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练兵 以案说法丨南四湖流域上的生态环境守卫者
为推进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按照全员练兵、全年练兵、全过程练兵的要求,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以案练兵、以案说法,有效提升执法队伍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办案水平,形成对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倒逼企业提升环境守法意识。
典型案例
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重点领域,坚决打击破坏南四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是环保执法铁军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期,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充分利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捕获案件线索,联合公安、综合执法部门合力破获了一起典型船载淤泥违法倾倒南四湖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接到举报线索,有泥驳船涉嫌向南四湖倾倒淤泥。接到线索后,北湖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区综合执法、公安人员乘坐冲锋舟,并携带无人机对南四湖区域太白湖辖区展开巡查。通过无人机航拍,执法人员发现一艘满载的货船由梁济运河方向驶入南四湖水域,湖水和船舷平齐,船内装载泥土之类的货物。进入南四湖水域后,这艘船径直向太白湖新区石桥镇新闸村水域靠近,就在船靠近石桥镇新闸村岸边约100米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原本吃水很深的船只突然慢慢浮了起来。在船身渐渐上浮的同时,该船并未继续前行,而是原地画圈掉头,两分钟后开始反方向行驶。而此时,货船上原本冒尖的泥土却不见了踪影。
倾倒现场照片
执法人员并没有惊扰该货船船员,而是悄悄跟随,随后又相继发现四艘类似货船,满载淤泥进入南四湖相同水域后,船身慢慢浮起后返航。执法人员兵分两组,一组人员将后四艘船进行了控制,固定证据。另一组执法人员继续跟随第一搜货船至任城区唐口街道某工程清淤区域后,立即对现场人员、该航运公司负责人展开深入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货船淤泥和倾倒区域水域采集泥样、水样进行了鉴定。经询问涉案人员,该航运公司为节省开支,将本应用来护堤固坝的淤泥,通过5艘泥驳船倾倒至南四湖缓冲区,共计约820吨。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该公司采取了补救措施,动用吸泥船、挖掘机对倾倒淤泥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清理现场照片
查处情况
济宁市某航运公司向南四湖缓冲地带违法倾倒淤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针对该行为对南四湖缓冲地带造成的生态影响申请生态损害赔偿。目前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正在按计划正常推进。
案件启示
1、借助专业力量支持,依法依规收集关键证据。由于该案件的突发性,违法倾倒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前期溯源调查的困难。因此,通过综合利用无人机巡查、多部门协作调查取证、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等手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涉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予以认定,为后续责任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提供了关键支撑。
2、部门联动会商,保证程序合法,确保案件顺利办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公安机关、综合执法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联合会商机制,通过联合介入调查,共同梳理案件难点、明确办案思路、扎实调查取证,保证了案件程序规范合法,也是我市积极构建南四湖生态环境一体化执法监管的一次有力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