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永居/家属签证将作废! 移民局新文件下“合法居留”最后通牒

英国移民局最新在GOV.UK的脱欧(Brexit)相关页面上,更新了有关英国新计分移民制度的指导说明文件。
这份文件在一开头就直接表明,英国新计分移民制度将来自于欧盟和非欧盟的移民,都是”同等对待“的(Treats EU and non-EU citizens equally)。
换句话说,这份文件虽然主要针对的对象,是欧盟移民,但其实对于非欧盟移民也基本适用。
那么,这份文件适用哪些欧盟移民?
这基本指的是,未持有或不适用EU Settlement Scheme(欧盟定居申请)的欧盟公民,以及其家属
(当然,如果欧盟当事人已经入籍英籍,或者持有爱尔兰籍,也无须适用这份文件,无须额外再去申请签证。)
而要”适用“欧盟定居申请,则基本是指欧盟当事人(包括来自EU,EEA或瑞士公民),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入境英国
那么,”适用“这类申请的当事人(和其适用家属),可以把握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申请相应的欧盟定居身份,也就是Settled或Pre-settled Status。
(部份符合”特定情况“的欧盟家属,可能允许6月30日之后申请,详细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移民律师,也可以参考这篇:《移民法最新修订通知 HC1248》
→ 有关新计分制度的签证申请
新制度下的相关签证,想必许多莎粉已经知道,这基本包括:Skilled worker(技术工签)Global talent(全球人才)学生签证(Student visa)和今夏即将开放的毕业生签证(Graduate route)等路径。
这些签证路径丽莎在之前的文章中,都有过不少介绍,这边不再细讲。如果莎粉们对于个别路径有疑问,可以通过公众号的《往期内容》查找相关文章,或者针对具体问题咨询。
如果有需要的话,之后丽莎也会视大家比较常见的疑问,看看是否发布一些补充说明文章。
回到移民局的文件上。对于欧盟移民来说,如果需要申请相应签证才能来到英国打工和学习等(比如说现在才要来到英国,无法适用EU Settlement Scheme了),比较好的消息是,对于多数的签证路径,欧盟籍申请人一定程度上还是比起非欧盟申请人更加方便。
因为,在申请签证的程序上,多数路径允许欧盟籍申请人,在线上完成申请后,可以直接使用适用欧盟申请人的App,通过手机递交自己的头像照片,完成递签程序
这么一来,当事人就可以省下预约签证中心,并且亲自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生物信息(按指纹)的程序了。
然而,对于非欧盟籍的申请人,仍然是需要在递交完线上申请后,预约签证中心去递交指纹并且拍摄大头照,亲自完成递签程序的。
→ 旅游访问英国?
对于欧盟籍公民来说,现在想要访问英国的话(这边指的都是未持有且不适用欧盟定居申请,且未持有英籍或爱尔兰籍的人),类似于其他可以”免签“旅游访问英国的国籍/地区当事人,是可以直接持有自己的欧盟籍护照”免签“访问英国,最长6个月时间的(该”6个月“包括”单次访问“,也包括”每12个月内,最多不可超过180天“)。
同样的,对于这些欧盟当事人,如果想来英国结婚的话,需要先申请结婚访问签证(Marriage Visitor),才能来到英国结婚的。
不过,在这方面,内政部允许欧盟移民的“过渡政策”是,可以允许今年6月30日前,”免签“来到英国结婚;否则,7月1日起就需要先申请并持有Marriage Visitor签证,才能来到英国注册结婚了。
→ 注意:原欧盟居留文件即将失效!当事人应把握最后期限!
虽然说,目前英国已经正式脱离欧盟,但对于在英国的欧盟公民(和其家人)来说,仍然能够通过原来的欧盟相关身份/文件,来证明自己的合法居留权利。
可是,这样的”权利“即将随着”6月30日“的期限消失。
意思是说,即便当事人目前持有欧盟家属签证欧盟永居证明(Permanent Residence Documents),该签证/文件到了今年6月30日,都将不再有效
也因此,当事人需要做的是,把握在6月30日前,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的相应新身份。
即便是已经持有欧盟永居证明(Permanent Residence Documents)的当事人,也是需要去申请(转换成)EU Settlement Scheme的Settled Status(定居身份)的。原来的“永居文件”无法再被用于证明当事人的合法居留身份
否则的话,当事人恐将在6月30日的期限后,变成”非法居留“(因为未持有”合法身份“)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必申请转成EU Settlement Scheme?

1. 当事人持有”英国“永居身份: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英国永居身份“,是指和大部份其他”非欧盟申请人“一样所申请到的英国永居身份(比如说是通过10年合法居留途径,而申请到的永居身份)。

一般欧盟公民居英5年而自动获得的永居权利(甚至是进一步申请到的永居文件、永居卡),并不属于这里所提到的英国永居身份。

2. 当事人持有英籍或爱尔兰籍(包括英爱双重国籍持有人)

值得指出的是,严格根据英国移民法来说,如果当事人是通过原来的欧盟永居身份(也就是欧盟永居文件-Permanent Residence Documents)去申请英籍的话;

单纯只是”递交申请“而尚未获批,并且尚未参加Citizenship Ceremony(入籍宣誓仪式)的话,是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居英权的。

所以,对于这类当事人来说,最保险的做法,仍然是需要在6月30日之前,去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下的”定居身份“,不要只是坐着干等移民局的入籍申请决定。

尤其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当事人是更难确保自己的入籍申请,能够准时在6月30日前出结果的。

→ 最后,欧盟当事人可以如何查询并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非常方便的是,欧盟移民可以使用移民局专设的线上系统,来查询自己的移民身份,并且用于证明自己的合法居留权利。
适用这项”线上服务“的欧盟当事人,应符合以下:
  • 已经持有Settled Status或Pre-settled Status

  • 已经申请英国签证并使用”UK Immigration: ID Check“的App来完成身份认证/递签

使用这项”线上服务“,可以用于以下:
  • 获得一个”Share Code“(分享密码),用于向他人证明自己的合法居留身份,例如新的雇主或租房中介等;

  • 在系统上直接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例如电邮地址、护照号等;

  • 查询自己在英国的”合法权利“,例如合法打工、租住或申领福利等权利。

想要使用该”线上服务“,可以复制这个链接:www.gov.uk/view-prove-immigration-status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带给莎粉们一些实用的帮助。
如果对于文章内容,或者英国移民和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再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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