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文人诗词的婚恋主题
蔡厚示、刘庆云伉俪的诗词合集《双柳居》出版了。这个集子除了各自的诗词作品《绿烟樵韵》、《玉雪龙吟》外,还有一个特别的栏目一一《杨柳依依》,并自序云,此乃“形影相随,两心相印”之作:这不能不令人耳目一新。
传统文人诗一向讳言情爱,尤其是婚恋。这也难怪,封建社会,“婚”和“恋”多半风马牛不相及。婚前奉父母之命,听媒妁之言,哪有恋爱过程?婚后,夫人奉箕帚,主中馈,育儿女,夫妻之间提倡“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很有点“奉公行事”的味道。因此汉代的张敞为夫人画眉,就显得有些“越轨”,成了特大新闻,沸沸扬扬,一直传到了皇帝的耳朵里。至于“恋”,桑间濮上,老百姓倒是可以“窈窈淑女,君子好逑”、“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用诗歌互通“永以为好”的情愫,但饱读诗书的文学之士却不行。陈寅恪先生说:“吾国文学,自来以礼法顾忌之故,不敢多言男女间关系。而于正式男女关系如夫妇者,尤少涉及。盖闺房燕昵之情意,家庭米盐之琐屑,大抵不列载于篇章。”(《元白诗笺证稿》)即使偶列篇章,也多免不了那些夫妇伦常道德的内容。汉代秦嘉的《赠妇诗三首》,算得是情真意挚的了,但也要说些“既已结大义”、“谁与相劝勉”之类的话。至于白居易的《赠内》,更列举一些历史上的贤妇如梁鸿、黔娄妻等等来训示新夫人,要她安贫治家。诗中只有说教,和爱情是毫不相关的。倒是杜甫思念夫人的《月夜》,因为反映了乱离人对和平、对幸福的期待,且词旨婉切,“诗思从对面飞来”,获 得了诗坛的认可,为“笃于伉俪,钟情之至”的楷模。梁启超甚至目杜甫为中国文学界无人可比的“写情圣手”。不过这也太难,它必须同时具备特定的时势,和“深于诗,多于情”等条件。这样的婚恋诗,实在是少而又少。
婚恋诗最多、最好的一部分是在丧偶之后,即所谓“悼亡”之作。自西晋潘岳以诗悼念亡妻以来,“悼亡”就成为配偶一方,主要是识文断字的男方,悼念另一方的专有名词。死亡所形成的人天之隔升华了死者的价值,并成为一种艺术距离,抹平了男女双方的不平等。生儿育女,柴米油盐,缝缝补补那些“日进前而不御”的生活琐事,也因不可重现而变得弥足珍贵。元稹《遣悲怀》的“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野蔬充膳,落叶添薪以及贺铸“谁复挑灯夜补衣”等生活细节,以情出之,写来朴质动人。至于苏轼的悼亡词《江城子》“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则已经超乎“米盐琐屑”,在落拓中,把夫人理想化,成为可一倾心曲的知己知音。清代的纳兰性德,他的悼亡诸词,如《南乡子》“泪咽却无声,只向人前悔薄情”,更真实抒发了未亡人对“失而不可复得”的憾恨心态。
后来有了侑酒娱宾的词,“词缘情而绮靡”,这种韵文体式倒是多写艳情,由歌伎伶工之口唱出来,作者却多是男人。“中国文学中,男性思慕女性之作,在士大夫文学中是一种禁忌”(村上哲见《唐五代北宋词研究》),“总说女人先来引诱他”(鲁迅《二心集》>。他们从须眉丈夫的角度,代妇女立言,一边倒地写女子如何追逐男子,即使被拋弃了还痴心不改地爱着。这一方面固然反映了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制的必然,同时也满足了他们作为“薄情郎”的虚荣心。这种不公平的倾斜的“爱”还正好折射了君臣之间的关系。君为臣纲,夫为妻纲。“臣妾”意识使他们常常把自己设定为那个不为君王理解、宠幸而矢志不渝的弃妇。以艳情写君臣遇合,“将身世打并入艳情”,实际上从屈原便已经开其端,闻一多先生索性把“艳情”归于咏物、咏史、游仙、比兴四类之一。这种手法因为被反复运用,弄得“楚天云雨尽堪疑”,真正的爱情诗也被淹没在“感士不遇”的疑云中了。
