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知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之外,还有一系列基唯物辩证法学说由一系列科学的哲学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1.偶然性与必然性
(1)定义:揭示和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确定趋势和不确定趋势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
(2)内涵:偶然性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一定要发生、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是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3)二者关系: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形式和补充。偶然性和必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4)方法论意义:重视偶然性,利用有利的偶然性、机遇,避免不利的偶然性,通过偶然性掌握必然性。宣称“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2.现象与本质
(1)定义: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内涵: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3)真象和假象: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和假象都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
(4)假象和错觉:假象和错觉不能等同,错觉是由于人的感觉上的错误造成的,属于主观的范畴;假象则是由客观存在的种种条件造成的,它是现象的一种,属于客观的范畴。
(5)二者关系:任何本质都会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表示本质。
(6)方法论意义:现象和本质存在着对立,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必要;现象和本质存在着统一,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可能。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本质。
3.原因与结果
(1)定义: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
(2)内涵: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由于原因作用而被引起的现象。
(3)二者关系: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世界上既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方法论意义:原因和结果构成因果联系,因果关系具有时间顺序性,即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原因和结果之间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帮助我们增强行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4.可能性与现实性
(1)定义:揭示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
(2)内涵:可能性是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3)二者关系:可能性是尚未实现的现实,而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二者不能混淆。可能性离不开现实性,可能性的根据存在于现实性之中;现实性也离不开可能性,现实性是由可能性发展而来的。
5.内容与形式
(1)定义: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及其结构和表现方法的一对范畴。
(2)内涵: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事物的各种内在要素的结构或表现方式。
(3)两者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对内容有重大的反作用。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就会阻碍内容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