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第廿六卷第廿七卷
第廿六卷
论冲破
相冲者十二支战击之神,大概为凶,然有为福之甚者,凡冲处要相生,如辛巳冲癸亥,即是金生水也,余依此推之。如同类及相克者最凶,如壬申金克庚寅之木,己卯冲己酉之土,皆不利矣。凡相生冲,主人声望播流,高明出众,科甲峥嵘。相克冲,主人神清貌俊,襟韵脱俗,轩昂洒落,上视,仰面而行。死绝则精神峻急、骨气紧实、趫捷便利、语声清爽、轻动易悦。若相克冲生旺,主人神刚貌肃,胆气壮,倜傥敢为,多成败。死绝则寒酸鄙薄,形容乖劣,动招凶辱,多夭折也。(烛神经)
【烦冗格】
如甲子见午,乙丑见乙未,多破祖业,平生心不闲,内明有断,假令禄高名重,终有一失也。
【乖离格】
如戊午见丙子,癸卯见丁酉,相冲相克,五行不和而破命,再遇者,平生破散,衣食稍足,夭寿也。(并鬼谷命格)
相冲还是自相生,集来帝座位无刑,更得华盖兼权杀,为官清显统雄兵。
相冲相去要长生,见旺之时禄便亨,贪武若更临时杀,为官清贵掌权兵。
此论来去相冲生旺,如戊寅冲丙申,癸卯冲辛酉之类,得相生旺,五行气不散,更得福神方妙,如甲申冲庚寅,丙子冲戊午,名生旺,冲不破。(并鬼谷要诀)
天元变化书云:凡五行向旺者,不名破,向衰弱者,名破。如丙辰得丙戌最妙,戊子得戊午亦妙。若戊午火见戊子火,则名破也。又有聚旺格云:若众木入寅卯,其间有冲击者好。因旺极,故要冲击,非旺,不可,余皆凖此。
生旺连绵见吉神,更兼一七又为邻,看看直入朝堂去,权握兵符助圣神。
四冲生处自贫寒,更值凶神不足看,一种邪心偏作贼,父常嗔恨子常瞒。
凡遇一七杀者,命吉则冲发,命凶则为祸破财。
凡遇四柱冲破,如祸聚之地,有他位来冲,即谓破祸成福。如犯空亡,有下位来冲,亦为福也,凡年月日时值此,必作食禄人。如福聚之地逢他处来冲,则破福成祸,必孤困。
凡相生者,不为破,如丁未破癸丑是也。同类者,作破论,如丁未破丁丑是也。相克者最为毒,如丁未破己丑是也。(林开五命)
凡命带劫杀亡神相冲,主犯刑。若在死绝处主废病多疾。如带贵杀入局,有秀气科名者,多入台谏,终有恶疾而死。带元辰、空亡相冲,不是下贱,则是贫寒之士。五行枯瘁则贱,带秀则虚声,贫士之徒也。
凡诸位冲破,如遇冲空亡,主祸中生福,若月冲日时,时冲年,名曰仇雠杀,主与人无恩,内外多得憎嫌,或长病,或卒暴而死。
凡命犯力停相冲生旺死绝,俱是凶咎。如丙寅、甲申、癸卯、辛酉之类是也。
凡日时冲年,主人心不平,以己度人,不相信付。
凡命生时冲太岁者,支干皆可用也,假令丙午年、壬子时,乙卯年、辛酉时,支干皆冲也。(并广信集)
破印破财并破禄,破马少曾为命福,更加破合日时中,疾非手足并头目。
破印者,如木人带癸未,内有乙丑金,曰破印,见庚戌曰刑。印破财者,如金人以寅卯为财,寅怕见申,卯怕见酉。不然无寅卯二字,亦忌见申酉字破禄者,如甲禄在寅,怕见申字。破马者,如马在巳,怕见亥字。破合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见己亥,或见巳字则破己亥,逢子字即破甲午合也,如丙寅年、辛卯月、壬申日,其人害一目。凡破多不好,是欲达不达之人。如甲人逢丑卯日时夹禄,见申字破,不好,夹拱等同。(沈芝源髓)
论金杀
金神大杀者,至凶之神,古人云:寅申巳亥,鸡头粉粹,四支生人,金神在酉。子午卯酉,蛇头开口。四支生人,金神在巳。辰戌丑未,牛头大忌。四支生人,金神在丑。
与人为灾,而不为福。又主丧服哭泣之事。丑人金杀在本命,若生月日时又在丑上,带鬼克身,则有不测之祸。以巳酉丑金之位,故金神居于上,所值金神,下更带金火,则为灾,又大而迟。(三命提要)
