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的女儿不能回娘家过年」禁忌背后的逻辑

我不反对传统习俗对人们行为习惯的规范与引导,我反对的是人们对习俗不假思索地信奉或反对。

年关将至,即便是“防疫战线”号角连连,也没怎么影响大部分人乐呵着奔向家里准备过年。然而,有一小部分人却对回家过年有些顾虑,怯生生地在网络上寻求支撑“结过婚的女人能回娘家过年吗?”,换句话说“离异的女人能回娘家过年么?”,看到这样的问题我的第一反应是“结了婚的女人都能回娘家过年,更可况已经离婚的呢……”

话还没落地,就听到老妈给已经结婚的妹妹小俩口讲:“明天小年,你们待你家过,不要过这边来了”(因为两家同村离得近,走两步就到),问原因就说:“小年祭灶,灶王爷要数家里有几口人,你们俩要在你家里。”接着又说:“大年三十和初一,你们也得待在自己家,初二一早起来就过来,然后想待到啥时候就啥时候。”

原来我认为的只是我认为的,在上一辈的观念里“结了婚的女儿不能在家过年(除夕和初一)”,离婚也属于结了婚的,自然也就不能回娘家过年了。于是,在这个观念支配下,娘家的“拒绝”就显得“合情合理”;受这个观念影响的女儿回家过年,就会觉得“不懂道理”显得“畏首畏尾”。

借着这个现象,我们不妨进一步来看看习俗、观念是如何存在的、背后的逻辑是怎样的、它又是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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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就是习俗!”

当老妈给妹妹小俩口讲了之后,妹妹直接来了句:“为啥?”,老妈能给出的回复,和很多遵从这一习俗的父母一样:“别问我为啥,人家都这样的,”有些着急了就说“打老远就是这个说法…就是这个规程……”其实老妈的意思是“这是传统习俗,得遵守。”至于为什么得遵守,就说不上原因了。

在网上查了查,关于习俗禁忌里提到“已出嫁之女春节忌住娘家”一条,具体地说来是:结了婚的女儿大年三十不在娘家过夜,正月初一不能回娘家,但是要在正月初二初三携丈夫带孩子和准备好的礼品一起回娘家。

在这条习俗禁忌的影响下,一旦到了年三十、正月初一,父母即便内心想让女儿一家回娘家过年,也会屈从于延续已久的习俗:让女儿待在她自己的家。

作为结了婚的女儿,如果潜移默化的接受了这个习俗,待在自己组建的家庭里和自己的老公、孩子一起过年,就是符合“常理”的,就是“对的”。做“对的”事,就不容易产生类似于“没有陪伴父母过年”的愧疚感。同一习俗影响下父母与女儿更容易相互理解。

如果女儿没有习得这个习俗,不了解对应禁忌,父母就会将女儿、女婿“赶”回去,理由就一句“习俗就是习俗,得遵守。”不管怎么滴,这几个时点你们得回你们自己的家去,至于回去后是待在你们的小家,还是去丈夫的大家庭,那是你们小俩口的事,自己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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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到底是个什么?

习俗,简单地理解为风俗习惯。

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或经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并且已同民族情绪和社会心理密切结合,成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准则。

人们之所以能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其作为行为准则,那么它的存在就有其必然的价值,起码在之前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如此。就拿“已出嫁之女春节忌住娘家”这一习俗来说,它的成因有许多本版,难以考证,我们借用“吃穷娘家”和“不全不圆”两个版本来看看它之所以存在和延续的逻辑何在。

第一个版本说,结了婚的女儿,于娘家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过去的那些年代家家都不富裕,有的家庭甚至是吃了上顿愁下顿,“自家人”都顾不过来。女儿回娘家过年,则女婿、外孙/女都在,一下子添了这么多张嘴。既然回了娘家,总不能给女儿一家饿着,于是娘家就得东拼西凑挪借粮食,使得娘家一开年就陷入“粮食负债”。为了避免这类情况出现,所以忌讳结了婚的女儿回娘家过年。

