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凤凰古城遇见毛彥文

我在凤凰古城见到了毛彥文。毛彥文面无表情,准确地说,是没有我所想象的那种表情。我原本觉得她应该留着那个时代时髦的卷发,最起码也会梳着清汤挂面的“五四式”刘海,一脸嬉戏快乐。但她却是满头秀发一丝不苟,在脑后盘起一个发髻,虽然庄重大方,毕竟显得老气横秋。发髻是脑袋上的“三寸金莲”,带着一股老时代的气息,过去只有结了婚的女人才会盘发髻,它是“罗敷有夫”的一枚徽章,所以你一定不会看到一个未婚女子在脑后勺盘一个发髻。毛彥文戴着这枚醒目的“徽章”,双唇紧闭,嘴角一目了然地流露出一种破釜沉舟的神情。

挂在“熊希龄故居”墙上毛彥文的这幅大照片,让人对她与著名学者吴宓之间的爱情纠葛豁然开朗。从这幅照片里,你知道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别人的添油加醋;什么是她内心的杂陈五味,什么是后来者的强作解人。

见到“熊希龄故居”的牌子时,我才骤然想起凤凰古城是这位民国第一任民选总理的老家。旅游的乐趣,就是你经常在不经意间,遇到似曾相识的物事,它们曾经是你在书里读到、或者听别人说到过的。就像在海滩上捡到以前只见过图片的贝壳。熊希龄就是这样一枚贝壳,人们都知道凤凰是沈从文、黄永玉的家乡,知道熊希龄的人要少得多,更少人知道他就是民国奇女子毛彥文的夫君。

说毛彥文是“奇女子”,并不为过。当得起这个名号,一要漂亮,二要聪明。毛彥文“二美”兼备,她的相貌非常端庄。一个女人长得端庄,就会显得大气。但相信如果只是漂亮,也入不了吴宓的法眼。所以举凡现实版的“才子佳人剧”,男的派定的角色固然是才子,女的却并不只是佳人,她自己也得有才才行。毛彥文正是因为自己有才,“才才”相遇,惺惺相惜,才遭遇了如此纠结的爱情。

“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确,没有才,傻头傻脑,顶多学些织毛衣、纳鞋子的女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像一只花瓶摆在家里,日子优哉游哉,成为人们眼里的积德享福之人;相反有了才,自然就变得眼高心野,不是像《红楼梦》里的林妹妹,动不动望月伤心,对花溅泪;就是像晴雯任性刚烈,不服烧埋。毛彥文生于富绅之家,长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自然而然“首当其冲”成了知识女性。她进女子学校、逃婚、留洋、担任女权联盟领袖、做职业女性,走过的正是一条典型的“五四青年”——更准确地说——一个被新时代唤醒的“五四有才女青年”之路。

不过,即使有才,毛彥文的爱情原本也不会如此“波澜起伏”,她逃婚后可以与青梅竹马的表哥,像所有童话的结尾那样“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不幸的是,她自己一心追求“自由”,表哥的追求却多了两个字:科学。按照传统观念,表亲结婚,亲上加亲;表哥喝了洋墨水回来后,知道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好,拒绝了她(另有一说是表哥移情别恋)。表哥的同桌好友吴宓这时候出现在她面前,她与之纠缠多年、终生挥之不去的爱情大幕从此拉开。

奇妙的爱情往往缘于一见钟情,但吴宓对毛彥文却是“未见钟情”,在这之前已经从同桌好友朗读的情书中,心仪于这个才女。一见之下,更是魂为之摄、魄为之落。为了追求毛彥文,他不惜与发妻离婚,还写诗铭志:

吴宓苦爱毛彦文,

三洲人士共惊闻;

离婚不畏圣贤讥,

金钱名誉何足云。

吴宓追求毛彥文,使出的是“障眼造势大法”,逢人说项,大肆张扬,他把自己写的这类诗送到报上发表,拿到课堂上去念。他的好朋友金岳霖看不过眼,劝他说我们不懂你的诗好不好,但涉及毛彦文,这是私事,不应该拿到报纸宣传。他打比方说,我们天天早晨上厕所,可我们并不为此宣传。吴宓像好斗的公鸡一下子炸起羽毛,他拍桌大骂:“我的爱情不是上厕所!”

因为毛彥文迟迟没有与吴宓结婚的事实,吴宓这种“搞风搞雨”的做法,弄得全世界人民都把他当成了一个情圣,认为毛彥文不近人情。但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对于其他所有人来说,都不过是濠上观鱼,不知鱼之乐或鱼之不乐。吴宓看上去“锲而不舍”,但似乎并没有人们所认为的那样心坚如铁;而毛彥文也并非一直无动于衷。他们之间的爱情,远比人们所认定的“剃头挑子一头热”要微妙和复杂得多。

(吴宓先生)

毛彥文是“新女性”,崇尚自由,但不管怎样,对于女性都有一条真理颠扑不破:喜欢和享受被爱的感觉。因此,当接到在巴黎做学术交流的吴宓发来的“最后通谍”,勒令其放弃学业到欧洲完婚,否则各自分手,这封旁人看了也甚觉不爽的电报,却把个性倔强的毛彦文召唤到了巴黎。但满心以为终于有了归宿的她,却遇到了人生最大的“无厘头”:吴先生并不想结婚,改为随时可悔约的订婚。毛彦文哭求:“你总该为我想想,我一个30多岁的老姑娘,如何是好。难道我们出发点即是错误?”吴宓自己的日记也记有他与毛彥文在巴黎闹的这场别扭:“是晚彦虽哭泣,毫不足以动我心,徒使宓对彦憎厌,而更悔此前知人不明,用情失地耳!”