金杀者,为五行中惟金为杀之物也。一杀而有三名,一曰吟呻杀,二曰破碎杀,三曰白衣杀。其神常居巳酉丑三位,盖是金之体也。寅申巳亥在酉、子午卯酉在巳、辰戌丑未在丑,是金之生旺库也。
在巳曰吟呻。巳中临官之火,火者,金之官也。金气临克,主官府杖楚、刑狱、呻吟之灾。故曰吟呻。
在酉曰破碎。酉者金旺之地,杀物当时,又有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主支离破碎,流血之灾。故曰破碎。
在丑曰白衣,乃金库墓也,居四季而临鬼门,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
其神生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能,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则须有癞病、瘫痪。死绝则惨害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刀,其神常主横事。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与劫杀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羊刃并,则流血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五行旺相不须用也。(烛神经)
夫吟呻者,金杀之精。子午卯酉人见巳金生处,主大风瘫缓之疾;寅申巳亥人见酉金旺处,主水痼毒药之病;辰戌丑未人见丑金墓处,主克妻害子,恶死之忧。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握兵权。(金书命诀)
金杀夹贵兮,有兵有权。(指迷赋)
男逢金杀,累累官刑,女犯金神,重重产厄。(隐迷赋)
血蛊最厌于交重。
血蛊者,本金杀也,亦名血蛊,犯之则有血光之厄,重得之者,尤为不吉。(壶中子)
金杀者伤害之辰,男子犯之,多有刑伤,兵刃之灾;妇人有产厄,行年至此亦然。(三命钤)
论咸池
寅午戌兔从苑里出、巳酉丑骑马阶中走、申子辰鸡鸣动四邻、亥卯未鼠子惊人睡
咸池者,常在劫杀前四辰,又有一名沐浴者是也。咸池者,乃日入之所,取其万物暗昧时也。其神主奸邪落魄,美容仪,耽酒色,疏财好欢,破散家业,惟务贪浊,此生旺者然也。死绝者,则嗜滋味,好妆饰,落魄不检,狡计顽猾,忘恩失信,私滥奸讹,靡所不为。与元辰并者,更临生旺,多得匪人为妻。与贵人建禄并者,多因油盐酒货得生,或因妇人暗昧之财起家,平生多防水厄,劳瘵之疾,多遭累、遗失、暗昧之灾也。(烛神经)
咸池杀亦名桃花沐浴是也。歌云:风流淫宿号咸池,并集来临祸应期,酒色相刑三二位,更加杀神血光随。(紫虚局)
论勾绞
勾绞杀者,阳命人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阴命人后三辰为绞,前三辰为勾,曰阴后阳前三是绞,阳后阴前三是勾。(珞琭子、林开五命,皆以阳命人前三辰为勾,后三辰为绞,阴命人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
假令甲子阳命人二月为绞、八月为勾,乙丑阴命人三月为勾、九月为绞,余准此。凡人遇之,身若克杀,多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行诛戮。杀若克身,主非命而终。(玉门关集云:勾绞主非命)
小人逢之,皆为飞横灾祸。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狱之事。(三命钤)