所以,宗白华先生认为“(中国)所有一点恋爱诗,不是悼亡,偷情,便是赠妓女,诗中晶髓,神圣的恋爱诗,堕落成这种烂污品格”(《艺境>》。确实如此,封建社会,正常的婚恋诗几乎是一种禁忌,而偷情、狎妓却可以在诗,特别是词中加以宣泄,并且得到认同。这是因为在当时,男子有婚外恋的无限自由。唐代艳诗“圣手”元稹的《会真诗》、《梦游春》等,正是“偷情”诗的代表作。他以“偶向宋家东”暗示女方之求偶于已(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东家之子……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然后铺陈艳遇,从“戏调初微拒”到“登床抱绮丛”,写的只是偷情过程。尤其是“戏调”二字,显见得不过逢场作戏,因此,以后可以毫无愧疚地弃之如敝屣,在适当的时机,宣布:“一梦何足云,良时事婚娶”,堂而皇之地了结此段“孽缘”。这类曾经大出风头的所谓艳诗,应贞元之末“崇尚文词,矜诩风流”的时风而生,文人无行,一些有关的桃色新闻,甚至是所谓“名士”的标志。至于“狎妓”诗词。虽然有个别文人在不得志的炎凉世态中,曾以风尘女子为红粉知已,写出了一点真情 之作,但大多数却在写翠袖红巾、腻雨浓云之余,加一点愁霖惨雾,作为一种审美情趣,以获得感官的满足。
传统诗词的一些女性作手们,她们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却敢于敞开自己的心扉,既抒发怨思,也坦言真情摯爱。封建社会,男子的价值取向是“经世济民”,“所思在功名,离别何足叹”;而对于已婚女子,丈夫便是她们的全部,这就是女性诗人爱情诗比例大大超过男子的缘故。如卓文君“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写出了对美满爱情的热切愿望;班婕妤《团扇歌》表现了秋扇见捐的忧虑。唐代女诗人李冶《八至》“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更揭示了她对于婚姻关系的深刻理解。宋代女词人李清照那些给她丈夫赵明诚的情词,如《蝶恋花·离情》上阕:“暧雨晴风初破冻,柳眼梅腮,已觉春心动。酒意诗情谁与共?泪融残粉花钿重。”则真率地表达了对幸福的渴望。虽然被指责为“闾巷荒淫之语,肆意落笔,自古缙绅之家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藉也。”(王灼《碧鸡漫志》)但她那热烈、真挚的感情和淳美的词风却也为她在词坛赢得一席之地。
至于两心相印,互相赠答的,当然也有,如秦嘉的夫人徐淑,元稹的继室裴夫人等等,但也多不过一首半首,蓼寥无几。
我不敢说,中国传统文人诗词没有真正情爱内涵,但是和“在爱情中实现人生”的西方爱情诗比较,它似乎缺乏一些激动人心的热烈、真率,缺乏生命活力。朱光潜先生曾分析说,这是因为封建社会,“中国女子的地位较低,夫妻恩爱常起于伦理理念,在实际上志同道合的乐趣不可得”,(《中西诗在情趣上的比较》)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男女早已平等的今天,传统诗词仍旧讳言情爱呢?只要稍为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全国各地的诗词刊物,很少有开辟“爱情诗”这一专栏的。其原因恐怕多半是缺少稿源。应当承认,狎妓、偷情的社会现象都还存在,但已视为不合法,不会有人像杜牧那样宣扬“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堂而皇之地去讴歌如何嫖娼、包二奶。同时,也不再需要使自己处于臣妾地位,将理想追求寄托于某位执掌命运的个人、悲悲切切地争恩邀宠。传统情爱诗词的“主旋律”无法再弹,而婚恋合一的内容似乎还一下子难于被作者和读者所接受,还有待于勇者去开拓。
记得有一位“非勇者”的先生在将自己的诗集付梓时,慨叹说,最好的一部分诗,恰恰是不能公之于世的。这“一部分”,大概就包含关于情爱隐私的诗。他解释说,除了本身认为真情挚爱不足为外人道的思想障碍外,还和读者的接受心态有关。爱情诗往往会被追本溯源,当做无恶意的炒作和有恶意的嘲笑的资料。而它们的艺术价值,往往会在这炒作和歪曲中被忽略、被亵渎。