一个怀疑“出发点即是错误”;一个声称“憎厌”对方,后悔自己“此前知人不明,用情失地”。虽然疑神疑鬼是爱情的本质,但这件事,打个粗俗的比方,说明吴宓与毛彥文,并非一方一直是那张热脸,另一方一直是那个冷屁股。吴宓“搞风搞雨”的追求,说明他是个性格不稳定、骤冷骤热之人。观念保守,作风浪漫,苦追不成时,他的心如玻璃般易碎;眼看尘埃落定,毛彥文真的与之谈婚论嫁,估计是对毛彥文的个性有疑虑,他又担心日后两人生活不和谐,首鼠两端,犹豫彷徨。用他自己的说法是:“人时常受时空限制,心情改变,未有自主,无可如何。”

傻人办事对榫少,才子为人“黐线”多。吴宓对爱情颇有追求“止于至善”臻境的作风。谁也没有想到,让他如痴如狂、并向全世界宣扬的毛彥文,居然还不是他理想的爱人,他竟然“这山望着那山高”,艳羡当时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鲁迅、许广平的“师生恋”,他称赞许广平“乃一能干而细心之女子,善窥鲁迅之喜怒哀乐”,为自己没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发出“呜呼”之叹,自怨自艾比鲁迅不知好多少,去哪里找一个像许广平那样的女子呢?(“宓之实际更胜过鲁迅多多,乃一生曾无美满之遇合,安得女子为许广平哉?念此悲伤。”)

从巴黎回国后,吴宓还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其间他还南下向一位姓卢的女士求爱,打算求爱不成再与毛彥文讨论是否结婚。他大约觉得毛是他牵在手里的风筝,依旧热衷于自己多角恋爱的寻寻觅觅。毛彥文心里却已是“蜡烛燃炬寸寸灰”,37岁的她在熊希龄的迂回进攻下,嫁给了熊希龄。这个被爱情折磨得苦哈哈的女人,像一剂“十全大补丹”,不仅成为这个著名慈善家的贤内助,还让这个比自己父亲年龄还大的老人唤醒了青春,熊希龄为她剃掉了胡子,扔掉了手杖。

这场马拉松爱情,双方像是努力拉着一根橡皮筋,毛彥文突然松手,把吴宓弹得痛不欲生。这个多才多情的才子觉得自己成了弃儿。他一厢情愿地认为毛彥文是在赌气,同时自责是负情郎。在毛彥文结婚后,他一直念念不忘,在失去所爱的懊恼和自我谴责中不能自拔。熊希龄病故后,他再度重演了刚开始时对毛彥文苦苦纠缠的悲情剧,不停地给她写信,那些信写得情真意切,力透纸背,感人肺腑,洋溢着一个才子用之不竭的才华。但这些信都如泥牛入海,有的被原封不动地退回。直到毛彦文漂洋过海他还多方打听其行踪,最后变成一个待罪之身的瞽叟,怀着对她的绵绵思念离开这个世界。有意思的是,在吴宓辞世20多年后,长寿的毛彥文百年遐龄之际,有人到台北拜访她,告诉她大陆出版了《吴宓日记》,里面有很多表达吴宓先生对她爱慕之情的内容,毛彦文面无表情,冷冷回答:“好无聊。他是单方面的,是书呆子。”

人人都说有才好,只是悲催受不了。对于吴宓来说是这样,对毛彥文又何尝不是呢。正是因为自己有才,她才会为才所惑,怜才惜才,对吴宓的感情拖泥带水,分分合合,欲断还连。明知吴先生是个多情公子,心无定性,像鹞子一样忽上忽下,自己却不能快刀斩乱麻。但即使爱情让她遭受如此“深哀巨痛”,她仍然爱才之心不减,她最后嫁的熊希龄也是著名才子,十五岁就考上了秀才,一路举人、进士到钦点翰林,少年时代便闻名遐迩,被誉为“湖南神童”。

托翁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其实爱情也差不多,庸常的爱情都是一样的,不寻常的爱情各有各的奇妙。也许爱情本身无所谓对错,只是因人而异发生的缘分。人们未必记得毛彥文作为社会活动家的身份,也未必了解吴宓学贯中西的满腹经纶,却记得他们纠缠得令人扼腕的爱情。

想起一句话:万物有情皆可爱,不怕旁人笑我痴。如果没有这样一场遇合,他们还是今日人们所记住的,为之黯然、怅然而怆然的吴宓和毛彥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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