勾绞二杀至凶之神,各随本命求之,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阴男阳女命前三辰为勾,后三辰为绞,二杀与人为灾,而不为福。值勾绞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灾轻。又云:以上杀,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三命提要)
犯勾绞杀者,主人多计巧心路。(沈芝源髓)
天罗地网歌
丈夫每忌天罗系,妇人常防地网笼,猪犬侵凌灾挠挠,龙蛇混杂祸重重,单逢地网终身苦,再入天罗永世凶。
凡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若戌年、戌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更生日是戊,增成三十年。天罗,或戌年亥月,或亥戌日,交互见之,则灾不能歇,地网亦如上说。地网混辰,男吉女凶;天罗混成,女吉男凶。二运流年方发其灾,二运到戌亥年月日及辰巳年月日,男子孝服、失财,女人连绵床席。若天罗地网重并者,男妨妻,女妨夫,并绝嗣方免重厄。只如庚戌年、十月丁亥、十八日癸亥日、丁巳时,其人妨三妻,又绝嗣,并官事不休,破财,口舌之象。(金书命诀)
龙蛇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猪犬侵凌,但独嫌于亥字。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蛇混杂,男命则不吉,惟女命破婚害子,薄福抱疾,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轻。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猪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猪犬侵凌,女命则不吉,惟男命则迍滞龃龉,妨祖克财,戌人得亥轻,亥人得戌重,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诸书亦云:龙蛇混杂,常妨女子忧厄;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危难。(壶中子)
世谓男忌天罗,戌亥,阴之终也。女忌地网,辰巳,阳之终也。(烛神经)
男犯两重天罗,主克妻、害子、官事、破财,女犯两重地网,主重灾孝服。(广信集)
孤辰寡宿
寅卯辰,孤巳、寡丑;巳午未,孤申、寡辰;
申酉戌,孤亥、寡未;亥子丑,孤寅、寡戌。(三命纂局)
逐方三位,进前一辰为孤,退后一辰为寡,进为阳不利父,退为阴不利母。又云:在阳宫主妨父,在阴宫主妨母。常术曰:男忌孤辰,女忌寡宿,其神形孤骨露,面无和气,生旺稍可,死绝尤甚,不利六亲。与驿马并者,放荡离乡。与空亡并者,幼而无依。与丧门吊客并者,一生多遭重丧,叠祸自身,缠发则骨肉伶仃也。(烛神经)
【连属不言孤寡】
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连属,虽犯孤寡亦吉。(鬼谷遗文)
慿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
莹和尚注云:寅卯辰人,巳为孤辰,丑为寡宿,其寅辰是阳之位,丑巳是阴之位,故曰慿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巳午未人,申为孤辰,辰为寡宿,巳未为阴之位,辰申是阳之位,故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天年犹小运也。岁星犹太岁也。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宿为重。
