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书之界·书之约》
书之界
书,给人的是一种意趣、一种情调,实际就是一种境界。可以说,一段文字就是一个世界,当把这些文字串联在一起时,又将是一个更大的世界,这个世界里充满着新奇和故事,漫步在其中,不由觉得,也是那样的有滋有味,让人恋恋不舍。我,亦然!
一片桃花林,一条小河,一叶扁舟,一支竹篙,轻轻摇晃着,悠闲自得,偶尔停靠在某个缤纷的岸边,采几朵含苞待放的野花,舀一碗甘甜的泉水,追赶着翩飞的彩蝶,好不惬意!随手打开自备的酒壶,畅快的喝上几口,随意用衣角擦拭着汗水,这等轻松,岂是俗人能够领略的!
撑蒿前行,柳暗花明,竟不知不觉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村落。村里的人个个看起来都那么和善,无论是白发老人,还是幼小孩提,脸上的快乐与自在,是模仿不来的,见到外来人既不拒绝,也不怕生,反而是拿出好酒好菜热情招待,像是许久未见的好友一般,聊着外面的世界,外面的红花绿柳。这样其乐融融的地方,可以说是每个人心中的向往,既然无意间行到此处,为何不留下来呢?
白日放歌饮酒,偶尔到邻近的山上小坐,观看云里雾里的山峰百态,聆听远处近处的松涛起伏,逗引或停或飞的各类鸟雀。随手拿起玉笛,轻轻吹奏,和着忽紧忽慢的山间鸟鸣,自是别有一番韵味。到了傍晚,夕阳西下,映照着漫天红霞,几只燕子划过,似是披着红绸,喜庆的很!带着些许醉意,略微摇晃的身躯,拂着宽大的竹叶青纹袍,哼着不知名的小曲,拉下长长的影子,一步一声环佩叮当。途经一条清泉,一轮明月倒映其中,甚是可爱,大袖一挥,坐在旁边的大石头上,细细观赏,倒是比往日里更加惹人留恋。这等闲适,怕是仙人也不过如此吧!
在这样的祥和之地,四季都变得更有韵味了。春季里采撷兰若,制成香囊,放置在枕边,那清甜的馨香,梦中也不会减少半分,村子里的男女老幼,都爱这个,这兰若香囊,在这里成了圣品;夏季里经常下雨,雨过天晴后彩虹一座,架在两座山峰上,各家各户的小孩子都跑出来,欢快的跳着、嚷着,只是不见了柳絮的轻舞,放眼望去,田边的一排排向日葵开得正好,处处都洋溢着愉快的气息;秋季采菊是最好不过的一件悠闲事,自家的篱笆外,几株菊花欣欣向荣,金黄的灿灿似光,洁白的润润如雪,夹了几朵放置在屋子里,一边写字,一边品茶,恬静的日子,如水一般,没有涟漪,却也乐得平淡;冬季梅花最盛,一场大雪过后,墙角的几枝红梅鲜艳欲滴,那红色的五瓣,仿佛经过精雕细琢,在寒雪中熠熠生辉。月光倾洒,花枝错落,梅香四溢,即便是寒冷,也不舍得错过这样的美景吧!
在书垒起的架构中居住的日子,多久都不算久。这里的美丽,这里的宁静,这里的愉悦,这里的清雅,品一辈子都品不够!这个躲藏在书中的美丽世界,你舍得吗?
书之约
说起读书,我倒是饶有兴趣。读书对于我来说,早已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这也算是我和书之间的一种缘分吧!
说起这份缘分,那还是小时候的事了。不过才七八岁的我,大字都不识几个,居然总是要爸爸妈妈买书,没事就翻翻,像是挺识字的,其实啊,都是看拼音,或者是看那些好看的图。我家有一个大柜子,里面摆满了书,都是些名著、名篇、诗词文选之类的,有些书都得几十岁的高龄了。我那个时候小啊,也不知道这些,就只想着听故事,记得我每天都会找老爸给我讲故事,后来,老爸讲不出来了,就只得自己去看故事书了,幸亏我那个时候已经学习拼音了,对照着拼音还能看,周末休息的时候,我肯定不会出去玩的,就趴在小桌子上,拿出故事书,一看就是小半天,现在想来,小时候的我还挺可爱的。其实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那个时候哪来的兴劲儿,就是喜欢,甚至觉得比找小伙伴玩还要开心。
没来由的,我就踏上这条读书的路一去不复返了!从来我都喜欢看童话故事,记得有一次和老爸去看望姐姐,车站里有一个卖书的小摊,我就不自觉地被吸引过去了,我当时就拉着老爸去买,选来选去,我只选了一本,粉粉的封面,特好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的名字是——《中国童话》,当时的我就对“童话”这两个字特别敏感。老爸见我喜欢,就给我买了,我简直是高兴的要飞起来了,一回家就开始看,至于看了多久,我也已经忘了,我只知道,这本书,我到现在还留着呢!
