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节要提防消费陷阱!
名目众多的“网购节”近年不断的刷新网络销售记录,而来自阿里的“双11”走过12年为历史最悠久。而直播销售开始慢慢成了商家的新标准。真的那么好吗?网购经验16年的笔者就和大家分享下一些心得。
我们不妨先看看中国消委会近日发布的《网络直播侵害消费者权益类型化研究》报告。提及到七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退换货难、销售违禁产品、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诱导场外交易、滥用极限词和直播内容违法等。据消委会统计,目前突出的问题主要在:直播带货商家未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主播将消费者引至第三方,该平台信用资质不佳或是引诱消费者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商品售后无保障,消费者难享“三包”权利等。
故此,越是突出的流行行为,大家在购买的时候需要注意了。今年,消委会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提及到:消费者对直播购物中宣传环节满意度最低仅64.7分。关键是虚假宣传考核指标上尤为严重。
其中举例了,电商平台直播间销售某品牌脱毛仪后,消费者在豆瓣、微博等平台集中反映该产品存在版本不一致的问题,属于“图文不符”的典型案例;还有,浙江一公司在平台直播间销售其生产的瑶浴产品,宣称产品可以“祛湿驱寒,疏通经络,护肝养肾”,其实产品实际无法提供有关证明这些功效。
目前,不少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健康的需求心理,黄婆卖瓜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值得广大网购者注意。
而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直播带货作为新型网络购物方式,应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而实际上很多网络直播电商大多数没有遵守该规定,更是拒绝售后服务,各种理由拒绝退换。
在《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中显示,消费者对售后退换货满意程度仅72分。
故此,大家在网购消费的时候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笔者建议方法是:在购物经验丰富的朋友协助指引下到信誉好的网购平台进行明智消费。其次,不要盲目相信里面的信用度和客户评论。我们不难从“网购刷单诈骗”发案率看出,行内利益链的缘由。最后就是,维护消费权益不要嫌麻烦。
最后,欢迎大家和笔者继续探讨生活中的种种话题。借助今天“双十一”和即将到来的“双十二”祝大家购物节顺利买到合心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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