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中山二手房交易个税下调! 多个镇区已执行!
新年大礼包!
2020年最后一天(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其中,最新版的住房转让(不含通过拍卖转让住房)核定征收率变为2%!
房频君留意到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新变化,其中与房产相关的是,2021年1月1日起中山住房交易全额个税征收标准由3%改为2%(核定方式),差额征收方式不变,这意味着交易的税费降低了~
根据此前政策,新房交易方面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部分,二手房方面,只有是“家庭唯一住房并且满五年”才会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它情况下,则需要按照“全额3%或差额20%”来征收!
|此前按全额3%征收
从2021年1月1日起,二手房这个政策里面个税征收部分,从3%改为2%。
据了解,目前渠道方面已经接收到通知,住宅类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由之前3%改为2%(通过拍卖转让的住房仍然是3%)执行;
另外,获得的方式为赠予的住宅,在东区、西区、石岐区、南区、开发区、坦洲多个镇区,目前已核实个税可以选择全额2%征收。
以一套总价150万房子为例,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并且满五年”新政前后税费无变化;
不满五年或者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则个人所得税由3%变为2%,可以少缴1%,即比原来少1.5万元,会减轻交易者负担。
虽然,个税针对二手房,但是因为二手房普遍价格比新房价格要低,在税费减少情况下,或会有不少人转向二手,一二手或会进一步倒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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