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诗歌成为护身符…… | 宋执群

九江鄱阳湖

文/ 宋执群

诗人遇到劫匪

宋代计有功撰写的《唐诗纪事》中,记录了一则真实的故事:唐穆宗长庆二年,太学博士李涉乘船前往江州(今江西九江),去看望自己在那里做刺史的弟弟李渤。行至安庆古渡口时,已近黄昏。就在他要泊岸夜宿的当口,伴着一阵晚来的急雨,江岸的一片密林里突然蹿出数十名打家劫舍的劫匪。他们拉开弓箭,挥舞刀枪,喝令他们停船。

还未待船停稳,匪首就叫:“船上什么人?要么留下人头,要么留下买路钱!”

无处藏身的李涉只得钻出船舱,走上甲板,答道:“我叫李涉,既不是什么大官,也不是什么富商,只是个没有多少银两的教书匠。”

“什么?你叫什么……李涉?”匪首一听愣住了。抓耳挠腮一阵后,又问:“你就是那个会写诗的李涉?”

“正是本人。”

谁知匪首听罢,立马挥手制止了同伙们挥舞刀枪的骚动。他翻身下马,抱拳拱手:“是真的吗?我辈早就听闻过李涉的诗名,如果您真是,那就为我们作一首诗,我们保证毫毛都不碰你一根。”

劫匪的话让李涉意外到不敢相信。他边连连应允:“哦哦,写首诗,就是写首诗啊,这有何难?”边命人从舱内取出纸笔,略一思索,就挥就了一首绝句《井栏砂宿遇夜客》:“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于今半是君。”

这首看碟下菜的诗写得通俗易懂,很合劫匪的胃口:在一个暮雨潇潇的江边村头渡口,没想到还有绿林英豪知道我的诗名。让我惊喜的是,以后我再也不用躲躲藏藏了,因为连绿林好汉都不会伤害我。

匪首接过一看,爱不释手。不但没有抢劫李涉的钱财,反而命令小喽啰将自己的财物送上了船。然后边走边吟咏着那首诗,高奏凯歌般率领一众人消遁在无边的夜色里。

这次电闪雷鸣般的遭遇,虽然如梦似幻,却焰火般绚烂亮丽。一个诗人与劫匪激发的意外亮点,就这样闪爆在了中国的文学和江湖史上。

奋力从“内卷”中逃脱

李涉遭遇劫匪都能全身而退,那他一定是个福气满满的幸运儿了?答案是否定的。他其实是个倒霉蛋。

可能是由于他与劫匪的故事太突兀、太传奇,人们反而忽略了李涉的身影,模糊了他的面貌,史籍也对他的生平敷衍潦草,兴趣也全在这一传奇相遇上。

所以我们今天只知道他是河南洛阳人。年轻的时候,正值安史之乱,他就与弟弟隐居在附近的庐山香炉峰下。安史乱后,他的背运也没结束,只被召回京城做了个太子的秘书。但就是在这个微不足道的官位上,他也立足未稳就被撵到了峡州(今湖北宜昌)当了个更微不足道的粮仓管理员。他在峡州一蹉跎就是十年,等到交还粮仓钥匙,遇赦回京时,已经两鬓飞白,什么都干不成了。就像他在《岳阳别张祜》中感叹的那样“十年蹭蹬为逐臣,鬓毛白尽巴江春”,已无前途可言。

他的悲剧,早在做太学博士时就已注定。当时他初入官场,恃才傲物,无拘无束,经常与同僚意见相左,招致宰相李逢吉的反感。当人们得知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书呆子并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后台后,那些蝇营狗苟的同僚便合力排斥他。没有多久,他就被李逢吉参了一本,被流放到岭南康州去了。

“唯将直道信苍苍,可料无名抵宪章。阴骘却应先有谓,已交鸿雁早随阳。”这首《谴谪康州先寄弟渤》,就是他写给弟弟抒发自己被贬康州后的感慨的。意思是说,本以为仗义执言合乎天道,谁承想反而因此得祸。如果真有什么天理的话,老天爷早就该让我随在南方越冬后的鸿雁北返归朝了。

爱尔兰作家萧伯纳说:“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李涉的一生可谓同时兼有了这两出悲剧。

但李涉就是李涉,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当他知道,顺风顺水的得意人生可遇而不可求,特别是对他这种狂放不羁、不向权贵俯首的人来说,唯一可靠的可能只有凭着心灵的指引,去寻求精神的出路了。虽然明白了这个道理,足以让人万念俱灰,但李涉仍然抵抗着世俗对自己才华与青春的消耗,不愿意让无聊平庸的生活磨灭自己的锐气。他还是要奋力从悲哀的“内卷”之中逃脱,还是想踌躇满志地去开拓一条新路。

