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外科卷下 \ 刺灸心法要诀--九针原始歌

九针原始歌

九针因何而有名,原于天地大数生,始于一而终于九,天地人时音律星,风野九九八十一,针应其数起黄钟,皮肉筋脉声阴阳,齿气九窍关节通。

【注】●『灵枢、九针篇』帝曰:九针焉生,何因有名。

●歧伯曰: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终于九。一法天,二法地,三法人,四法时,五法音,六法律,七法星,八法风,九法野。

●九针者,圣人起天地之数,始于一而终于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针之数应之,而人之身形亦应之。

●皮应天,肉应地,血脉应人,筋应时,声应音,阴阳应律,齿面目应星,气应风,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九野,此天人相通之道也。

●故一针皮,二针肉,三针脉,四针筋,五针骨,六针调阴阳,七针益精,八针除风,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各有所主。

镵针主治法歌

镵针即今箭头针,主刺皮肤邪肉侵,毋令深入泻阳气,邪正相安荣卫均。

【注】一曰:镵针式图

●经之一曰:镵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

●镵者,锐也;卒者,尾也。

●谓此针长一寸六分,上去末寸半,下祗留一寸之锋,欲浅刺不令深入也。

●镵针即今箭头针也,主刺邪热病在头身皮肤之证。

●毋令深入,深则有伤阳气。

●故必分许浅浅刺之,使邪去而正不伤,荣卫得和,则病除矣。

员针主治法歌

员针取法于絮针,主治邪气侵肉分,筩身卵锋不伤正,利导分肉邪自平。

【注】二曰:员针式图

●经之二曰:员针者,取法于絮针,筩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

●筩身卵锋者,谓身直如作筩,末锋员如卵锐也。

●员针即絮针也,主治邪气在分肉之间,盖筩身卵锋,利导分肉,能使邪气行而不伤于肌肉之正气也。

鍉针主治法歌

鍉针之锐如黍粟,恐其深入伤肌肉,按脉勿陷以致气,刺之邪气使独出。

【注】三曰:鍉针式图

●经之三曰:鍉针者,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

●黍粟之锐者,员而微尖,利于用补者也。

●鍉针之锋,如黍粟之锐,主治邪在脉中。

●不欲深入,祗按脉以候气至,刺脉中之邪气,若使独出也。

●深按陷至肌肉,邪风虽出,而肌肉之正气必伤矣。

锋针主治法歌

锋针即今三棱名,主刺瘤邪时气壅,发于经络痼不解,泻热出血荣卫通。

【注】四曰:锋针式图

●经之四曰:锋针者,取法于絮针,刃三隅,长一寸六分,其上去八分,下留八分。

●刃三隅者,盖直壮而锐,可以泻热出血也。

●锋针即今三棱针,主刺时气温热瘤邪也。

●凡发于经络中壅痼不解之病,用三棱针之锋利,以泻热出血,使经络开通,荣卫调和,而壅痼之疾愈矣。

铍针主治法歌

铍针之锋末如剑,主刺寒热两相搏,合而为痈脓已成,大脓一泻实时和。

【注】五曰:铍针式图

●经之五曰:铍针者,取法于剑锋者,广二分半,长四寸。

●其必广二分半长四寸如剑锋者,取其能开通也。

●铍针之锋如剑者,主刺寒热相搏,或邪气郁于荣卫,凝滞不通,发为痈疽,其脓已成,用此开之,以取大脓。

●大脓泻则阴阳和,而痈热愈矣。

员利针主治法歌

员利形尖如牦,主治虚邪客于经,暴痹走注历节病,刺之经络实时痛。

【注】六曰:员利针式图

●经之六曰:员利针者,取法于牦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长一寸六分。

●其取法于牦者,以毛之强者曰牦,用其细健可稍深也。

●员利针,尖其形如牦,员而且锐,主治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与走注历节疼痛等病。

●以此刺之则经络流通,而虚邪自去矣。

毫针主治法歌

毫针主治虚痹缠,养正除邪在徐缓,寒热痛痹浮浅疾,静入徐出邪正安。

【注】七曰:毫针式图

●经之七曰:毫针者,尖如蚊□喙,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

●其必尖如蚊□喙者,取其微细徐缓也。

●毫针者,因取法于毫毛,故名之也。

●主刺邪客经络,而为痛痹邪气轻浅者也。

●凡正气不足之人,用此针刺之,静以徐往,渐散其邪,微以久留,缓养正气,则寒邪病痹浮浅之在络者,皆可平也。

长针主治法歌

长针主治虚邪阳,内舍骨解节腠殃,欲取深邪除远痹,刺法得宜始可康。

【注】八曰:长针式图

●经之八曰:长针者,取法于綦针,长七寸。

●为其可以取深邪远痹也。

●长针即今环跳针也,主虚邪深入,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

●凡欲取深远疼痛之邪,必得身长末锋之针,如法以刺之,方能使深邪出,远痹解,而得安康也。

大针主治法歌

大针主刺周身病,淫邪溢于肌体中,为风为水关节痹,关节一利大气通。

按:此九针,皆本于『灵枢经』中大小、长短之法,无有异也。

但细玩经中九针之用,凡所取者,皆言有余之实邪,则针之不宜于治虚也,从可知矣。

【注】九曰:大针式图

●经之九曰:大针者,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员,长四寸。

●尖形如挺,粗而且巨,可以泻通机关也。

●大针者,即古人之燔针也。

●凡周身淫邪,或风或水,溢于肌体,留而不能过于关节,壅滞为病者,以此刺之,使关节利,大气通,则淫邪壅于经络,风虚肿毒伤于肌体者,皆可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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