赵氏新注云:岁星者,寅人在丑,丑人在寅,子人在卯,卯人在辰,辰人在亥,亥人在辰,巳人在戌,戌人在巳,午人在酉,酉人在午,未人在申,申人在未。天年者,子人在亥,亥人在子,丑人在戌,戌人在丑,寅人在酉,酉人在寅,卯人在申,申人在卯,辰人在未,未人在辰,巳人在午,午人在巳。岁星兼孤辰,天年兼寡宿,皆主孤独。(珞琭子)
孤辰寡宿,主上妨父母,下害妻子,女人值之,主损克翁婆,不利夫子。(三命铃)
井拦斜冲是孤神、寡宿,更天干带倒食,谓之井拦倒食。若巳午未人生在夏三月,是带两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亲,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杀,主不令终。(广录)
【妨害】
甲人丁为父、壬为母;乙人戊为父、癸为母;丙人己为父、甲为母;丁人庚为父、乙为母;
戊人辛为父、丙为母;己人壬为父、丁为母;庚人癸为父、戊为母;辛人甲为父、己为母;
壬人乙为父、庚为母;癸人丙为父、辛为母。
见父则无父而发,见母则无母而发,克日干不利父,克月干不利母,干鬼不利父,倒食不利母。又云:胎与四柱交并,即有异父母也。(神白经)
【反本杀】
且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于胎月日时上,多带寅巳,名反本杀。犯此者,或贵或富,定主孤立,一旺便克杀父母尊长,余则无害。(李虚中书)
【鸱枭杀】
年隔月一位,月隔时日二位,如子年,寅月,巳日时之类,主克尽父母,离乡外住方发。
【破分杀】
春秋二分前后,犯卯酉日时者,是也。主散绝骨肉祖业。
酉日时,或大运,名白虎临庭,在日克妻,在时克子,不利骨肉。(广信录)
紫徽太乙局云:人生辛酉作日时,号为白虎入闺闱,男子损妻因血死,女人难产实堪悲。
戊申戊寅为六道消虚,亦不利于亲族,壬戌日或壬戌时,名天后失行,大不利于妻孥。(神白经)
马后二辰是也,主散亲戚破家,骨肉不和。(广录)
四季生人背太阳,必定父先亡。(直道歌)
凡命生时不是辰戌丑未,四柱带劫杀、亡神、元辰、羊刃多者,亦主克父毋,不必直待辰戌丑未时生也,亦有犯辰戌丑未时,却不犯恶杀,而不克父母者,宜详之。若日时两犯亡神者,定主克母,如晁侍郎谦之,丁丑年、壬寅月、庚申日、甲申时,两重亡神克母也。(广录)
天元变化书云:但以生我者为母,克我者为父,若生在父母气绝弱之位者,必刑克,带杀多者主离背,不必在四季之时。
寸珠尺璧云:凡时犯劫杀、羊刃,虽非辰戌丑未亦有克,四维母,四正父也。
凡命前五辰生者,男当妨妇,命后五辰生者,女主妨夫,若无妨害,即主有宿疾,若命前后四辰生者,即于父母妻子,主有妨害也。(三命铃)
五墓为库藏之地,时贵亦;四孟是孤绝之方,带杀必克。四季为五行之墓,万物之所终也,生时逢之,虽会吉而贵亦主妨害尊亲也。四孟有孤辰绝气,若见亡神、劫杀、岁刑,亦主妨害父母也。(鬼谷遗文)
眷属情同水火,相逢于沐浴之乡。
莹和尚注云:凡本命沐浴中见相克是也。此主六亲寡合,朋友匪和,凡处求谋,故难成就。
骨肉中道分离,孤宿尤嫌于隔角。
莹和尚注云:子午卯酉中有死气,辰戊丑未四墓之乡,人或值之,孤中孤也(烛神经云:辰戌丑未为妨害)。常以寅卯辰居午,巳午未在酉,申酉戌逢子,亥子丑临卯,此是孤辰隔角也,辰戌丑未亦然,以寅申巳亥为天地之角,盖隔此四位孤辰也。