就这样,在仕途无望后,李涉就抛却一切去拥抱他生命中的唯一光源与温暖——诗歌了。

湖北宜昌

一朵要结出果实的鲜花

被踢出了官场的朋友圈后,这朵一心要结出果实的鲜花便开始像一只不系之舟那样,自由地放纵着自己的才华,去探索另一个世界——诗歌的世界。脱离了混乱欲望的干扰,他发现,原来只有诗歌才能深入他的生命、理解他的遭际、分享他的情感、体验他的命运。也只有诗歌,才能让他这样一个桀骜不驯的人找到对抗失落和贫穷的精神之路。

如此,他的目光不再飘忽,他的脚步不再动摇。他把全部的身心交予诗神,在一个个落寞的长夜,把灵魂献给了祖国的山河、历史和人文。于是,一个诗的世界就在他的笔下缓缓展开了。

李涉的诗写得比较怪异、小众,流传下来的并不多。真有点不解,劫匪怎么会喜欢上他的诗,可能就是因为怪异和另类吧,就像劫匪自己的怪异与另类一样。

《题鹤林寺壁》:“终日昏昏醉梦间,忽闻春尽强登山。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这是李涉最通俗易懂的一首诗。写他在失意落魄时,拜访镇江南山的一座禅寺,与寺僧闲聊,释放了心中苦闷后生发的感慨。其“偷得浮生半日闲”的优雅、超脱情趣,与许多文人墨客心有戚戚,尤为后来的北宋文学家、书画家苏东坡所激赏。就是因为这首诗中记叙的“竹院逢僧”故事,镇江南山禅寺成了苏东坡十分留恋的地方。据说,他还在那里建筑了“苏公竹院”,想重获当年李涉与寺僧闲聊的情趣。

《感兴》:“隋氏造宫阙,峨峨倚云烟。搜奇竭四海,立制谋千年。秦兵半夜来,烈火焚高台。万人聚筋血,一旦为尘埃。君看汴河路,尚说隋家柳。但问哭陵人,秋草没来久。”此诗与上一首不一样,宫阙、夜半、筋血、秋草、哭陵人……李涉着力凸显这些只会在冷眼旁观中才可能呈现的鬼气森森的意象,标志着他已主动离开大唐拥挤的诗人队伍,孤身直面人世的真相。

可以想象,李涉在流放途中和岭南流放地创作这些诗作时,应是在人们都已睡去的万籁俱寂的夜,睁着独醒的冷眼,像一只哀怨而又不屈的鹧鸪,发出断肠的啼叫,被困于黑暗,但又拒绝堕入黑暗。

镇江南山三湖秋色

一幕出人意料的好戏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李涉用诗歌当了护身符,这只不过是个案而已。但不管怎么说,出现了这样的奇事,多少能说明,仅凭一首诗就能让劫匪与诗人这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类人发生奇妙的交集,也只有在诗歌生机勃勃的唐朝才有可能。

事实也正是如此。据诸多史籍记载:在唐朝,诗歌可以当作饭票的情况并不鲜见。不仅像诗歌大咖可以凭自己的诗人名片到哪都有酒喝有肉吃,就是如李涉这样的一般诗人,常常也可以用自己的诗歌换吃换喝,甚至可以当钱使。因为,诗歌与唐朝人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在聚会时要吟唱它,在过节时要吟唱它,在征战时要吟唱他,在待客时要吟唱它,在送别时要吟唱它,在恋爱结婚时,就更要吟唱它了。

李涉生活在“安史之乱”后的中唐穆宗时期,兵荒马乱的状况还没有彻底结束,大唐正在显露由盛转衰的颓景。但他这一传奇的经历,仍然葆有着盛唐多元包容的社会风气。如若是到了晚唐以后,恐怕就不会再有这样抒情浪漫的传奇,而只会出现“秀才遇到兵……”的野蛮场景了。

但就在这个江河日下的中唐,诗人和劫匪恰到好处地相遇了。就在谁也没有料到他俩也会有什么灵魂相吸的时候,一幕出人意料的好戏上演了:因为诗歌,猎人放下了手中的刀剑,反串起贵族的优雅;猎物获得了意外的护身符,从容不迫地作起了诗歌。刹那间,这种超越于身份的异样的美,不仅惊艳了戏中人,也惊艳了一个时代。而这种异样的美经由劫匪来传承、来释放,似乎使得正在黯淡下去的中唐回光返照了,仿佛那个朝气蓬勃、自由奔放的盛唐尚未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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