配制。(例如设计C30,配制按C35)
(3)灌注桩外截水帷幕宜采用单轴、双轴或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截水帷幕与灌注桩排桩间的净距宜小于200mm;采用高压旋喷桩时,应先施工灌注桩,再施工高压旋喷截水帷幕。
(二)地下连续墙支护
地下连续墙可与内支撑、与主体结构相结合(两墙合一)等支撑形式采用顺作法、逆作法、半逆作法结合使用,施工振动小、噪声低,墙体刚度大,防渗性能好,对周围地基扰动小,可以组成具有很大承载力的连续墙。地下连续墙宜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即“两墙合一”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适用于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的深基坑。
地下连续墙施工要求有:
(1)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导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厚度不应小于200mm;导墙顶面应高于地面100mm,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导墙底部应进入原状土200mm以上;导墙高度不应小于1.2m;导墙内净距应比地下连续墙设计厚度加宽40mm(成槽机便子施工)。
(2)地下连续墙单元槽段长度宜为4~6m。槽内泥浆面不应低于导墙面0.3m,同时应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
(3)水下混凝土应采用导管法连续浇筑。导管水平布置距离不应大于3m,距槽段端部不应大于1.5m,导管下端距槽底宜为300~500mm;钢筋笼吊放就位后应及时浇筑混凝土,间隔不宜大于4h;现场混凝土坍落度宜为200±20mm,强度等级应比设计强度提高一级进行配制;混凝土浇筑面宜高出设计标高300~500mm。
(4)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墙底注浆。注浆管应采用钢管;单元槽段内不少于2根,槽段长度大于6m时宜增加注浆管;注浆管下端应伸到槽底200~500mm;注浆压力应控制在2MPa以内,注浆总量达到设计要求或注浆量达到80%以上且压力达到2MPa可终止注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