王氏注云:孤辰寡宿合乎隔角之地,夫妇不免中道分离。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孤辰,则平生难于婚偶。女命生于夫绝之位,而遇寡宿,则属嫁而不能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为丑孤辰,丑为寅寡宿,丑寅互为孤寡也。所谓隔角者,言丑寅中有艮卦之隔,截乾坤艮巽曰四维之隔角。(并珞琭子)
玉门关集云:寅申巳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
天元变化书曰:本季之方,前后为隔角,与孤辰寡宿同,如巳午未则在辰申也。
隔角分明亥子初,日时犯着定应孤,若非父母隔绝早,往往偏房外寄居,
累犯惟宜孤立吉,更将年上来求日,妻家不是丧无人,便是自身知非一。
或主自身多姓,不然是庶出,或妻有多姓,不然隔绝也。
时上子孙少更迟,不然不出在亲闱,月中兄弟应散少,日裹须防离换妻。
隔宿者,子人见亥,亥人见子,戌人见丑,丑人见戌,各两位依次数之。
与孤寡中越氏新注珞琭子云:天年杀例同。
日时遇着定主孤独,少失六亲,不然主异姓等事,年时犯,若不过房,必克父母。(沈芝源髓)
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闱得久安。
天盘地结者,甲辰命见甲戌,或甲戌命见甲辰是也。只此二辰生人有之。(理愚歌)
亡神犯罗网,妨妻害子。
命中见亡劫杀全者,妨初婚,克长子,更带辰戌字天罗地网全者,尤紧。
月坐孤虚,棣萼凋瘁。
孤乃孤神,虚乃六虚,命中得之,兄弟衰绝。(并壶中子)
凡巳酉丑全人,带辛字者,主骨肉在他乡,不得归葬也。(寸珠尺璧)
第廿七卷
论凶杀
或逢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天罗、地网,三元九宫福臻成庆,祸并危疑。
莹和尚注云:四杀谓辰戌丑未。(王氏注云:四杀者寅申巳亥四冲之劫者是也)五鬼谓五行之鬼,六害谓寅巳之类,七伤谓劫杀等神,戌亥谓之天罗,辰巳为之地网。凡相得者为吉,相克者为凶,祸并则危疑,福臻则成庆。
王氏注云:以上神杀皆为凶,或三元九宫五行生旺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庆,盖五行为神杀之先,或值凶杀,兼三元九宫五行,四柱又在衰败之地,则祸并危疑。
【夹杀持丘,亲姻哭送】
莹和尚注云:辰戌丑未谓之四大杀,亦云三丘之地,各以五行入墓,假令己巳木命、得己未日,此是本家三丘,又加临羊刃,故曰夹杀持丘,亲姻哭送。
王氏注云:如乙未人得己丑,金人以丑为三丘五墓,己丑火夹带返吟破命,兼为身鬼,故凶。
须要明其神杀轻重,校量身克杀而尚轻,杀克身而尤重。
莹和尚注云:吉凶神杀,百有余坐,或得于日时,或逢于岁运,但以杀克身而重,身克杀而轻,更要随器审详,临机消息。(并珞琭子)
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迭遭九丑。
八专为淫欲之杀,九丑为妨害之辰。重犯八专者,好花酒而老犹醉于秦楼。迭带九丑者,逞凶豪而少年亡于楚甸。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九丑乃己酉也。(壶中子)
李九万云:八专主酒色,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择亲疏,犯多者尤紧。九丑,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酉、乙卯、辛卯、辛酉是也,妇人犯者主产厄,男犯多者不令终。
歌八专:甲寅、乙卯,并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名八专,老醉秦都楼十二。