说来你们一定想象不到,我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把四大名著看了两三遍了,而且已经开始自己写剧本了。可能是因为看的书都是童话,电视里演的又都是些神奇的故事,再加上自己丰富得无边无际的想象力,我那个时候写的剧本都是很奇幻的,因为那个时候的我是真的相信这个世界存在仙界、凡界和魔界之分,还相信轮回转世之说,现在想想还真是挺好笑的。
受到读书的影响,我没事就会写上几笔,也不管写的好坏,就是记一记自己的心情。
初二刚开学的时候,语文课本刚刚发下来,我就把目录看了一遍,一个老同学问我“干啥呢”?我把目录打开让她看,她瞅瞅我,挺无奈的。“你又看目录了,那行,我来考考你”。我俩是老同学了,小学的时候就在一个班级,她知道我有一个习惯,喜欢看目录,而且每次都是看一遍就能把目录背下来,课文的顺序、页码,一字不差,甚至随便说出一句话,我都能知道是出自哪篇课文,在第几页上。也是年纪小记性好,现在就不行了,有点退步了哦!
我和书之间的缘分,还真是越来越深,我家里的书少说也有两百本了,可我小小年纪,却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有的甚至看了不止一遍。其实,我一直都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喜欢读书,我总是把这种不知原因的喜欢称为缘分,好像有些事,真的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即便我后来上了高中、大学,甚至是现在,已经大学毕业了,我也一样喜欢。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
因为喜欢奇幻的故事,我慢慢的接触了外国的文学作品,那些宙斯、雅典娜、普罗米修斯的形象,都深深的吸引着我。我开始发现,国外的文学也都很不错的,所以,我又把范围继续扩大,扩大到《基督山伯爵》、《战争与和平》、《雪国》等等,这些作品都是著名的,故事框架是真的好。从此,我对外国文学作品就放不下了。
高中的时候,很喜欢历史,同学都说记不住年份,可我就是能记住,我不觉得有什么困难的,而且,一看到那些各个朝代的故事,我就特别兴奋,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写东西的风格也有所转变,慢慢的从阳光童趣,变成了古色古香的,直到现在也是,我偶尔会写一些歌词,但大多数都是古风的。那个时候我会写一些小说,有的就是根据自己看的书突发奇想,同学都会看我的小说,还会给我一些鼓励,我挺开心的。喜欢看历史,当然我也有自己最喜欢的朝代,我比较喜欢魏晋南北朝时期,不因为别的,就因为那是一个动荡时期,我会幻想,自己若是生在这个时期,会不会成为一个女将军呢?这当然只是一个玩笑了!
其实,我看书的类型挺两极分化的,一边喜欢看那些打打杀杀的,一边又喜欢欣赏那些美好惊艳的文字,导致我写东西的风格也挺怪异的,有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晦涩难懂,谁看了都说不明白,我自己也挺郁闷的。说到底,我还是喜欢看故事、写故事、讲故事,所以,我不管是写歌词,还是写小说,或者是诗歌,都喜欢在自己的脑袋里先想象出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也许是自己曾经看过的某一篇,也有是完全自己编的,再根据故事去写,自己看过的东西这时候就能派上大用场。
当然,也因为看书看得多了,就不喜欢看电视剧了,对于文字,对于历史,我是严重的强迫症患者。看到字幕打错了的时候,我就会忍不住生气。另外,现在的电视剧越来越不符合历史了,这让我一个喜欢历史、尊重历史的人可怎么看得下去啊!每当我和朋友说起这些事的时候,朋友都会说:“谁让你知道那么多的!”好吧!这还怪我知道得多,可我的脾气就是忍不住啊,一看到哪里出现错误,就会大发雷霆,所以,我索性就不看了,免得给自己找火气,我还是自己默默的找书看吧!至少,书能告诉我什么是真实的。
于我而言,书是朋友、是老师、是知己,它能在我无聊的时候给我陪伴,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答案,在我一个人的时候给我安慰。就是这样,它已经和我一起走过15个春夏秋冬了,未来还在继续,它依然会和我一起的!我们已经约好了,不是吗?
作
者
简
介
半程诗,女,1993年生,真名程思,网配昵称楚璃姒。2011年就读于锦州市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专攻汉语言文学。曾为《闾山大观》责任编辑,《梦圆医巫闾》栏目文学编辑。曾策划过大型晚会、促销等活动,在锦州市级组织的演讲比赛中获奖。曾在《小学生报》、《锦州日报》、《锦绣歌韵》、《闾山大观》和“红袖添香”文学网站等多家媒体发表作品数百篇,多次获奖。作品收入《2007中国年度小学生优秀作文》一书,部分诗文结集为《彩绘的时间》。曾为北镇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现为北镇市作协会员、锦州市音乐文学学会会员、锦州女子诗词学会理事;网络“鹤决”社团长期合作外援cv,及其它网络配音组织cv,在多部广播剧饰演角色。