唐代的诗人李商隐,写过一些堪称刻骨铭心的爱情诗《无题》。历代诗评家们孜孜不倦地寻求它的“本事”,或揣测诗人暗恋的对象是令狐家的青衣;或以为诗人暗恋的对象是女道士,并慨叹“无人作郑笺”,以明断这桩风流公案。或许当时就已经招致许多流言,弄得李商隐不得不发布声明说:“至于南国妖姬,藂台妙妓,虽有涉于篇什,实不接于风流。”(《上河东公启》)
千余年后,此种接受心理竟还一脉相承,真令人拍案惊奇。这恐怕也是传统诗词写情爱多顾左右而言他,或写历史的,或写他人的爱情故事的原因之一。其中固然也不乏“哀感顽艳”之作,但总觉隔了一层。
而蔡、刘二位的《杨柳依依》却勇敢地打破了传统文人诗词讳言真情挚爱的坚冰,向人们展示了他们两心相印,妇唱夫随的明朗、热烈、真率的爱情之歌。
蔡、刘二位都经历过坎坷的人生历程,于黄昏恋中,得到了至爱。醇美的爱情成为他们的缪斯之神,短短三年多,诗思泉涌。在《杨柳依依》一栏中,且不说那些赠内、寄外之作,只看他们偕游、小别的写景诗,真可谓“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车入湖南》“水似横波岭似鬟”(蔡);到湘江,“湘云贴水两依依”(蔡);同游,则“丹枫如画闪明眸”(蔡);“瑶思绮梦动幽怀”“僧尼妒我隐含哀”(刘《重泛泸溪》);小别,则“梦逐潇湘一雁飞”、“又逐湘云去”、“青山万迭带愁颦”、“湘云一瞥寻无影,枉见梨花百树情”(蔡)“照人长是娟娟月,欲梦榕楼梦亦无”(刘)。真可谓“山山水水逗远思”(蔡)矣!
尤其是本自韦庄《女冠子》(四月十七)的六首小词,都以“四月十七”开端,记载了他们婚恋的情感历程。蔡、刘二位初次晤面恰恰是在1990年的4月17日,双方都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时光一跃十年,有情人终成眷属。婚后细溯这段姻缘,重新品味当时情景,更会加深今天的幸福感。这6首夫妻合作的组诗告诉我们,诗词是月老的红线,将他们相连:“别来音信断,常忆禹山隈,争上浮天阁,几多诗!”结褵以后,他们每年四月十七都用此词牌作一回顾。一个是“凝眸”、“回首”,一个是“魂萦”、“梦佩”,一个是“顾盼潇湘远,教人痴”,一个是“遥羡会心处,意吟讴”,灵犀一结,即使相隔关山,又何碍于诗心的交流?
“依依”一栏中还真实记载了夫妻之间的小摩擦,如《忆萝月》:“凉风乍起,吹皱平湖水。雨洒梧桐斑泪渍,丝柳萧疏腰细。 遥天冉冉卿云,徐舒些许春温。更倩仙娥玉指,轻为拂去秋痕。”(刘)从词中可以看出,波澜过后,春温更加和畅。
“最难夫唱妇能随”,《杨柳依依》正是蔡、刘伉俪唱随之作。诗词是他们婚姻的月老,诗词的浸润,又使他们的婚姻生活变得丰富多姿,韵味无穷。婚姻的美满、温馨,通过诗词泛溢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七十宁知老,青春倏又回”,“何当诗作炬,永照绿杨阴。”诗中焕发出青春的活力,催人奋进。
婚恋作为诗的题材,几乎和诗歌同时产生。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的第一篇《关雎》就是求偶之歌。一个时代对爱情、婚姻的态度是衡量这个民族深层文化的尺子。可以“衡量该时代整个情感生活的强度、性质和温度”(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潮》)。建立在平等互爱基础上的情爱婚姻将使人心灵超升,走向善美。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婚恋诗有增多的趋势。20世纪90年代,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古代言情赠友诗词鉴赏大观》,对古代的言情诗词作了一个小结。各诗刊虽无爱情诗专栏,也零星刊出这方面的佳作。新世纪,青年诗人熊东遨、周燕婷伉俪的《画眉深浅》中,更有很多夫妻唱和的佳作。此外,去年又举办了以“红豆”相标榜的爱情诗词大赛。让我们乘此薰风,呼唤更多的和我们这个男女平权,共同构造小康幸福社会的时代相应的,健康、真挚、热烈的恋爱婚姻诗词,使我们的情感生活更加温馨,更纯真,更美好。
唐代诗人张籍《忆远》诗这样说:“唯爱门前双柳树,枝枝叶叶不相离”,谨以此联作为向人间播撒光明、至爱的双柳居伉俪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