歌九丑:壬戊两双居子午,乙辛卯酉亦重逢,更将己上兔鸡数,九丑令人不善终。
返吟又遇干枭食,寿短伤妻并子息,家虚财耗爱轻人,犯上吐言皆傲忽。
返吟又遇子见午是也。枭食是倒食,如甲子遇壬午是倒食。返吟,以纳音轻重,支神克剥言之。
临官遇劫或贪狼,浪迹多为花酒客。
凡人遇临官,曰桃花杀,或遇劫杀亡神,皆好酒色破家,贪狼乃亡神,破军乃劫杀异名,二杀或命中带来临官之位,必好酒色。且如丙戌、壬辰、丙午、丙子、戊寅、戊申人,犯亥日时,值亡神劫杀,与桃花同位,乃好酒色人。(并沈芝源髓)
【诸杀伤】
五鬼怕夜生、空亡怕六害、三刑怕金、自刑怕火、羊刃怕金、
咸池怕水、劫杀怕金、华盖怕金木、返吟怕鬼(三命篡局)
大抵凶杀所居干神,不宜带真鬼,虽见真官,尚变为鬼,况见真鬼,则为灾祸明矣。(玉霄宝鉴)
诸刑杀须看纳音,与当生年相克者,为灾重,见生者轻;刑杀受旺气者,为灾重;刑杀返遭刑克冲害破者轻;刑杀上带禄马贵人者,必主有大权势也。(李中虚书)
【贫贱所成】贫贱凶恶局
刑聚败极:甲申得丁巳、己卯、己巳之类。
四柱不收:甲子得丙寅、丁巳、辛亥、壬申之类。
五行未备:甲子得庚子、己卯、癸巳之类。
数无取用:如不合干,不冲支,而上下相异其气。
一方前后:如木命人得巳丑之类。
柱多隔角:如辛丑得辛卯,甲子得甲戌。
真者失时:如丙辛合在(二月、六月),丁壬合在(五月、八月)。
假音殃克:五行克纳音,本轻却多逢克制。
主本倒乱:火年水日,更先逢生旺,继逢死绝。
父子乖违:日克年,时克年。
人生元命,犯以上之格,皆主贫贱,害身如此,而元命有气,却得富贵者,不久而多凶也。(鬼谷遗文)
忽若干支错乱,阴阳偏枯,八字无格以扶持,九命有刑而驳杂,忽作闾巷之辈,忽焉市井之徒,岂独不利不名,又且多穷多窘。
此言黎庶之命。
范丹甑尘,盖值十恶大败。
甲辰旬中,甲乙落空亡;甲戌旬中,庚辛落空亡;甲申旬中,丙丁落空亡,于此自落空亡之日生者,贫穷寒贱,独言日而不言月时,盖只有大败日,此乃十恶大败。(并壶中子)
八字金书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落空亡,甲申旬丙丁落空亡,甲戌旬庚辛落空亡。
绝中遇鬼,多贫贱。
如木命见壬申,如生年纳音值绝,更逢纳音鬼多,主贫贱,或多吉杀扶持,先须贫,后方富也。有人是戊午年、壬戌月、癸亥日、戊寅时,其人先贫,盖壬戌癸亥乃是绝中逢鬼,后戊寅土与癸亥,君臣庆会,土能制水,寅午戌三合为炎上局,故主后大富也。(沈芝源髓)
六害、四杀、三刑、身无气,或奴或蜱。(隐迷赋)
凡贫贱之命,多无贵,或五行死绝,支干闲慢,不相干涉,此为贫困之人也。
凡命中多见死绝者,一生少得足意事,资财窘阙,忧煎逼迫之人也。
凡命见禄落空亡,大耗克身,天中临日,本命无气,一生破财贫贱之人也。
凡命一位上聚诸禄马,生旺而却天中临之,或有他位来刑害,至于气散者,穷悴福薄之人也。
凡命中五位死绝,或落空亡,驿马克身,离乡背井,困穷之人也。
凡命见辰戌丑未相克,五行无气而不激扬,位位逢合,支干闲慢者,奴贱命也。
凡贫贱之格,常用建禄、食神为救神,命中有此二救,虽贫而不至困饿,一遇运发,却小小称意,运过则仍贫贱也。
凡欲知凶恶者,乃命与五行无气,而又相克,支干乖戾,刑克互为凌战,带杀是也。
凡命见真冲气散,或真刑气散者,多是废疾人也。
凡命见官符、大耗、刑克、本命五行死绝,全然无救者,一生多官灾、屈辱、污浊、贫贱,受制于人也。
凡命见官符克身,或两木相刑冲者,平生主官事杖楚之灾也。
凡命见辰戌丑未,魁罡相冲,全无贵人驿马相助者,乃孤独凶恶,流配远方人也。
凡命五行死绝无气相克处,不宜见天火、水溺、白虎、自缢一切恶杀,决是不令终之人也。
