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与爱书
我很喜欢书,家里也有很多书,我经常看书,逛书店,我们宁波这里大大小小的书店我已经基本上都逛遍了,我看到书店里的很多好书,让那些只是去书店看书而不是去买书的读者把书都翻烂了,但是他们就是不买,也从而导致这些被他们翻烂的书基本都卖不出去了,这样真的好吗?
看书纵然是好事,但是在书店看书我觉得还是需要文明,虽然很多人已经做到不出声,但是还要做到保护好那些书,尽量不要把那些新书瞬间变成了旧书,甚至破书。看书的同时也要爱书!
我是个爱书痴迷的人,家里的藏书也有300多本,并且我还为我的书房取了一个雅致的名字“六养书斋”,我还专门为自己的书房弄了一个微信公众号,把自己写的文章、游记、摄影作品及其他自己喜爱的内容有规律的推送到公众号里与更多的朋友分享。
我都喜欢读些什么书呢?一读名著,比如《三国演义》中有一段写到蜀中大将关羽兵败麦城,被东吴所擒,后因拒不降吴,吴主孙权大怒,下令斩之。为转移刘备的报复目标,派人将关羽首级送往许都曹操处,曹操为关羽举行国丧,追封其为壮繆候。后刘备知晓关羽遇害,非常伤心,并发誓定要为关羽复仇,后倾全国之兵力伐吴,史称夷陵之战。每次看到此处我即伤心又气愤,伤心的是关将军一代英雄就这么殒命。气愤的是刘备处事太草率,不听赵云及诸葛亮的劝阻,执意伐吴为兄弟报仇,最终被火烧连营大败而归,自己也因此元气大伤病倒白帝城,并于白帝城托孤诸葛亮。这《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名著。在明清的古典名著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其次是《西游记》,除此两部外,我还看过《红楼梦》,有一部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是红楼梦的原著,其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这部书是以作者曹雪芹的个人经历为背景,写就的一部旷世巨作。现如今还有专门研究这部书的专家学者。红楼梦全书描述的人物经过专家学者统计共有九百七十五人,其中男四百九十五人,女四百八十人。这样一部书他用一生来写就。刻画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唯妙唯俏的。我喜欢书中的王熙凤,这个女人不简单呢,她是贾母的孙媳妇,是贾赦和邢夫人的儿媳妇,是贾政的侄媳妇兼内侄女。是王夫人的侄女,是贾琏的妻子,是巧姐的母亲,是贾蔷和贾蓉的远房婶子,是贾瑞的远房嫂子,是探春的堂嫂,是迎春的亲嫂子,是惜春的远房嫂子,是贾宝玉的舅表姊兼堂嫂,是薛宝钗的舅表姊兼堂妯娌,是林黛玉的舅表嫂子。深得贾母恩宠和王夫人赏识,成为贾家荣国府的实际掌权者。王熙凤是曹雪芹笔下第一个生动活跃的人物,是一个生命力非常充沛的角色,是封建时代大家庭中精明强干泼辣狠毒的主妇性格的高度结晶。从她一出场就生龙活虎,如火如荼。书中写的出场是“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一路故事的发展,性格的表现,作者一丝不懈地挥动着巨如铁柱、细似金针的妙笔,予以杰出的刻画。而且无论是她自己的传记或配合别人的场面,作者总把她安置在万目睽睽的舞台口上,使观众目不暇接,耳不暇听。
二读名家散文著作,比如朱自清的散文,我尤其喜欢,其中有一篇散文《儿女》,《儿女》的前半部分,完全就是一个新爸爸被一帮捣蛋的小鬼折磨得近乎崩溃的抱怨。他还自嘲他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幸福家庭”。《儿女》就是这样一篇温情脉脉的散文,如诗一般地行云流水。不算宽广的创作视野里,众星拱月般突出了自己生活的小天地。或咏或叹地,从仁爱之心出发,谦逊地检点自己在人伦关系中的生活细节,对自己的粗疏、随便、懈怠,表示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悔恨。愈是自责自悔,愈是表示修善补过,便愈是宛然托出一颗诚挚、广博的爱心,让人会心地愿意给他补过的机会的同时,又不自觉地审视自己,怕走了同样的弯路。
三读一些古诗词和现代诗,最初读唐诗宋词,后来又读了诗经楚辞,还看了些明清的诗词。每首诗都是那么的有味道,最喜欢的一首词是三国演义小说的开篇《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这首词创造了一种清空的意境,超越了具象,具有概括性。上篇写古往今来英雄,已如大浪淘沙,是耶,非耶?成耶,败耶?均伴随着时间的长河流去。只有青山仍在,夕阳又红。表现了作者对英雄事业、是非成败、转头皆空、尽付东流的感慨。下篇将笔宕开,写渔樵逸情,浊酒闲谈。那古今多少历史故事、英雄人物,只不过成了江渚上隐者聊以佐酒的谈笑资料而已。我最喜欢的一首现代诗就是徐志摩先生的《再别康桥》,全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语言轻盈柔和,形式精巧圆熟,诗人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是徐志摩先生诗作中的绝唱。
接下来我说说如何爱书,所谓爱书,顾名思义就是爱护书籍。在书店看书要爱护好那些书,在家里看书一样要爱护好自己的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带领我们驶向知识海洋的船帆;是我们人生的伴侣;朋友们,你们知道吗?爱书,护书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个鲁迅爱书的故事。
鲁迅先生是我国的文学巨匠,在他的全部生活内容里,书籍处在重要的地位,他因此被人称为爱书如命的人。在鲁迅博物馆里陈列着一盒修书工具,那是一些简单的画线仪器、几根钢针、一团丝线、几块砂纸以及两块磨书用的石头。鲁迅就是用这些极其平常的东西,使他珍藏着的一万多册图书历久常新,没有一册书里有污损、破散的情况。鲁迅小时候特别爱护书籍。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毛病,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翻书习惯。因为这样翻书,在书页上就会留下指甲刮过的痕迹,容易损坏书本。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保存得井井有条。鲁迅先生时常把一些好书主动寄赠给渴求知识的人,每当把书送出去时,他总是非常仔细地包扎好。鲁迅这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
我对书的爱护也是很有办法的,我家里配备了修补书籍用的专用胶带,只要书籍有破损我就会将它修补好,上学时对课本也是相当爱护的,每本书都包了书皮,现在好多学生也是将课本包上书皮,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应该一直保留。平时读书时看到某页用书签夹好,有些人喜欢折书角,我却不是特赞同,感觉折过的书看上去很皱,不美观。夹书签我觉得是个相当好的选择。爱书要从小培养,我对自己的孩子我就是时常告诉她要爱护好每一本书,我大多数给孩子的书是从图书馆借阅的,告诉孩子“不可以损坏,不然要赔钱的”。当然不能因为怕赔钱才保护书,这样的观念是不对的,不管要不要赔钱,对于每一本书,我们都该好好爱护。
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好好的对待每一本书,像对待孩子一样去对它,好好的品味每一本书,让人生充满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