第二个版本说,结了婚的女儿,就得关心自己的家庭,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们自古讲究的是合家团圆,既然儿媳妇是自己家的人了,那么结了婚的女儿同理就是“人家的人了”。过年如果儿媳妇回了娘家,这个家就不全、不圆,是大忌。过去的年代每个家庭的孩子都多,有儿有女,父母家既是婆家、又是娘家。要使别人理解你,就得先理解别人。还是让女儿回他们家团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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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的适应性

对习俗的来源已无法考证,甚至对它的解释也各有各的说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说法也不见得被人提及,就单单成了“这就是习俗”。但总会有人问个“为什么?“,先人们索性借助趋利避害的人性告诫:如果违背了,娘家来年就会越过越穷,甚至减丁、破财;如果遵守了,女儿家来年就会旺夫、团结,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危害在后面吓唬着、利好在前面吸引着,通过这种最直接、最切合心意的说法将这一习俗给传送开了。大家内心默认,毕竟没有哪个父母愿意自己家遭受如此厄运,也没有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一家能过得越来越好。同样的,没有哪个女儿愿意看到自己的娘家遭受厄运,也没有哪个女儿不希望自己的小家庭过得幸福美满。于是,父母和结了婚的女儿心照不宣,一代又一代的遵从着这个习俗。

习俗通过观念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行为。像这样一代又一代的遵从,父母与已婚女儿会有共同的观念,每逢过年时节,做父母的不邀请女儿回娘家,做女儿不留在娘家而是回自己的家准备团圆。随着观念流传,时代也在变迁。之前鲜有“离婚”一说,而现在离婚现象却屡见不鲜。那么之前流传下来的习俗、观念,还能不能适应新的情境?

如果有一天突然发现,遵从一些习俗、观念却让原本应该开心的生活变得更难堪了,这就可能犯了“就遵守习俗而遵守,却忘了它的内核”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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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理应服务人

这个习俗的本意是为了让结了婚的女儿,更顾他们自己的家,把他们的生活过得好起来,让她过得幸福快乐起来。

就“离异的女人能回娘家过年么?”这个问题来看,提问者的内心是认可这个习俗的。若一味的坚持这个习俗,一定会把离异的女儿们——或者她没有自己的家,或者有家却孤苦伶仃一个人——抛在过年的热闹之外。

这样的女儿得多难过,这样的父母得多“狠心”?毕竟现在哪个家庭会因为多几张嘴而被吃穷,离了婚的女儿的家就是娘家,过年团圆就得回娘家。

人是观念的奴隶。在女儿离异的情形下,若父母与女儿均臣服于这一习俗的遵守,拧巴的是双方的骨肉亲情。要使人不做观念的奴隶,唯有通过深入思考和观念重塑。就这个习俗而言,如果父母与女儿都能看到习俗、观念的目的为何时,那么娘家的大门一定会为女儿时时敞开,离异的女儿也会毫无顾虑地回(娘)家团圆。

结了婚的女儿有自己的小家庭,不让她们回娘家过年,是让他们能有更多时间把小日子过得好起来。对于结了婚又离了的女儿,敞开大门欢迎她回家,这是团圆是疗愈,是让她感受温情。如此,家才会更暖,对习俗的遵从也就更理性。

至于周遭的人怎样看、怎么想,那是他们的事,你们家关注的就是你们家人现在及以后的幸福。

顺便提一句,在老妈的督促下妹妹小俩口小年晚上回他们家过了,第二天上午两人转身又溜达来了,也决定了年三十他俩先在这边团圆,接着回那边团圆过年。

以上,就是关于 # 结了婚的女儿不能回娘家过年 # 问题的一些看法。所有的观念、习俗应该是为了人们生活的更好、更幸福而服务的,若因为遵从它而拧巴了自己,要么是自己没弄明白它的内核,要么是它不适合当下的情境了,得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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