凡命见五行皆旺,而却位位相克气散者,多是暴死人也,若带诸杀,多是横死、夭亡、兵刃,误遭水火而终之命也。
凡命见交互空亡、孤寡、四杀者,殍死路旁人也。
凡命见破碎、白虎、羊刃、相克,不以贵贱,死须破尸也。
凡命见天中重叠相克者,必不见尸也。
凡命见天中、大耗、劫杀同宫者,必有贱名、不良之行,更或五行冲克带白虎、羊刃之类,是劫盗刑戮而终也。
凡凶恶之格,常须贵人、三奇、华盖、夹贵为救神,有此四神相助,虽见凶神,不至切害。大忌者,五行闲慢,死绝而无建禄、食神,三才刑克带杀,而无贵气相御,则其为贫贱凶恶,不能免也。(并烛神经)
贼凶
四柱皆相刑,更临空废地,当居贼处生,而向刑中死。(玉门关集)
吉凶得失
若乃初凶后吉,似源浊而流清,始吉终凶,状根甜而裔苦。
莹和尚注云:初主歇灭,而晚岁兴隆者,源浊流清之谓也,幼年建旺,而临老竛竮者,根甘裔苦之谓也。
若乃尊凶卑吉,救疗无功,尊吉卑凶,逢灾自愈。
莹和尚注云:立年为尊,其胎月日时,资以次之;大运为尊,其太岁小运资以次之。若遇本命与大运德合于建旺之乡,其岁运日时凶,而不能为咎,大运与本命互战于死囚之地,其岁运日时吉,而未足为救。
王氏注云:五行四柱或上尊凶而下卑吉者,卑胜尊也,下之克上曰伐也,克我之谓鬼,故虽救疗亦无功也。或上尊吉,而下卑凶,阴阳理顺,上之制下曰治也,我克之谓,故虽不药而自愈。
【禄有三会,灾有五期】
莹和尚注云:禄有三会者,长生、帝旺、库也,为至吉之地。灾有五期者,衰、病、死、败、绝也,为至凶之地。
王氏注云:禄有三会,如甲禄在寅,遇甲寅是正禄之会,一禄也;得甲午是暗合,天德之会,二禄也;得甲戌乃禄堂之会,三禄也。灾有五期者,以三元禄马五处,遇死绝之地者,是也。一说以太岁、月建、日辰、大小运五处,皆来期会凶杀,刑克本命,斯亦谓之灾有五期。
赵氏新注云:如甲禄在寅,遇午戌亦同建禄,凡五行遇鬼、死、墓、绝为灾,故云三会五期。
闻吉不喜,是六甲之亏盈,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肋。
莹和尚注云:闻喜以盈为言,盈者益也,不喜以亏为言,亏者损也,损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当忧不忧者,但五行休废处逢生是也。如木得甲申、癸巳,水金遇丁亥、戊寅,土水值辛巳、壬寅,金火得庚申、己亥木,故曰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王氏注云:行年岁运若逢禄马、贵人,可谓喜矣,后不为喜者,盖六甲中值十二位之空亡也,六阳命畏于阳宫,六阴位畏其阴宫,乃正空亡。
凶会吉会,伏吟返吟,阴错阳差,天冲地击。
莹和尚云:凶会吉会,伏吟返吟,曾未定也。且如甲子金命,伏吟庚子土为吉,戊子火为凶;返吟以戊午为凶,庚午土为吉。切忌阴错阳差,天冲地击,如甲木畏其庚金,子水伤其午火。
王氏注云:凶会吉会者,如癸亥人,三元受水一气,或行年岁运会于己卯,水死于卯,而遇己卯土为鬼,则禄、命、身三元皆死,故曰凶。一说行年岁运禄马皆在生旺之地,而来拱生我元命之谓吉会,皆来克我之为凶会,冲命一辰曰返吟,本位曰伏吟,以阴遇阴曰错,以阳遇阳曰差,纯阴则不能成,纯阳则不能生,此阴错阳差也。天冲地击者,戌亥曰天罗,辰巳曰地网,冲击于五行阴阳绝灭之地,岁运得此,更在返吟上,其为凶祸可知也,四柱寓于上,纵贵而不寿。
恶曜加而有喜,疑其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
王氏注云:命之四柱五行,或皆乘生旺之气,未曾发福,恶曜加之,其凶不胜福,则变凶为喜,故为疑其大器。或五行四柱俱在休囚死绝之内,未曾发祸,吉星临之,其吉以胜凶,反变以为祸,是为以表凶人。是知五行根基,为神杀之先,运气又次之矣。
