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渠道
晚清的家具纹饰多以各类物品的名称拼凑成吉祥语,如“鹿鹤同春”、“年年有余”、“凤穿牡丹”、“花开富贵”、“指日高升”、“早生贵子”、“吉庆有余”等,宫廷家具多用“群云捧日”、“双龙戏珠”、“洪福齐天”、“五福捧寿”、“龙凤呈祥”等等。

明式家具,指的是明至清前期的一批材质优良、工艺精湛、造型美观的家具。尤其是从明代嘉靖、万历至清代康熙、乾隆年间的制品,堪称传统家具中艺术价值极高的一类。
中国古典家具的灵魂是“榫卯结构”。明式家具不用金属钉,各个构件之间是靠榫子(南方叫“榫头”)和卯眼有机地连结在一起的,它们相辅相成,完 美契合。据史载,这种接合方法早在公元前4世纪战国时代已经使用了。以榫卯结构为根本支撑,加上款式、纹样、上漆等古典工艺,这些构成了中国古典家具的基本元素符号。

不仅仅是家具,所有够50年历史的生活用品都有历史感孕育其中,都有收藏价值。“50年就相当于两代人。隔辈的东西总是亲切的,就好像家中老人总是最疼隔辈的孙子们一样。够50年的东西就应该留下来,只有这样才能把民族的东西传承下去。我们传承东西不是给自己聚财,而是给社会留财富,再大,再有名的收藏家也是一样。”
明式家具,是中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其材料、工艺、造型等都达到了完 美的境地,被世人誉为“家具明珠”。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传世的榉木家具,不能以材种来判断年代。因为它在明清两代均被广泛用于制作家具,许多清代中期乃至更晚的榉木制品,依然沿袭着明代的手法。所以,对于榉木家具的断代,应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鉴定。
清式家具在造型上与明式家具的风格截然不同,首先表现在造型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宽,要大,与此相应,局面尺寸、部件用料也随之加大。比如清代的太师椅、三屏式的靠背、牙条、腿步等协调一致,造成非常稳定、浑厚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