莹和尚注云: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义德之顺矣,虽临诸杀,反为权星,富贵而骄,自贻其咎,故曰悖傲无礼,德之逆也,善不失善报,为恶自招祸,此珞琭子之深戒。
赵氏新注云:宽仁厚德,非灾自远,景公善言,荧惑退舍,不忠不孝,祸自随之,德薄不任其福,反为祸也。(并珞琭子)
四柱中逢暗带,有辱有荣。
年月日时四柱,其间有暗带者,即凭暗带以言贵贱吉凶,盖暗带切于正带。假如甲子年,丙寅月,暗带乙丑为正印,为贵人,为引进神,为偏禄元,是以有荣。若甲子年,壬戌月,乃暗带癸亥,为亡神,为正空亡,是以有辱,余仿此。(壶中子)
劫杀天岁遇用处,不能为凶,禄马奇舆逢破处,未始为福。
劫灾天岁四杀虽凶,若干支配合有用,则为福禄之神。禄马奇舆虽干之清气富贵之神,若干支配合为破败,则反为贫贱凶害之杀。(鬼谷遗文)
重叠逢生印不临,此人名只播儒林,纵然有禄无权柄,争似清高意气深。(林开五命)
五个星辰四个凶,就中临事每冲冲,贵人临着须相救,驿马加之得善终。(鬼谷要诀)
先驳杂,后纯粹。
如辛酉得癸卯,癸巳得乙亥,以本自无气,而递至生旺。又如金命人生于子寅月日,则金已死绝,若得己酉时,则金复旺于酉,而寅为己之天官贵,子为己之天乙贵人。又如癸巳人得戊寅日,则水为土所克,及得庚申时,土反为木所刑克,而水却生于申,此类皆是。故先驳杂而后纯粹,为五行之奇贵,切忌先纯粹,而后驳杂。
【先贵后刑】
刑杀时中见,奇神命上居,莫言官职好,必竟被刑诛。(玉门关集)
【气清气浊】
四柱遇禄马贵人,生日吉神,则气清;值刑克冲破,则气浊。气清则科名巍峩,气浊则福禄浅薄。
【吉中之凶】
如甲子生人,得丙寅坐禄乘马,遇食神可为贵矣,然甲子自死之金,又绝于寅,复遇丙寅长生之火,见克为鬼,故变吉为凶,余当依此消息。
【仙瓢星】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为仙瓢星,水从酉为酒,遇吉,因酒成家,凶则破家。(并广录)
【分擘格】
凡福聚处须要独立不相分擘,谓如壬癸辰卯日,又有壬癸辰卯时,则其处分擘矣。(鬼谷命格)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
一切杀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
一说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
凡杀神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杀,有福神主之,则名曰权柄,无福神主之,又杀气乘旺,递互相还,贵则虽贵,亦不善终,如命中更不入格,复为杀神递互相乘,则主下贱,而不善死。
相冲、相破、六合、三合,命中有之,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或暗中生福,如死绝而复生,空亡而受破,相克而相成也,福中生祸,反此。凡伏吟入墓,惟夹贵则大好也,须有灾。(林开五命)
乙字为披头杀,并天乙、天德,定为高官,若重见者,乃披头,或为师巫,或倡优之人。(宰公要诀)
命书曰: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薄徒,亦有三奇夹贵。大抵夹贵、攀安、金柜,不可专用为吉杀。又云:孤杀、亡神、空亡、六害,不可专用为恶杀。(广集)
当生紧处如逢破,富贵两途皆有祸。(理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